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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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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1:42

你知道我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够讲讲我的故事那些我发自内心的故事我愿意坐在火炉边上讲给人们听——让他们就像看到了一副副图画,让他们笑,让他们哭;平平常常的几句话,就把他们带到世界上任何地方。我愿意用我的故事来打动他们,改变他们。这就是我一直想要做的。想想那些大作家,当他们知道自己能够做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我也能做到这点,因为我愿意在这上面下点儿工夫。某种意义上来说,流行歌曲的创作和这很类似,一会儿是情绪的高潮,一会儿是低潮,可它讲的只是一个大概的意思,它变化太快。我很少见到有这么一本书,写的是讲故事的艺术,怎么抓住听众呵,怎么把一群人聚到一块儿,引他们发笑呵,等等。不用道具,也不用化妆,什么都不用,只需要你,你的声音和你强烈的感染力,你就能把他们带到任何情境中去。就能改变他们的生活,哪怕只有几分钟。
在开始讲我的故事的时候,我想重复一句常对人们说的话:当我踏进音乐殿堂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不点儿,那些事情我真的记不太清了。当人们问到我在“杰克逊五兄弟”演唱小组时期的生活时,我总是这么回答他们。大多数人在起步时已有足够的阅历,他们的年龄已经足以使他们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为什么干。当然,这不符合我的情况。他们记得发生在他们周围的一切,可我那会儿才五岁。要是你开始演出生涯时还只是个小孩子,你就不会成熟到对身边一切事情都明白的程度。大人们在房间里决定着你的前途,而你却被关在门外。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我只记得自己拼命的唱歌,尽情的跳舞,还有就是做那些对孩子来说过于沉重的工作。自然,我对许多细节真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但我确确实实的记得,当“杰克逊五兄弟”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我仅仅八、九岁。
1958年一个夏日的深夜,我出生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在我家的九个孩子中,我排行第七。我爸爸乔·杰克逊生在阿肯色,一九四九年他和我妈妈凯瑟琳·斯克鲁斯结了婚,他们一家人全是从亚拉巴马迁来的。我姐姐莫林在第二年出世,当老大对她来说可一点儿也不轻松。跟着,杰基、蒂托、杰梅恩。拉托亚和马龙,一个接一个的来到了世界上。兰迪和珍妮排在我的后面。

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在一家钢铁厂干活儿。这是一个既费劲儿又劳神的工作,他就在工余弹曲子,使自己从疲倦中解脱出来。当时,妈妈在一家百货公司上班。由于爸爸的缘故,也由于妈妈自己的喜爱,我们家里每时每刻都可以听到音乐声。爸爸和叔叔组织了一个名叫“猎鹰”的音乐小组,在当地演奏一些布鲁斯摇滚乐。爸爸弹吉他,叔叔也是,他们自弹自唱一些早期的摇滚乐歌曲和查克·贝里、小理查德、奥帝斯·雷丁等人演唱的布鲁斯歌曲。那些歌曲格调清新,引人入胜,每一首都感染着乔和我们大家。尽管那时我们兄弟姐妹还都很小,根本理解不了它们的内涵。“猎鹰”小组在加里我们那所房子的起居室里排练,因此可以说,我是在布鲁斯摇滚乐声中长大的。我家有九个孩子,叔叔家有八个,我们组成了一个人数相当可观的大家庭。我们用弹奏乐曲或演唱歌曲来消遣、娱乐,这种热闹的聚会把我们每个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也多少促使爸爸成了个恋家的人。“杰克逊五兄弟”——以后我们又改名为“杰克逊家族乐队”——就诞生在这样一种环境中;也正是由于这种熏陶和音乐传统的影响,我才能独自走出来,唱出自己的风格。

在我对整个童年生活的印象中演唱工作占了绝大部分不过唱歌是我所热爱的。我不像朱迪·加兰,她是被父母逼着走进这一行业的,而我选择它是因为我能从中得到乐趣,演唱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我歌唱是因为我必须唱,不是由于父母或家庭的缘故,而是由于我的全部内心生活都溶化在了音乐的世界中。

具体来说,有好多时候,我放学回家,一放下书本,就得马上做好去录音室的准备。到了那儿,我就得一直唱到深夜,直到过了上床时间,真的是这样。摩城唱片公司的马路对面有一座公园,我记得自己在录音室里看着那些孩子玩耍。我只是好奇地盯着他们——我无法想象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自由,还有这么无拘无束的生活——心里盼望着能像他们一样,随便就可以走出这间屋子。我对这种自由的渴望超出了一切。那是我童年时伤心的时刻,这对任何一位童星来说都是一样的。伊丽莎白·泰勒对我说她也有过同样的感受。要是你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工作,你会觉得这世界是那么的不公平。没人强迫我去当领唱的小迈克尔,我当了,也爱当,但那是个苦差事。举例来说,我们在灌制一张专辑时,放了学就得朝录音室跑,我也许来得及吃上一顿快餐,也许就来不及。有时候就是一点儿时间都没有。晚上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里,已经是十一、二点了。

因此,我觉得我和别的自幼开始工作的人没有什么两样。我知道他们是怎样奋斗的,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多大的牺牲,也知道他们学到了些什么。我明白了,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这一切对他更多的意味着是一种挑战。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自己老了。真的,我觉得自己像个老头儿,一个经历了世事沉浮、饱偿了人生沧桑的老头儿。由于我已经工作了这么长的时间,我很难相信自己才刚刚二十九岁。我干这一行已经有二十四年了,有时我觉得自己已经走近了生命的终点。该有八十岁了吧?人们都在给我捶背呢。这就是过早开始工作的后果。

我第一次和哥哥们一起演出时,人们都知道我们叫“杰克逊家族乐队”,后来我们改名为“杰克逊五兄弟”。再后来,等我们离开摩城公司之后,我们又改回到原来的名称。

自从我们开始了演唱生涯并创造出我们自己的音乐以来,我们把我的,或是我们小组的每一套专辑都献给了我们的母亲凯瑟琳·杰克逊。我在记忆深处仍能回想起这样的情景:她一只手抱着我,嘴里哼唱着一些像《你是我的阳光》(You Are My Sunshine)或《棉花地》(Cotton Fields)那样的歌曲。她给我和我的兄弟姊妹们唱歌。尽管我妈妈曾在印第安纳住了一段时间,她却是在亚拉巴马长大的。在那里,黑人们在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声中长大,他们听乡村歌曲和西部歌曲就像听教堂里的布道一样普遍。直到今天,我妈妈还很喜爱威利·尼尔森的歌儿。她的嗓音一直很甜美,我猜想,我就是从她那儿得到了唱歌儿的天赋,当然,也从上帝那儿。

妈妈会吹单簧管,还会弹钢琴。她教我的大姐莫林——我们都管她叫瑞比——演奏这两种乐器,也教我的另一个姐姐拉托亚。我妈妈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她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在人们面前演奏她喜爱的音乐了,不是她没有这方面的才能,而是因为小时候她得了小儿麻痹症,成了个跛子。她战胜了疾病,可她这辈子却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了。她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去上学,不过她对我们说,那时她能恢复健康实在是幸运,因为很多人都得这个病死了。我记得给我们接种疫苗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那是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甚至没让我们去参加青年俱乐部的演出——而在我家,这演出是多么重要啊。

母亲认为她的疾病并不是一场灾难,而是上帝对她能否战胜困难的一次考验。她无时无刻不让我沉浸在上帝赐予的爱中;她告诉我,我唱歌、跳舞的才能就像美丽的日落、就像暴风席卷来的能供孩子们嬉戏的瑞雪一样,都是上帝的恩赐。尽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排练或旅程中,妈妈却是总能挤出时间带我、瑞比和拉托亚到耶和华见证教圣殿去做祷告。

几年过去,在离开加里后,我们在埃德·沙利文主持的电视节目中表演。就是从这个星期天晚上丰富多彩的实况转播节目里,美国人曾第一次看到了“甲壳虫”乐队、埃尔维斯(猫王)、“小巧玲珑和家庭基石”乐队表演的节目。那晚演出结束后,沙利文先生向我们每个人表示祝贺和感谢;可我却在一旁琢磨他演出前对我说的话。那时我一个人在后台溜达,就像“百事可乐”广告中那个小男孩儿一样,正好碰上沙利文先生。他看来很高兴见到我,还跟我握了握手,但在放开我的手之前,他给了我一个很特别的忠告。那是1970年,是好几个摇滚音乐界的杰出人物都因为吸毒或酗酒死去的一年,甚至连同行业中那些精明的老前辈,都没能料到会损失那么多后起之秀。有些人已经对我说过,我使他想起了五十年代著名的青年歌手弗兰基·林蒙,而他正是那样死去的。埃德·沙利文准是想到了这些,才跟我说:“永远也不要忘记了你的才华是从哪儿来的,你的才华是上帝的恩赐。”

我从心里感激他,可我本应该告诉他我妈妈从来就没让我忘记过这点。我没有得过让一个舞蹈演员想起来就心惊胆战的小儿麻痹症,但我知道,上帝一直在用别的办法考验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家里过多的人口,窄小的房子,仅够维持生计的微薄收入,加上邻家嫉妒的孩子们在我们排练时,向我家窗户上扔石块,大叫着让我们休想练下去。每当我想起妈妈和童年的生活,我就能告诉你,世界上还有比金钱、社会的承认和各种奖励更丰富的报酬。

妈妈是个慷慨的赐予者。如果她发现我们当中有谁对某件事发生了兴趣,只要有可能,她总会想方设法帮我们加深这种兴趣。比方说,假如我突然想起要当电影明星了,她回家的时候,怀里就会抱着一大摞关于著名影星的书。尽管有九个孩子,她仍然像对待独生子那样对待我们每个人。谁也不曾忘记她的操劳和她那伟大的赐予。每个孩子都认为他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这虽然已是一个古老的故事,但我们杰克逊家的孩子却从来没有失去过这种感觉。凯瑟琳和蔼、热情、认真;我无法设想,要是没有这样的母爱,我将如何长大成人。

我知道孩子们都有个特点,要是他们从父母那儿得不到他们需要的爱,他们就会从别人那儿寻找,并且依恋那个人,比如爷爷奶奶啦,或者任何一个人。有母亲在身边,我们从来就不必寻找什么别人。她教给我的东西是无价的。善心、爱和替他人着想是她恪守的信念,她教育我们不伤害别人、从不祈求怜悯和决不贪小便宜。这些恶习在我们家里被视为邪恶。她总是希望我们***,从不愿意我们去索取或乞讨。这就是她的为人。

我记得一个很好的例子能说明我母亲的性格。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那时我们还住在加里市——有一天,天刚蒙蒙亮,一个浑身流血不止的人挨家挨户的敲门。附近的地面上到处可以看到他的血迹。邻居们谁也不敢让他进去。最后,他到了我家门口,在门上连拍带敲。我妈妈马上就让他进来了。你看,一般人谁也不敢这么做,可我妈妈就敢。我记得我醒来后发现,地板上有一大滩血。但愿我们能像妈妈那样做人。

我关于爸爸的最早记忆,就是他从钢铁厂回家时,总要带一大口袋浇了糖汁的炸面包圈给我们吃。我们兄弟能一下把他们吃个精光,然后,爸爸打个响指,那个口袋一下子就不见了。他经常带我们去公园坐旋转木马,但那时我年纪太小,早记不清坐木马时的感觉了。父亲对我来说总像个谜,这点他自己也知道。我几乎从没有真正和他亲近过,这是不多的几件使我觉得后悔的事情之一。那些年中,他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外壳,每逢他和我们谈完家里的正经事儿时,就很难和我们再呆在一起。有时家里人都聚在一起,他却离开了房间。哪怕到了今天,他仍然不愿意正面接触父与子之间的问题,因为他太局促了;每当我看到他这样,自己也跟着变得局促不安起来。


由Admin于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0进行了最后一次编辑,总共编辑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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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1:43

的确,父亲总是保护着我们,这是他为我们做的一件大事。他总是用最好的方式照顾我们的利益,保证我们不受骗上当。也许,他会不时犯些小错误,但他一直认为,他是为了这个家,才做这一切努力的。在父亲帮助我们完成的工作中,绝大部分是出色的,无与伦比的,尤其是在我们和各种公司以及商业界人士打交道的时候。我要说,只有一小部分艺术家是很走运的,而我们兄弟几个属于这个范围;很少有人在少年时期步入这一行便拥有我们这样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基金、不动产,还有各种别的投资。是父亲为我们准备了所有这些。他兼顾着我们的和他自己的利益。到现在我还很感激他,因为他没有像许多童星的家长们那样,试图把我们的收入据为己有。想想看,一个人怎么能偷自己孩子的钱呢?我爸爸从来不做这种事。可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不能不让一个渴望理解亲生父亲的孩子感到难过。对我来说,他仍然是一个神秘的人,也许永远会这样。

虽然《圣经》上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我却是从父亲那儿知道这个道理的,绝非受圣人的指点。有几次我和父亲同行时,他说:你可以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天赋,但如果你没有准备,又没有计划,也终究会一事无成。他用不同的方式说过好几遍,然而意思却一样清楚。

乔·杰克逊和我母亲一样,一向喜爱音乐和唱歌,但他也知道,在我们家那条街之外,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对于“猎鹰”乐队的情况,我因为当时还小,已经记不大清了,我只记得,每逢周末,他们就到我家来排练。是音乐把他们从钢铁厂的劳动——我爸爸在那儿开吊车——带到别的世界中。“猎鹰”在城镇各处演奏,足迹遍及北印第安纳和芝加哥的俱乐部和学院。在我家排练时,爸爸就从柜子里拿出他那把吉他,并把它接在地下室的音频放大器上。大家都就座,音乐于是便响了起来。它喜欢弹奏布鲁斯摇滚乐,那把吉他便是他的骄傲和快乐之源。放吉他的柜子几乎被看成是一个圣地。不用说,我们小孩子是绝对不许接近那里的。爸爸不和我们一起去圣殿,但他和妈妈都知道,音乐能使我们全家抱成一团,也使我哥哥他们那么大的孩子不被附近的犯罪团伙拉下水。“猎鹰”小组来的时候,家里三个最大的孩子都被爸爸以各种理由留在旁边;爸爸尽力让他们明白,允许他们听排练是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其实是他自己非常愿意让他们留在身边。

蒂托带着极大的兴趣,注视着正在进行的一切。它一直是带着萨克斯管上学的,但现在他却说他的手已经足够大,能按到吉他上所有的和弦,并能在把上滑动,像爸爸那样奏出不断重复的即兴曲了。这说明他总有一天要赶上爸爸的;他和爸爸长得那么相象,我们都希望有一天他能把爸爸的本事都学到手。在他渐渐长大的过程中,这种相象变得有些令人不安起来。也许爸爸看出了蒂托热切的心情,于是他对我们兄弟几个下了一道禁令:在他出去的时候,谁也不能碰那把吉他一手指头。没什么好说的。

因此,杰基、蒂托和杰梅恩在瞧仔细妈妈去了厨房后,才敢从柜子中把那把吉他“借”出来。他们在搬琴时小心翼翼,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到了我们自己的房里,他们便打开收音机或手提式便唱机,跟着一起弹奏。蒂托会把吉他举起来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往床上一仰,然后把它竖直。他和杰基、杰梅恩轮流弹着,三个人都想显示一下自己在学校学到的本事,还试着怎样才能弹奏出从收音机里听到的《绿洋葱》(Green Onions)中的那一段。

那会儿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偷偷溜进去看他们弹,如果我答应不告密的话。一天,妈妈终于抓住了他们,我们几个心里都忐忑不安。她训斥了我们一顿,但又说,假如我们一直小心谨慎的话她就不告诉爸爸。她知道,没有吉他,我们就可能去学坏,也可能挨打,所以她从不会拿走能让孩子们呆在她身边的任何一样东西。

当然,出事只是个迟早的问题。终于有一天,一根弦断了。哥哥们都吓得要死。在爸爸回来之前已经来不及把琴修好了,况且,我们谁也不知道该怎样修。哥哥们想不出好主意,便把吉他放回柜子里,希望爸爸会以为弦是自己断的。不用说,爸爸没买他们的账,他大发雷霆。姐姐示意我别吱声,也别露面。但我听到蒂托大哭起来,自然就跑去看个究竟。蒂托在他的床上哭个不停,爸爸走过去示意他起来。蒂托给吓坏了,可父亲就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他那把宝贝吉他。他严厉的看了蒂托一眼,好像要把他的五脏六腑看穿似的,然后说道:“让我看看你会弹些什么。”

哥哥恢复了镇静,开始弹他自学的几段快速音乐。当父亲看到蒂托弹得是那么出色之后,他明白了,他的儿子显然练习了好一阵子了,而且,蒂托和其他的孩子并没把他的宝贝吉他当玩具玩儿,已经发生的只不过是个小事故。就在这时,妈妈走了进来,对我们的音乐才能表示了热烈的赞赏。她告诉爸爸,我们是有天赋的,他应该听听我们的演奏。她一个劲儿的劝他,由于有这一天,他开始听我们的弹奏了,并且还挺喜欢。这样,蒂托、杰基和杰梅恩三个人就热切地练习起来。几年过去,在我五岁左右的时候,妈妈告诉爸爸,说我歌儿唱得还不错,又会打鼓,于是,我就成了小组的一名成员。

大概就在那时,爸爸决定要认真严肃的对待家里发生的这件事了。渐渐的,他和“猎鹰”小组在一起的时间少了,而更多的时间是和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块儿练习弹奏的时候他指点我们,教给我们弹吉他的技巧。我和马龙年纪尚小,还不能弹,但我们观察爸爸如何训练哥哥们,边看边学。爸爸不在时不许动吉他的禁令依然有效,但一有机会,哥哥们就抱着那琴弹,爱不释手。杰克逊大街上我们那座房子里终日洋溢着音乐声。瑞比和杰基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花钱让他们去上音乐课,因此他俩的基础很好;剩下的孩子们就在加里的学校里上音乐课,并参加学校的乐队,但再多的练习也消耗不完我们那旺盛的精力。

“猎鹰”小组仍在演出挣钱,尽管他们的演出越来越少了,但那笔额外的收入对我们全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笔钱能使这个人口不断增加的家庭不至于断顿儿,但要想买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还是不够。妈妈在希尔斯百货公司干些零活儿,爸爸仍在钢铁厂工作,虽然没人挨饿,但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我总觉得那种日子真是没有指望。

一天爸爸很晚才回家妈妈开始着慌了。他刚一到家她就准备朝他唠叨几句。这种事我们时不时能看到一回这次我们想看看他是否能像责怪别人那样听别人的责怪。可当他把脑袋伸进门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他脸上挂着一种调皮的神情还往背后藏着什么东西。等他从背后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红吉他时我们都吃了一惊。这把吉他只比柜子里那把稍微小一点儿;我们都希望,爸爸这样做是为了把那把旧吉他给我们,可他说这把新的是给蒂托的。我们羡慕极了,一起围过去,这时爸爸对蒂托说,如果其他人想练习的话,你就得把吉他给他练。我们不准备把它拿到学校去炫耀。这是件分量很重的礼物,而那一天对我们杰克逊一家来说,也是个不平常的日子。

妈妈为我们感到高兴,但是她也了解她的丈夫;她比我们更了解他的远大抱负和他为我们安排的计划。夜晚,我们都进入了梦乡后,他向她诉说他的梦想,这梦想并不仅仅停留在一把吉他上。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和器材,而不仅仅是礼物打交道了。杰梅恩得到了一只低音贝司和一个音频放大器;给杰基的是一副沙锤。我们的卧室和起居室开始变得像一家音乐商店。有时候我听到爸爸和妈妈就增加的花销争论不休,因为买这些乐器和附件,我们已经没钱买每个星期需要的一些日常用品了。可不管怎么说,爸爸总是有说服力的,看来他抓住了谈话的窍门。

我们甚至在房间里装上了麦克风,在那个时候,他们可真算得上奢侈品了;尤其对一个总是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来说,更是如此。但是,我逐渐认识到,我们在家里装上那些话筒,目的绝不在于赶上琼斯一家或是任何一位在晚间业余歌手比赛中露面的歌手,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让自己作好准备。我曾在“能手大赛”上看到过一些人,他们在家多半儿唱得挺不赖,可一站在麦克风前就连嘴都张不开了。还有一些人,一开始唱就大喊大叫,好像想要证明他们根本就用不着话筒那玩意儿。他们不如我们有优势——那种只有从实践中才能获得的优势。我想这大概让许多人嫉妒,因为他们会说,我们对使用麦克风的擅长让我们占了便宜。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们只消看看我们为此作出的牺牲——业余时间里的排练,学业的荒疏和朋友之间交往的减少,他们还有什么权利嫉妒呢?我们唱得越来越出色,但我们工作的强度决不亚于一个年纪比我们大一倍的人。

一次,我正看哥哥们——包括敲邦戈鼓的马龙在内——练习,爸爸带着两个小家伙,一个叫约翰尼·杰克逊,另一个叫兰迪·兰西弗,他们负责打击乐器和管风琴的演奏。摩城公司后来称他们是我们的表兄弟,其实这不过是那些负责公共关系的人的宣传手法,他们想让人们觉得我们是一大家子。这下我们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乐队!我观察每个人的演奏,试着把能学会的都学会,就像一块海绵一样,哥哥们排练时,或是在慈善募捐集会和商业中心演唱时,我就将一切统统吸收进去。我观看杰梅恩的时候最为入迷,因为那时他是歌手;再说他又比我大得多——而马龙的年龄和我则太接近了。是杰梅恩送我去幼儿园,他穿不了的衣服也总是给我接着穿,他做了什么后,我便试着去模仿他。要是我学得挺像,爸爸和哥哥们就会笑起来,但我一张口唱歌,他们就开始静静的倾听,那时我用童声模仿着别人的声音唱;我是那么小,好多歌词我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我唱得越多,知道的也便越多。在跳舞方面,我则总是无师自通懂得该怎样跳,因为杰梅恩要举着他那支大低音贝司,所以我注意的是马龙的脚步,再说因为马龙只比我大一岁,我也只能跟得上他的步子。不久我就在家里包揽了大部分唱歌的活儿,并准备随哥哥们在公开场合演出了,通过练习,我们逐渐对每个小组成员的特长和短处都了如指掌,分工也便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我们家在加里的那所房子可真小,只有三个房间,可那时它在我们眼里似乎却大得很。当你那么年轻的时候,世界是那么广阔,一所小房子也像是有它自己的四倍那么大。许多年之后我们重返加里时,都惊讶的发现房子竟是那样小。我的印象中它是那么宽敞,可你从门前起迈出五步,人已经站在后门外了。那房子真是比车库大不了多少,可我们住在那儿时,它在我们这群孩子眼里还挺不错。年轻人看待事物的视角就是这般不同。

我只模模糊糊的记得在加里上学的那些日子。上学的第一天我大概在校门口睡着了;当时我肯定讨厌上学。我不想让妈妈离开我,这很自然,我不想到那儿去。
像别的孩子一样,一段时间以后我就适应了,并渐渐喜欢上我的老师们,尤其是女教师们了。她们对我们总是很和蔼,而且,她们都喜欢我。那些老师可真了不起;每次我从一个年级升到下一个年级,她们都会流着眼泪拥抱我,说她们是多么不愿意让我离开她们的班。我对我的老师爱得这样狂热,甚至偷出妈妈的首饰,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她们。她们非常感动,可久而久之妈妈发现了这一切,我的这种慷妈妈之慨的举动也便宣告结束了。为了证明我是多么的热爱她们和那所学校,现在我必须作些什么,以回报我得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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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1:49

一年级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全校性的演出,每个班的每个同学都得演点儿什么,于是我就跑回家征求父母的意见。我们商定,我将穿着黑裤子和白衬衫演唱电影《音乐之声》中的插曲《攀上每座高山》(Climb Every Mountain)。在我唱完之后,礼堂里的反应真让我不知所措。掌声雷动,人们面带笑容,许多人还站了起来;我的老师一个劲儿的喊叫,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想到我让大家都感到快乐,心里真有一种奇妙都感觉。我的确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只不过像每天晚上在家里一样的唱歌而已,因此我也感到一丝迷惑。站在台上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你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唱过来的。你只要张开嘴唱就行了。

不久爸爸推荐我们参加了能手大赛。他是一个好教练把自己的很多时间和钱都花在我们的排练上。才能是上帝赐给人的然而教会我们如何去培养这种才能的却是爸爸。我想我们生来就是干表演这一行的。我们热爱表演,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每天放学后父亲就坐在屋里陪着我们练习,我们演唱给他听,他就在那儿挑刺。谁要是乱了套,谁就得挨揍,有时是皮带,有时是鞭子。父亲对我们一点儿都不含糊——那是真正的严厉。马龙什么时候都要出点儿毛病,而另一方面,我却总是因为排练之外的事情挨打。父亲总是把我弄得又伤心,又疼痛。我呢,便总想给他也来几下,结果却招来更多的打骂。我抓起鞋就向他扔去,或干脆挥动拳头乱打一气,因此我挨的打比哥哥们加在一块儿的还要多。我一还手,爸爸就气的简直要杀了我,要么就把我撕成两半。妈妈告诉我,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爱还手,这我不记得了,但我还能想起为了躲父亲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把他气得发疯。我们之间就是这么一种乱七八糟的关系。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就只是练习;我们老是练习。有时候,半夜三更了,我们才有时间做游戏或玩我们的玩具。我们玩“捉迷藏”,“逮人”,或者跳绳什么的,也只有这些可玩儿。我们有多一半工夫花在了工作上,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爸爸快回家的时候,我和哥哥们就赶紧跑回家去,因为如果他发现我们没有按时开始排练,那麻烦可大了。

尽管有这一切,妈妈还是全力支持我们的。是她第一个发现了我们的才能,并继续帮我们发掘潜力。无法想象,要是没有她的爱和完美的幽默感,我们怎么能做到眼前这一切。她因为担心我们受不了沉重的压力和长时间的排练而忧心忡忡,而我们呢,则一心想发挥最好的水平,因为我们确实热爱音乐。

在加里,音乐是举足轻重的。我们有自己的广播电台和夜总会,想在那儿一显身手的人总是络绎不绝。每星期六下午,爸爸给我们排练完,就去看当地的演出,甚至一路驱车去芝加哥看节目。他总是在留意那些能使我们在这条路上不断走下去的东西。他一回家就和我们讲他的见闻,讲什么人在演出什么节目。他脑子里装着所有最新的信息,无论是我们可以参加的,当地剧院举办的比赛,还是“明星车队”汇演中我们可以借鉴的精彩表演、服装和动作,应有尽有。有时候,要等星期天我去圣殿作过礼拜回来,才能见到父亲的影子,而我刚一进门,他便开始给我们讲前个晚上他的所见所闻。他尽力让我相信,如果我试一下那种舞步,我就能像詹姆斯·布朗那样用一条腿跳舞。我就是这样,脱胎换骨似的从教堂出来,又一头扎进了演出事务。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开始收集每次演出的纪念品了。我们安排了演出阵容;他们把我排在左边第二位,从观众那边来看,杰梅恩紧靠着我站在边上,杰基则在我右边;蒂托和他的吉他占据了最右边的位子,马龙在他旁边。杰基长高了,在那儿俯视着马龙和我。我们在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中都以这种阵容上场,效果颇佳。我们遇到过的一些小组都因为内讧先后解散了,而我们的小组却越来越精干,越来越老练。加里那些常来看能手大赛的人慢慢认识了我们,所以我们拿出看家本事,好让他们大吃一惊。我们不想使他们对我们的演唱感到厌倦。我们知道变化永远是好的,有变化才有进步,所以我们从来不怕改变自己。

想要在晚间业余歌手大赛或能手大赛上凭借十分钟里的两首歌夺魁,花费的精力就要像准备一场九十分钟演唱会那么多。我不能不说,由于毫无出错的余地,你在这一、两首歌上花费的精力比你一旦有幸一口气接连演唱十四、五首所花费的还要多。这些能手大赛就是我们上的职业教育课。有时候,我们开车到几百英里之外去唱那么一两首歌;因为我们不是当地的选手,我们心里还得希望观众们不至于给我们喝倒彩。我们和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竞赛,其中有仪仗队员,喜剧演员,还有像我们这样的歌手和舞蹈演员。我们必须自始至终牢牢抓住那些观众;什么事都不能靠碰运气。因此,服装、鞋、发型,一切的一切都得听从父亲的安排。人们惊异地发现我们真的就像是一群职业歌手。有了这些准备,只要我们像排练时那样去唱,得奖是不成问题的。即使我们在市里华莱士中学演唱时,情况也是这样;他们有自己的歌星和啦啦队,我们就在他们的后院里向他们挑战。自然地方演员总有一批忠实的本地歌迷追随左右,因此我们一旦进入别人的地盘,形势是非常不利的。当节目主持人把他的手举过我们头顶,示意观众有节奏地鼓掌时,我们真想弄清楚,他们是否知道我们比所有其他人付出的都更多。

作为歌手,杰梅恩、蒂托和我们其余的人总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们的经理总是仁慈的提醒我们说:如果詹姆斯·布朗发现他的“著名火炬”小组中有谁漏了一个小节或错了一个音符的话,他会罚他们的款的。作为领唱,我比别人更不能请“晚假”。我还记得有一次在床上病了一天之后,晚上还是上台表演来着。尽管我知道我和哥哥们已经熟练到在梦中也能演出的程度了,我还是集中不起精神来。一碰到这种时候,我就得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去看观众中的熟人或是主持人,要不非分散注意力不可。我们唱的歌都是人们从收音机里听过的,要不就是爸爸知道的那些老歌,如果你出了错,观众马上就能听出来,因为歌迷们知道那些歌曲,也知道什么地方该唱成什么样。如果你想改编一下,那只能改的比原作更好才行。

我八岁的时候,我们用自己改编的“诱惑”小组的歌儿《我的女孩》(My Girl)摘取了全市能手大赛的桂冠。比赛就在几个街区以外的罗斯福中学举行。从杰梅恩用低音贝司奏出第一个音符,吉他手蒂托第一次急速的拨弦,直到我们五个人的合唱结束,观众们就站着听完了全曲。杰梅恩和我交替着演唱,与此同时,马龙和杰基像陀螺似的飞速旋转。最终当那个迄今为止我们得到的最大的奖在我们手中来回传递的时候,感觉真是妙极了。结果,它像一个婴儿似的躺在汽车前座上。我们和爸爸一道回家时,他说:“看了今晚这样出色的表演,他们没办法不把这个大家伙发给你们。”

我们现在是加里的冠军了,下一个目标就是向芝加哥进军,因为那里有最稳定的工作和方圆几百里之内最好的歌曲。我们迫不及待地规划未来的蓝图。爸爸的演唱小组唱过芝加哥的马迪·沃特斯和“嚎狼”小组的曲目,但他明智的看到,那些更欢快的、超一流的音乐才更能投我们所好,给予我们的才更多。我们是幸运的,因为并非所有像父亲这样年纪的人都能像他那么了解行情。事实上,我们认识一些音乐家,他们认为六十年代的音乐对他们那么大年纪的人来说是有失身份的。可父亲不这么看。他一听就能分辨出那些极妙的唱法,甚至他会和我们讲他见到了加里的“斯帕尼尔兄弟”演唱小组的事儿;这个小组的成员是一些意大利移民,他们成为明星时岁数比我们也大不了多少。当“奇迹”小组的斯莫基·罗宾逊唱《泪痕》(Tracks of My Tears)或《哦,宝贝儿宝贝儿》(Ooo Baby Baby)这样的歌曲时,他听得跟我们一样专注。

六十年代的芝加哥在音乐方面并不甘落后,一些了不起的歌星,像“烙印”小组的柯蒂斯·梅菲尔德、杰里·巴特勒、梅杰·兰斯和蒂龙·戴维斯,都曾在城市中我们后来所去的各处演出过。这样,父亲就整日为我们的训练和演出忙碌。在钢厂,他每天只上半天班。妈妈对这个决定的正确性有些怀疑,不是因为她觉得我们还不够出色,而是因为她还没见过有谁像父亲这样,把自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孩子们身上,一心想把他们造就成音乐家。甚至当父亲告诉她,他已经和加里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预约好,将我们的节目作为那儿的常设节目时,她也没表现出有多么惊喜。我们被迫在芝加哥和其他一些地方花掉我们的周末,以便在日益增多的业余歌手比赛中获奖。这些旅行需要很多的费用,因此,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的工作更显得特别有意义。妈妈对观众的反应感到惊讶,对我们受到的奖励和注意非常高兴,但她更多的是为我们担心。她对我尤其放心不下,因为我年纪太小。“这可真够一个九岁孩子受的。”她一边说一边死死盯住父亲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和哥哥们期待着什么,但夜总会里的观众和罗斯福中学里的那些可不一样。我们夹在蹩脚的滑稽演员、风琴手和脱衣女郎的节目之间表演。虽然我从小就受见证教式的教育。妈妈还是担心我会跟坏人一起走,或接触一些本该在长大以后再接触的东西。其实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要看一眼那些脱衣女郎的表演,你就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引起我的那种兴趣——在九岁时当然不会!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谋生手段令人厌恶,我们大家也因此下定决心,要努力使自己走上正轨,走得离这种生活越远越好。

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干活儿意味着我们平生头一回能演一整场节目了—— 一晚上唱五只歌,一星期唱六个晚上——要是爸爸能在第七个晚上把我们带到市外去参加什么活动,他肯定还带我们去。我们的工作很辛苦,但光顾酒吧的那些顾客对我们还不坏。他们和我们一样喜爱詹姆斯·布朗以及萨姆和戴夫的歌,再说,对他们来讲,我们是除了喝酒和调情额外加进来的东西,所以他们个个又好奇又兴奋。有一回,我们甚至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那天我们唱乔·特克斯的歌《苗条的大腿和身段》(Skinny Legs And All),唱到中间某个地方时,我跑进观众当中,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掀起女士们的裙子往里看。我跑过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朝我扔钱,一开始跳舞,我就大把捞起早已铺了一地的纸币和硬币,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由于我在能手大赛时获得了许多对付观众的经验,所以我们在夜总会面对观众演出时,我并不紧张。我随时做好登台演出的准备,你知道,就这么走上去——唱歌,跳舞,再开点小玩笑。

我们在不止一个有脱衣舞表演的夜总会里演唱过。在芝加哥一家这样的夜总会里演出时,我总是站在舞台的一侧,看着一名叫玛丽·罗斯的女演员表演。那时我可能有九岁或十岁了吧。这个姑娘会脱掉她的衣服和紧身短衬裤,然后把它们抛向观众。男人们捡起那些衣服,一边使劲儿嗅着上面的味儿,一边狂呼乱叫。我和哥哥们便眼看着这一切,默默接受下来,爸爸并不在乎。这种把戏我们见得太多了。在一个地方,那些人在演员更衣室的墙上挖了个小洞,甚至在女厕所墙上也挖了一个。透过这些洞你可以偷看里面的动静,而我则看到了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东西。那个地方的家伙们都疯了,一天到晚干一些在女更衣室墙上钻孔这类的勾当。当然,我也承认,那会儿我和哥哥们也曾为抢着往里看争执不下。“躲开,该我了!”我们一边喊,一边使劲推开别人,好给自己腾出一席之地。

以后,我们在纽约的阿波罗剧院演出时,我看见的情景差点把我吓死,因为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存在。我见过不少脱衣女郎,可那天晚上,一个描着艳丽的睫毛,梳着长发的女郎出场了。她的表演令人叫绝;但大出人们所料,在快结束的时候,她扯下了她的假发,从她的乳罩里掏出两个大桔子,重现出那巧妙化妆之下一副棱角分明的男人面孔。这可把我吓坏了。我只是一个孩子,没法相信眼前这一切竟是事实;但我向外看了看观众,发现他们都喜欢这些东西,发了疯似的鼓掌、狂叫。而我,一个小小孩儿,就站在台角,看着这狂热的场面。

我被吓坏了。

就这样,在孩提时代,我颇受过一些这类教育,受的真够多的了。也许这使我在长大成人之后,能把精力放在生活的其他一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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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06

我们在芝加哥的夜总会里成功的表演之后不久,一天父亲带回家一盘磁带,里面的歌我从来没听到过。我们习惯于演唱收音机里的流行歌曲,因此当父亲一遍又一遍的播放起磁带里的那些歌时,我们都感到迷惑不解,里面无非是一个唱得不怎么样的家伙和伴奏的几声吉他和和弦而已。父亲告诉我们,录音里的这个人其实不是歌手,而是一位歌曲作者,他在加里拥有一座录音棚。这位名叫基思的先生给了我们一个礼拜的时间来练习他的那些歌,看看能不能从中挑选一些给我们灌一张唱片。自然,我们都很兴奋。我们的确想灌一张唱片,随便什么唱片。

我们把重点放在声音上,而不像以往那样,从舞蹈这一角度开始排练一首歌。唱一首我们谁都不知道的新歌并不怎么有趣,但我们已经很老练了,能藏起我们失望的情绪,并尽力唱好它。等我们作好准备,觉得自己能发挥出最好水平了,爸爸把他们录了下来,当然,开头总要出几次错,爸爸也免不了说几句给我们打气的话。我们都想猜测出基思先生是否喜欢我们为他录的东西,这样过了一两天,爸爸突然又带来了更多的歌曲让我们学,并说我们将在第一次录音时演唱这些歌。

基思先生和父亲一样,也是个酷爱音乐的钢铁工人,只是他更多的从事唱片商业活动。他的唱片公司和录音室都叫做“钢城”。现在想起来,我才知道基思先生当时的兴奋并不亚于我们。他的录音棚在市中心,因此,我们在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就出发了,那时我最喜爱的电视节目“竞赛者”还没开始。基思先生在门口迎接我们并打开了录音棚,他带我们参观了一个摆满各种设备的小玻璃间,并把每种设备的用途都讲给我们听。看来我们用不着太多的录音设备至少在这儿用不着。我把一个大金属耳机戴在脑袋上——在演唱中他总是掉到我的脖子上——好让大家知道我已经作好了一切准备。

就在我们兄弟几个琢磨插头该插在什么地方,人该站在哪儿的时候,一些伴唱的演员和一个管乐小组进来了。开始我以为他们是在我们之后录音的,当我们得知他们是来配合我们的时候,都又惊又喜。我们朝爸爸看去,他却根本不动声色。显然他已经事先知道了这个情况。直到这时,我们才明白,什么事也别想让父亲吃惊。他告诉我们,在录音间里的时候,一切都要听从基思先生的指挥,只要我们照他说的做,录音效果自然就会使人满意。

几个小时之后,我们录完了基思先生的第一首歌曲。一部分伴唱歌手和管乐手也是头一回录音,都觉得挺吃力;更主要的是,他们没有受过第一流的指导,所以不像我们那样习惯于一遍又一遍地演唱或演奏。这时我们才会体会到,父亲为把我们培养成优秀的职业歌手付出了怎样的努力。以后接连几个星期六,我们都在这里度过,把一周中练好的歌曲灌成唱片,每次回家时再带走一盘基思先生的新磁带。有一个星期六,父亲甚至带着他的吉他来和我们一起演唱,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和我们一起录音。在唱片开始发行之后,基思先生给了我们一些,让我们在每首歌曲之间或演出之后把他们卖给观众。我们知道这不是什么名家的大作,但是人人都需要有一个开端,而在那个时候,能出版一张写着你们小组名字的唱片是一件大事。我们实在幸运极了。

这张名叫《小大人》(Big Boy)的唱片是我们在“钢城”公司录制的第一张单曲,歌中充满了相当低沉的调子。《小大人》是一首动人的歌曲。当然,要是你想知道当时的全部情况,你就得想象一个瘦小的九岁孩子在唱着这只歌。歌词中说,“我不想再听童话故事了”,但事实上我离能够理解绝大部分歌词的年龄还差得远。我只是在唱他们让我唱的东西。

这首带着迷人的低沉调子的歌在加里的电台播放之后,我们在邻居中间立刻成了了不起的人物。谁也不相信我们有了自己的唱片,就连我们自己也费了好大劲儿才相信了这一点。

在“钢城”公司录完了第一张唱片后,我们开始把注意力放在芝加哥各种大型能手比赛上。通常别的演员在见到我时都要仔细打量我一番,尤其是那些在我们之后出场的,大概因为我的个头儿太小了吧。一次,杰基突然失去控制大笑起来,就好像谁把世界上最逗的笑话讲给他听了似的。比赛马上开始了,这可不是个好兆头,我敢说,爸爸当时一定担心极了,唯恐他在台上演砸了,便走过去想提醒他两句。谁知杰基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什么,他就和杰基一起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我也想知道他们到底在笑什么。爸爸自豪的说,杰基偶尔听到一群歌星在一起聊天,其中一个说道:“今儿晚上可不能让‘杰克逊五兄弟’里的那个侏儒抢了我们的好戏。”

刚开始我觉得挺不好受,因为我的自尊心受了伤害;我觉得他们这么说真是卑鄙。我不能不接受我是最矮的这个事实,可不一会儿,我的其他几位哥哥也都笑得不行了。爸爸解释说他们不是在笑我,并说我应该以此为荣才是。那帮人不过是在胡说八道,因为他们竟认为我是个装成小孩模样的大人,就像《绿野仙踪》中的小芒奇一样。爸爸还说,要是我能使那些油头滑脑的家伙和加里那些给我们捣乱的邻家小孩用同一种腔调议论我们的话,那就说明我们已经让芝加哥跟着我们跑了。

我们还得跑自己的事情。在芝加哥几家挺不错的夜总会演出之后,爸爸在市里皇家剧院登了记,让我们参加那里举办的晚间业余歌手大赛。B.B.金在皇家剧院现场录制他出名的专辑时,爸爸曾特地跑去看过。当早年他送给蒂托那把发亮的吉他时,我们还曾经跟蒂托开玩笑,想一些女孩的名字来命名他那把吉他,就像B.B.金管他的吉他叫“露西尔”那样。

连续三个星期,我们都在这个比赛中获胜。那些每场必到的观众总是在猜测,这周我们又拿出什么新歌。另外一些歌手抱怨说,我们一次次来参赛实在是太贪心了,可他们追求的东西和我们没什么两样。比赛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如果你在晚间业余歌手大赛中连续三次获胜,你就将被邀请举办一场收费演出。这样面对的将是几千观众,而不只是酒吧里那几十个人。而我们得到了这个机会。格拉迪丝·奈特的节目揭开了那场演出的帏幕,“杰出人物”乐队还搬出了尚未公开演出的新歌《我从葡萄藤中听说了这回事》(I Heard It Through the Grapevine)助兴。那是一个令人陶醉的夜晚。

芝加哥之行结束,我们清楚的感觉到,还有一场更大规模的业余歌手大赛需要我们去赢得桂冠,就是纽约阿波罗剧院举办的那场。许多芝加哥人都觉得,在阿波罗取胜除了是一种凭运气得来的快感之外,没什么了不起。可爸爸比他们看得远。他知道,纽约和芝加哥一样,拥有一大批高水平的选手,而且纽约的录音人员和职业音乐家比芝加哥更多。如果我们能在纽约成功,我们就能在任何地方成功,这就是我们必须在阿波罗获胜的意义所在。

芝加哥给纽约寄去了关于我们情况的报告。我们的名声是如此之大,甚至都没有参加任何一场预赛,阿波罗剧院就直接让我们进入了最后决赛。这个时候,格拉迪斯·奈特已经跟我们谈到了去摩城公司的事宜,爸爸的朋友、“温哥华”演唱小组的成员博比·泰勒也和爸爸谈起过。爸爸对他们说,我们非常高兴让摩城公司试听我们的演唱,但这是将来的事儿。我们到达坐落在第一百二十五大街上的阿波罗剧院时,时间还早,足够参观一下这座建筑的。在经理陪同下,我们穿过剧院的大厅,观看曾在那儿演唱过的所有明星的照片,其中有白人也有黑人,当最后经理把我们带到化妆室门前时,我已经找到了所有我喜欢的歌星的照片了。

我哥哥们花钱去看为别的歌手举办的所谓的“猪肠子”巡回演出。我仔细的观察所有那些明星,尽力去学习看到的一切。我盯着他们的脚步、他们挥舞手臂的姿势,以及他们手握话筒的方法,努力搞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干。在台角仔细研究了詹姆斯·布朗的表演之后,我弄清楚了他的每一个步点,每一声低吼和每一次旋转。不能不说,他的演出就是为了把你拖个筋疲力尽,让你把所有的情感都发泄出来。他的风度,他从每个毛孔中迸发出的热情都是无与伦比的。你简直就能感觉到他脸上的每一滴汗珠,也能感觉到他正在经受什么。我从来没见过有谁像他这样表演。这真令人难以置信。当我观察我喜爱的歌星,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詹姆斯·布朗、杰基·威尔逊、萨姆和戴夫、欧杰伊兄弟——他们都善于调动观众。我从杰基·威尔逊那儿学到的大概比从别人、别的地方学到的都要多。所有这些构成了我受到的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常站在台边的幕布后面,看着每一个演完节目下台的人,他们个个全身湿透。我带着敬畏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从面前走过去。他们都穿着漂亮的漆皮鞋,那会儿我的全部梦想就是得到一双那样的漆皮鞋。记得当我听说他们不做小孩尺寸的那种鞋时,甭提有多伤心了;我从一家商店跑到另一家商店寻找漆皮鞋,得到的答复却常常是:“我们不做那么小的。”我很难过,因为我希望我的鞋也像那些演出用鞋一样,擦的闪光,灯光一照就反射出红色和橙色的光来。哦,我是多么想要一双杰基·威尔逊的那种漆皮鞋啊。

大部分时间我都一个人呆在后台。哥哥们都在楼上吃东西或聊天儿,而我则低低的蹲在楼下舞台边上,用手揪着蒙满尘土、有一股怪味儿的幕布,注视着台上的演出。我是说,我的确注意了每一个脚步,每一次移位,每一下扭动,每一回转身,每一个摇摆,每一种情绪,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那就是我受的教育和我的消遣。我一有空就总在那儿,爸爸、哥哥和其他的演员都知道哪儿能找到我。他们总是以此开我的玩笑,而我已经被看到的或追忆起来的表演场面深深吸引住了,根本就不在乎这些。我还记得所有这些剧院的名字:皇家剧院、住宅区剧院、阿波罗剧院——太多了,无法一一列举。从那些地方产生的才华都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而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就是看大师们工作;你不可能把我站着观察到的那些东西交给任何一个人。有一些音乐家,如斯普林斯廷和U2,也许可以觉得自己是从大街上得到了启迪,而我则是一个注重气质和心灵的演员。我得到的启示来自舞台。

阿波罗剧院的墙上挂着杰基·威尔逊的照片。摄影师捕捉了他一条腿抬起,身子扭转,刚好抓住麦克风前后摇晃那一瞬。他大概在唱那首悲哀的抒情歌曲《孤独的泪水》(Lonely Teardrops),但观众已为他的舞步惊的瞠目结舌。谁也没有觉得忧伤或孤独。

萨姆和戴夫的照片挂在走廊的尽头,挨着一个老牌著名乐队。爸爸和萨姆·穆尔很要好,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对我挺不错,我又惊又喜。我原以为,那么长时间我一直唱他的歌曲,他非给我一个大耳光不可。离开他们的照片不远,就是那位“所有人的国王、炸药先生、普利斯·普利斯先生本人”——詹姆斯·布朗的照片。在他出现之前,歌手就是歌手,舞蹈演员就是舞蹈演员;歌手可能舞蹈,舞蹈演员也可能唱歌,除非你是弗雷得·阿斯泰尔或是金·凯利,否则就总是在其中一样上要更有特长。尤其在现场实况演出时更是这样。可是他改变了这一切。当他跳跃着穿过舞台的时候,没有一盏聚光灯能追得上他——你只能用泛光灯。我就希望能跳得那样好。

我们到底赢得了阿波罗晚间业余歌手大赛的桂冠,我觉得应该回到那些挂在墙上的照片前,谢谢我的“老师们”。爸爸高兴极了,他说那晚他简直能飞回加里去。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们当然也这样感觉。在以前的比赛中,我和哥哥们一直都保持着第一名,这会儿我们希望也许我们已经往上跳了一个“级别”;我清楚的意识到,我们再也不会回到那些乱七八糟的比赛和脱衣舞表演当中去了。
一九六八年的夏天,我们被介绍给一个叫做“小巧玲珑和家庭基石”的家庭音乐小组,他们改变了我们的乐队和生活。他们的姓并不都一样,小组成员中有男有女,有黑人也有白人。那些年他们唱了一些深受喜爱的热门歌曲,如《在乐声中起舞》(Dance to the Music)、《站立》(Stand)、《夏日的情趣》(Hot Fun in the Summertime)等。当听到小矮人长高的故事时,哥哥们都指着我说那就是我,这回我跟他们一起大笑起来。我们从收音机里听过所有这些歌曲,甚至摇滚乐电台也曾播放过。他们对我们杰克逊兄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们从他们那里获益匪浅。

从阿波罗回来以后,我们始终一边练唱,一边用一只眼睛瞄着地图,一只耳朵听着电话。爸爸妈妈曾规定,任何一个电话都不得超过五分钟,可这次我们从阿波罗归来,五分钟都嫌太长了。我们必须时时保持线路畅通,以备万一录音公司的人想和我们联系。我们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唯恐他们会碰上我们的电话占线。大家特别想听到的是一家录音公司来电话,我们渴望给他们一个答复。

就在我们等待的时候,有个看过我们在阿波罗表演的人已经把我们介绍给了纽约市戴维·弗罗斯特主持的电视节目。我们就要上电视了!这真是个天大的喜讯。我把它告诉了学校里的每个人,谁要是不信,就告诉他两遍。几天之内我们就要开车去纽约了!我一分一秒的掐着时间。我对整个旅途作了设想,努力想象着演播室该是什么样子,面对摄像机镜头时又会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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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07

我带着老师为我提前布置好的家庭作业回了家。我们还得最后彩排一遍,然后还得把要唱的歌确定下来。我拿不准我们会唱些什么歌。

可是就在那个下午,父亲宣布纽约之行取消了。我们一下都愣住了,只是瞪大眼睛盯着父亲。

大家都震惊极了,我简直就要哭出声来。好机会近在咫尺,他们怎么可以这么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弗罗斯特先生为什么要改变主意?我感到头晕目眩,我想别人大概也差不多。“是我取消的,”爸爸平静的说。我们又一次盯住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摩城公司来电话了。”我的脊梁上掠过一丝寒气。

我很清楚地记得临去“摩城”前的那几天。我仿佛又看见自己站在兰迪那间一年级教室的门前。那天本该轮到马龙接他回家,但我们换了一下。

兰迪的老师祝我在底特律走运,因为兰迪已经告诉她我们将去摩城公司参加试听。兰迪是那么兴奋,这使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他还不知道底特律是什么呢。那时全家的话题只有一个,即摩城,而兰迪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城市。老师说,他还在教室的地球仪上找了半天摩城在哪;那位老师还说,在他看来,我们应该唱《我知道你不知道的》(You Don’t Know Like I Know),因为我们在芝加哥皇家剧院演唱这支歌时,她和一大群老师都开着车去看了。我一边帮着兰迪穿上外套,一边有礼貌的说一定记着这事儿——虽然我心里明白,我们不能在摩城公司唱萨姆和戴维夫的歌儿,因为他们所在的“斯塔克斯”公司是摩城的竞争对手。父亲告诉我们,公司对这类事情看得很重,因此他让我们知道,我们到那儿的时候不会有一大群歌迷围着了。他看着我说,他希望他十岁的歌手能表现得像十一岁一样。

我们离开加勒特小学的教学楼,回家的路并不长,但我们必须抓紧。我记得一辆又一辆车开过我们身边时,我有些焦急起来。兰迪抓着我的手;我们向交警招手。我知道明天拉托亚会抽空去学校,因为马龙和我将和别人一起在底特律过夜。

上一次我们在底特律的“福克斯”剧院演出时,节目一完我们就离开了,回到加里已是第二天早上五点钟。路上大部分时间我是在车里睡觉,因此上午在学校并没觉得有多累。可等到下午三点排练的时候,两腿就像灌了铅,只好拖着走了。

那晚我们本可以一演完自己的节目就走的,因为那次我们只得了第三名。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就会错过大明星杰基·威尔逊的演出。我虽然在别的舞台上见过他,可那是在“福克斯”,他和他的乐队都站在一个升降舞台上,音乐一起,台子就升上去了。第二天放学后,尽管很累,我还是在一群孩子的围观下,在学校浴室的大镜子前练习了前一天学到的一些动作。我们把这些动作揉合到自己的舞步中,父亲看了也很满意。

就在我和兰迪转过拐角,走上杰克逊大街时,看见路上有一个大水洼。我看看附近有没有车子能把我们带过去,却一辆也没找到。于是,我放掉兰迪的手,从水洼上蹦了过去;我用脚尖着地,以便能及时转身而不弄湿灯心绒裤子的裤脚。我和回头看了看兰迪,知道他也想象我那么做。他往后退了几步,想加一段助跑,但我明白那是一个相当大的水洼,他想要跳过来而不弄湿自己是不可能的。于是,首先作为一个大哥哥,其次作为一位舞蹈老师,我在他落地之后弄湿之前那一瞬及时接住了他。

街对面,一群邻家的孩子在买糖果,其中一些老在学校给我们捣乱的孩子竟问我什么时候去摩城。我告诉了他们,并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和兰迪都买了糖。我不想让兰迪因为我们的走而伤心。

走进我家那座房子时,我听见马龙喊:“谁把车门关一下!”我们那辆大众牌旅行车的侧门大开着;一想到去底特律的一路上都要挨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马龙把我俩赶进屋里,他正帮着杰基把我们的东西装上车,已经干了半天了。杰基和蒂托就这么一次早回家早了;家里人原以为他们下午有篮球训练,可在冬天,印第安纳到处都是烂泥,再说,我们都急着作好准备。那一年,杰基在中学校队里打篮球,爸爸常说:下一次我们得在罗斯福中学队夺得全州篮球冠军时去印第安纳波利斯演出,那样的话,“杰克逊五兄弟”就可以在晚场或早场比赛之间演唱,而杰基则能投进决定胜负的关键一球。爸爸喜欢跟我们开玩笑,可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对杰克逊兄弟有多么严厉。他希望我们在各方面都出类拔萃,而不仅仅在音乐上。我心想他大概是从当教师的爷爷那儿继承下来了这个脾气。我知道我的老师们可从来不像他对我们那样苛求。当然,他们的一丝不苟和严格要求将会得到应有的报答。

妈妈走到门口,递给我们热水瓶和包好的三明治。我还记得,她叮嘱我别再把演出用的衬衫撕个口子,她前一天晚上刚缝好并叠好它。我和兰迪帮忙把一些东西运上车,然后跑进厨房。瑞比正在那儿为爸爸准备晚餐,同时,还得照看坐在高背椅上的小珍妮。

瑞比作为老大,日子从来没有轻松过。我们知道,摩城公司的试听一结束,我们就得立刻决定是否搬家。如果搬家的话,她就要去南方和未婚夫一起生活了。在妈妈上夜校攻读由于疾病而放弃的高中文凭时,她便在家里料理一切。记得妈妈告诉我们她要去补习高中课程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会儿我担心她跟杰基和蒂托那样年级的孩子一道上学,会被大家笑话;我还记得,她那样哈哈笑了一阵,然后耐心向我解释说,她是和其他大人一起上学。我听了以后变忧为喜,觉得家里有一个跟我们一道做家庭作业的妈妈可真有意思。

装车的活儿比往常要容易。平常情况下,罗尼和约翰尼会和我们一起去,但这次摩城公司有音乐家为我们伴奏,我们就自己走了。我走进我们的屋子,杰梅恩正在那儿赶他的作业,我知道他想把它们尽快打发掉。他对我说,我们应该自己去摩城,把爸爸留在家里,因为杰基已经通过了驾驶考核,并且有了自己的车钥匙。我们都笑了,但在内心深处,我想象不出父亲怎能不去。因为即使在爸爸未能及时从班上赶回,而由妈妈指导我们放学之后的排练时,他也好像在场一样,妈妈就像他的耳目。她总能看出昨天晚上谁表现得好,今天白天谁粗心大意。爸爸晚上回来,便能从妈妈的微小暗示中说出我们谁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排练,在我看来就好像他们之间有什么特殊暗号或别的什么似的。

我们出发前的告别很简短。妈妈早就习惯了我们在外面一呆就好几天,或是在学校放假时外出参赛。拉托亚噘了噘嘴。因为她也想去。她只在芝加哥看过我们演出;在波士顿或菲尼克斯演出时,由于时间很紧,也没来得及给她买点儿东西回来。我觉得她一定认为我们的生活充满了魅力,因为她除了去上学就是呆在家里。瑞比忙着哄珍妮睡觉,她向我们挥了挥手作别。我在兰迪脑袋上最后拍了一下,大家就出发了。

当我们驱车上路时,爸爸和杰基在地图上扫了一遍,这大多是出于习惯,其实我们已经去过底特律了。穿过市中心时,我们路过了市政厅旁基思先生那座录音棚。在“钢城”公司录过那张唱片后,我们又录了些唱片样本,爸爸把它们送到了摩城公司。当我们开上高速公路时太阳正缓缓向地平线沉去。马龙说,如果我们能在WVON电台听到自己的歌曲,那么等待我们的一定是好运气。我们都点头赞同。爸爸插进来问大家记得不记得“WVON”代表什么意思,同时用胳膊肘碰了碰杰基,示意他别作声。我凝视着窗外,一边琢磨着几种可能性,杰梅恩突然开口了。“代表‘黑人之声’”他说道。然后,我们就开始想出每个电台的代号,轮番命名。“WGN——世界上最大的报纸(《芝加哥论坛报》下属一报纸)”“WLS——世界上最大的商店(希尔斯)”,“WCFL……”我们咽住了,谁也想不出来。“芝加哥劳工联盟,”爸爸一边说,一边伸手要过热水瓶。我们转上了九十四号州际公路,加里车站和拉马祖车站都从视线里消失了。我们开在收音机里到处寻找加拿大安达略省CKLM电台播送的“甲壳虫”乐队的歌曲。

在家的时候,我是个“垄断”游戏迷,开车去摩城也有点儿像那个游戏。在“垄断”游戏中,你得在一块板上转来转去,买卖东西,作出决定;那些举办过“猪肠子”巡回演出,我们在那儿得过奖的剧院多少也有些像这块板,上面充满着机遇和陷阱,一路走走停停,我们终于到达了纽约哈莱姆区的阿波罗剧院——对我们这样年轻的演员来说,这正像是到了游戏中的“停车场”,似乎可以止步不前了,而现在,我们又开上了“木板路”,直奔摩城。我们会赢吗?我们会“破产”,让唾手可得的成功离我们远去,再等下一盘吗?

我的内心深处正发生着某种变化我可以感觉得到在旅行车里我甚至哆嗦起来。几年来当我们驶向芝加哥时总在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走出加里结果证明我们能行。然后我们驶向纽约心里想如果事实证明我们的水平在那儿不可能获胜那将是我们最倒霉的时刻。哪怕是在费城或华盛顿的那些夜晚,我也没有多少自信,我不能去想,也许我们没听说过的纽约的什么小组或歌星会最终击败我们。当我们在阿波罗剧院打破这个神话的时候,我们终于感到,什么东西也无法阻挡我们了。现在我们正驶向摩城,没有什么东西能再让我们感到吃惊了。我们要让他们震惊,就像我们一直做的那样。

爸爸从手套箱中抽出一份打印的指示图,我们离开了高速公路,经过伍德沃德大街的入口。路上没有什么人,因为夜已经深了。

父亲对我们的食宿有些不放心,我感到奇怪,直到我知道摩城公司已经为我们挑好了旅馆,才明白他不放心的原因。我们不习惯事事都为我们准备停当,我们喜欢做自己的老板。爸爸一直是我们的订票员、导游和经理。如果他不能照料这一切,妈妈就代劳。因此,这不奇怪,即使是摩城公司作了这一切安排,他仍不放心。他觉得该由他亲自订旅馆,亲自布置一切。

我们在“纽约人”旅馆下榻。房间早已预定好,一切都井井有条。我们屋里有台电视,可是所有频道都已停播了。第二天上午十点开始试听,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再熬夜了。爸爸看着我们上了床,锁上门,走了出去。我和杰梅恩都累得没心思说话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都准时起了床;是爸爸叫的我们。其实,大家都跟他一样兴奋,所以他一叫,我们都一骨碌爬下床来。试听对我们来说不同寻常,因为许多职业歌手该去演唱的地方我们都没去过。我们知道,要对我们唱得如何作出评价并非易事。过去不论是参加比赛还是在夜总会演出,我们都习惯于观众们热烈的反应,但父亲告诫我们,我们在唱完后越能保持平静,他们便越想听下去。

在咖啡店吃过麦片和牛奶之后,我们钻进了那辆大众牌。我注意到他们的菜单上有粗燕麦粥,便知道了这儿有不少南方来的人。那时我们还从未去过南部,希望有一天去看看妈妈的家乡。我们想对自己的根和那儿的黑人有一个了解,尤其是金博士遭人暗算之后。我真真切切的记得他死去的日子。每个人都在那天被击垮了。那晚我们没有排练,妈妈带着我和其他几个孩子去了圣殿。人们哭得就像他们自己家里的人去世了一般,连那些平时不露声色的男人们都控制不住他们的悲痛心情。那时我还太小,并不理解这一悲剧的场面的全部意义,但当我现在回想起那一天,我不禁哭出声来——为金博士,为他的全家,也为我们所有的人。

杰梅恩第一个看到了录音棚,人们都管它叫“美国流行音乐之城”。看上去它像是快要倒塌了,和我想象中的并不一样。我们猜想着会见到谁,谁会在那天来这儿录音。爸爸已经告诉我们,一切由他应酬,我们的任务就是像从未演出过那样去唱歌。这要求可有些过分,因为我们向来对每首歌都尽心尽力,不过我们明白他的意思。

里面有很多人在等着,但爸爸说出我们的名字后,一个穿衬衫打领带的人便走出来迎接我们。他能叫出我们每个人的名字,这使我们很吃惊。他让我们把大衣留在外面,然后跟他走,别的人都把眼光投向我们,好像我们是一群魔鬼。我想知道他们是谁,他们有怎样的经历。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吧?他们是否一天天的等在这里,希望不用预约就能进去?

我们进到录音棚里时,一个摩城公司的伙计正在调试一架摄像机。有一块地方放满了话筒和各种器材,爸爸走进一个小录音室,去和里面什么人交涉。我努力装作我是站在“福克斯”剧院逐渐上升的舞台上,这次不过是个平常的演出而已。环顾四周之后,我拿定主意,有朝一日我建造自己的录音棚时,一定要安装一个能从地板下升起来的麦克风,就像阿波罗剧院里的那个一样。那次,当麦克风缓缓的消失进舞台的地板下之后,我竭力想找出它去了什么地方,差点儿在地下室的楼梯上摔个嘴啃泥。

我们最后唱的是《谁爱你》(Who's Lovin' You)。歌曲结束,没人鼓掌,也没人说话。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冒失,脱口问道:“唱得怎么样?”杰梅恩冲我嘘了一声。那些给我们评分的老家伙们不知道为什么在笑。我从眼角里看着他们。“这就是‘杰克逊摇摆乐’哈?”他们当中一个人咧开大嘴笑着说道。我迷惑了。我想哥哥们也和我一样不知所措。带我们出来的人对我们说了句:“多谢光临。”我们想从父亲脸上找到答案,但他看上去既不高兴也不失望。离开那儿的时候天色仍然大亮,我们沿九十四号公路回加里,一路上克制着自己,一边想着还要准备明天上课的作业,一边问自己,是否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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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09

得知我们通过了摩城公司的试听考核的消息后大家欣喜若狂。我记得贝里·戈迪让我们全都坐下来,对我们说,历史将会因我们的存在变得更加多彩。“我会把你们变成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他说:“你们的名字将被载入史册。”他真的和我们讲了这番话。我们身子朝前倾着,一边听他讲,一边忙不迭的应着:“这太棒了!太棒了!”此情此景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我们把他的屋子闹了个底朝天;听着这位体格强健、充满智慧的先生不停地讲着我们将会如何大获成功,就好像一个童话世界会成现实一般。“你们的第一张唱片将名列榜首,你们的第二张唱片将名列榜首,你们的第三张唱片还将名列榜首——连续三个第一。你们会打破唱片销售量的记录,就像黛安娜·罗斯和‘至高无上者’演唱小组一样。”在当时,这些我们连想都不敢想,可这话给他说着了;我们全力以赴的投入工作,也就实现了他的预言。连续三个第一。

如此来说,虽然不是黛安娜最先发现了我们的才能,但我觉得,对于那些日子里她曾给予我们的帮助,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回报的。事实上,在我们最终得以迁居到南加利福尼亚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时间是和黛安娜一起度过的,或者住在她的房子里,或者和她呆在一起。我们兄弟五个中,有的和贝里·戈迪住在一起,有的和黛安娜住在一起,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调换一下。她那样慈爱,像母亲一样照料我们,让我们感觉到就像在家里一样。

当时,我的父母正忙于关闭在加里市的住处并在加利福尼亚寻找一所房子,好让我们全都能住进去。这段时间里,她就帮助照顾我们的起居饮食,前后起码有一年半。贝里和黛安娜住在贝弗利希尔斯的同一条街道上,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我们能走着去贝里的住处,然后再走回黛安娜那儿。大多数日子里,我白天呆在黛安娜那儿,晚上在贝里那儿过夜。这在我的一生中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因为黛安娜热爱艺术,并鼓励我去艺术的海洋中遨游。她花了不少时间在这方面引导我。我们几乎每天都跑出去——就我们俩人——买来铅笔作画。不练画的时候,我们就去博物馆参观。她向我介绍一些杰出艺术家的作品,像米开朗琪罗的和德加的;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对艺术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开始了对其毕生的探索。她的确教给了我很多很多。我感到那么新鲜,那么兴奋。生活一下子变得和过去迥然不同了,过去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唱歌,除了排练还是排练。你不会想到,像黛安娜那样一位巨星竟肯花费时间教一个孩子作画,去给他上艺术课;可她这样做了,我因此而热爱她。现在仍然是。我被她迷住了。她是我的母亲,我的情人,我的姐姐——她是由这三者奇特的结合而成的人。

对我和我的哥哥们来说,那真是令人心荡神驰的日子。当我们从芝加哥飞抵加利福尼亚时,就好像走进了另外一个国度。我们来自印第安纳州城市化严重的地区,看惯了那里萧条冷落的景象,因此,在加利福尼亚南部着陆后,我们就好像走进了一个奇妙的梦境。那会儿,我简直无法控制住自己,跑遍了那儿所有的地方——迪斯尼世界,落日大道,还有海滩。我的哥哥们也很喜爱这地方,我们到处乱窜,就像第一次光顾糖果店的一帮孩子。我们被加利福尼亚的旖旎风光深深迷住了:隆冬季节,树木依然葱葱郁郁,枝头挂满柑子;魅力的夕照映衬着一株株棕榈;气候也温暖宜人。每一天都充满着新意;我会做着一件有趣的事儿,不希望它停下来,可同时又觉得还会有另外的什么事情,一样有趣,一样的叫我神往。那真是令人陶陶欲醉的日子。

在那儿的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是和摩城公司中所有的大明星会面。他们都是继贝里·戈迪从底特律迁到加利福尼亚之后,陆续移居过来的。我还记得第一次同斯莫基·罗宾逊握手时的情景,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在与一位国王握手。我兴奋得两眼直冒金星;记得事后我告诉妈妈说,他的手就像鸭绒枕头一样柔软。要是你是一个大明星,你不会留意你一举手一投足给人们的印象,可是你的崇拜者们留意这个,至少,我知道当时我留意这个。我是说,那会儿我逢人便讲:“他的手是那么那么柔软。”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真可笑,可这的确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我和斯莫基·罗宾逊握过手。我仰慕许许多多的艺术家、音乐家和作家。年纪很小时,我所注意观察的人就是真正的演员——詹姆斯·布朗、小萨米·戴维斯、弗雷得·阿斯泰尔和金·凯利。一个杰出的演员能叩开每个观众的心扉,这是衡量一个演员伟大与否的真正尺度,而这些人具备这种超凡的魅力,就像米开朗琪罗的作品,它轻轻抚摸你,撩动你的心弦,不管你是谁。当我有机会与一个曾经以他的作品在某一方面影响过我的人结识时,总是激动不已。也许可以这么说,一本好书会深深打动我,促使我去思考一些以前从未想到过的问题;一幅好画可以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宇宙。那么同样道理,一个演员的专场演出或几个演员的同台表演能够左右我的情绪,乃至改变我的生活。

那时,摩城公司还从未给一群孩子们灌制过唱片。事实上,他们只为唯一的一名儿童歌手,即斯蒂维·旺德录制出版过唱片。因此,该公司设想去发掘一批孩子,而这些孩子必须具备这样的素质:他们不应仅仅局限于能歌善舞。他们希望我们能跟上学校的功课,友好的对待歌迷。记者和所有与我们发生联系的人,并为他人起一种榜样作用。他们还希望,人们并不仅仅因为我们的唱片而喜爱我们,更多的,则是由于我们的为人。这在我们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的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彬彬有礼,多为他人着想。这理应是人的第二天性。我们碰到的唯一难题是,一旦我们稍有了些名气,我们根本就无法上学。人们从教室的窗子里爬进来,让我们给他们签名或朝我们索要照片。我尽量做到不落下一堂课,不去制造混乱,惹是生非,然而,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后来只好请来教师在家里给我们授课。

这期间,一名叫苏珊娜·德·帕赛的女士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她为摩城公司工作,就是她,在我们搬到洛杉矶之后,始终一丝不苟的对我们进行培训,后来,她也成了“杰克逊五兄弟”的一名经纪人。我们偶尔住在她那儿,和她一起吃饭,甚至一起玩耍。我们这一伙人成天吵吵闹闹,精力多余得无从发泄,而她也年轻好动,诙谐风趣为了“杰克逊五兄弟”的成功,她确实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和牺牲;对于她所做的一切,我真不知如何感激才好。
我记得,苏珊娜给我们看一些画着我们五兄弟的炭笔素描。在同一张画上,我们五个人都留着相同的发式,而每张画上的发式又各不同。还有一套彩色画片,在那上面,我们身着各式各样的服装,这些“衣服”就像彩色拼版游戏上的纸片一样,可以揭下来,换上另一件。我们选好一种发型后,他们就把我们带到理发师那儿,理发师就照图片上的样子打扮我们。然后,在她那儿选定服装式样,我们就到保管服装的部门去,他们便找来全套衣服给我们试穿。我们穿上那些服装,他们上下打量一番,看看不太合适,便让我们回到“拼版游戏”那儿,重新“试穿”一些别的式样的服装。

我们上礼仪课和语法课。他们把那些人们最有可能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列了一个表,让我们有所准备。我们常被问及的问题有:我们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每个人的兴趣和爱好是什么,我们同台演唱时感觉如何等等。歌迷们和记者们同样都想知道,我们在最初登台时各自有多大年龄。尽管你相信,人们对你感兴趣是由于你的歌而不是别的什么,你还是很难把自己的全部生活展示在公众面前。

摩城唱片公司的人对我们进行测验,让我们回答那些还从未有人发问过的问题。他们考我们的语法,还有餐桌上的礼仪。通过这些考核后,他们还要把我们带进一间屋子,最后替我们抻抻袖子,理理我们新做的蓬松发型上佩戴的头饰。

然后我们学一首名叫《我要你回来》(I Want You Back)的新歌。这歌的产生还有一段故事。歌曲是由芝加哥一位名叫弗雷迪·佩伦的人写的。他起初是杰里·巴勒特手下的一名钢琴师,那时我们刚开始在芝加哥一家夜总会里演出,也是在杰里的指挥下。佩伦估摸着那家夜总会老板花不起钱请别人去演唱,便很为我们这群孩子感到难过。不过,他在看了我们的表演之后,观点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最初,《我要你回来》这只歌的名字是《我渴望自由》(I Want to Be Free),是写给“至高无上”三重唱小组去唱,而根本不去考虑格拉迪斯。贝里并没有这样做;相反,他告诉弗雷迪,说自己刚刚雇用了一群来自印第安纳州加里市的孩子们。弗雷迪马上明白了贝里指的是我们,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便答应碰碰运气。

我们在加里学唱“钢城”唱片公司的歌曲时,蒂托和杰梅恩必须要特别留心乐器的声音,因为在录制这些唱片时他们负责部分伴奏。因此,在听《我要你回来》的唱片样本时,他们很留意吉他和低音贝司的声音。可爸爸说,摩城公司并不打算让他们在这本唱片中演奏任何乐器,因为在录音合成时,包容节拍的那道音轨不能出一丝差错,直到我们演唱的声音小下来,节奏才能稍有变动。他还提醒他们,这样一来,他们要坚持那种不拘一格的演唱风格就等于加重了他们的压力,因为我们不仅要同时演唱两个声部,而且还有许多朗诵和尾白什么的需要记住。

在负责演唱的部门,弗雷迪·佩林、鲍比·泰勒和迪克·里查兹负责照看我们。我们录制这第一张单曲时,他们三人,加上哈尔·戴维斯和摩城公司另一个名叫“冷色调”·米泽尔的伙计全部参与了写作和录制工作。这几个伙计合称为“有限公司”。我们到里查兹的公寓去排练,他听到我们准备的如此充分,不由得惊讶万分。他对起初安排好的演唱设计几乎没作什么变动,便建议我们趁热打铁,赶紧去录音室录制一些声部。第二天下午,我们就去了录音室。想到马上就可以让贝里·戈迪听听我们初步练好的合唱,大家都兴奋的不行。我们到他的录音室时,也就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大家想,等贝里听过演唱之后,我们还来得及赶回家吃完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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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1

然而,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才一屁股坐在里查兹的轿车后座上。回家的一路上,我的脑袋时而因困倦垂到胸前,时而又抬起来——我坚持着不想睡过去。戈迪并没有对我们的演唱表示赞许。我们把各个部分又练了几遍,戈迪就在一旁把需要修改的地方改了改。他是想在我们身上试验一些新的演唱方法;就像学校合唱队的头儿,他让你专心致志的唱自己的那个声部,就好像你是在独唱一样,不管你是否能清晰的听到他或她的声音。他听过我们的合唱排练,在音乐上作了一些改动后,又把我叫到一边,逐字逐句的给我讲解我的那部分。他明确地告诉我,他想要的是什么以及我应该如何帮助他搞好这张唱片,然后,他又对负责录制合成工作的弗雷迪·佩伦详细交代了每一件事。贝里干起这些事来得心应手。单曲出版发行后,我们马上又录制了一个专辑,这个集子中《我要你回来》这首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和这个集子中其他歌曲相比,它占用的时间(和磁带)更长。这些日子里,摩城唱片公司就是用这种严谨的态度办事的,因为贝里这个人讲求完美,注重细节,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这种不懈的追求精神,这是他的天资所在。后来,我把经过贝里处理的每个音节都仔细的听了几遍,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可谓终生受用无穷。直到今天,我依然遵循这一原则。贝里是我的老师,名副其实的良师;他能悟出最细微之处对歌曲的影响,从而使歌曲产生一种了不起的效果,而不仅仅给人一种不错的感觉。贝里身上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好像他能点石成金一般。

对我和我的哥哥们来说,在摩城公司录制唱片时的经历是激动人心的。我们一遍又一遍的录音时,整个写作班子就陪在我们身边,把一首歌裁裁剪剪,精雕细刻,直到它变得十分完美。有时,为了录制某一道音轨上的一个声部,我们会一遍又一遍的反复唱上几个星期,直到他们觉得我们唱出了他们希望的效果。我也看到,他们这样做的确收效显著,尽管速度有些缓慢。他们修改词句、配器、节奏,一切的一切。贝里出于他自己那种追求至善的天性,允许他们这样无拘无束的工作。我猜想,即使他们不是这样,贝里自己也会这样做,他有这样追求至善的习惯。我们工作时,他会突然走进录音室,告诉我该怎么唱,而每次他都是正确的。这真叫人不可思议。

1969年11月份,《我要你回来》出版发行了。在六周之内,这张单曲就售出二百万张,一跃成为销售量之冠。我们的第二张单曲《ABC》是在一九七零年三月份出来的,三周时间里就卖出二百万张。直到现在我还很喜欢歌中那段独白:“你坐下,小姑娘;我想对你说,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爱。哦不,还是站起来吧,别让我再等待。”一九七零年六月。我们的第三张单曲《你保留的爱》(The Love You Save)再次夺得销量第一时,贝里的预言变成了现实。

在那一年的秋季,我们的下一张单曲《我将在那里》(I'll Be There)又一次引起轰动时,我们意识到,这种成功甚至已经超出了贝里的预料,我们可以拿这些成绩来报答他为我们做的一切努力了。

我和我的哥哥们——我们全家——都感到十分自豪。我们未来的十年创造出一种新的歌声;一群毛孩子能发行如此多走红的唱片,这在唱片发展史上还是一个创举。“杰克逊五兄弟”从未碰上过同等年龄的竞争对手。工作之余,我们常能看到一个名叫“五层台阶”的演唱小组的演出。他们也是一群孩子,歌唱的很好,可他们不像我们这样,有一条血缘关系的纽带使大家抱成一团,后来不幸解散了。《ABC》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使得一些唱片公司纷纷效仿起我们的做法来,我们也便看到了更多的演唱小组。我喜爱那些小组,像“帕特里奇之家“啦,”“奥斯蒙得之家”啦,还有“德弗兰科之家”。“奥斯蒙得之家”小组当时已小有名气,可他们的歌曲多是低吟轻唱,令人伤感,与我们的演唱方式相去甚远。我们的唱片一打响,他们和其他那些小组的演唱热情也立刻高涨起来。我们没有介意,谁都知道,竞争是一种健康的机制。我们的亲戚都以为《一只坏苹果》(One Bad Apple)这支歌唱的就是我们自己。我记得那会儿我是那么小,因为麦克风降到最低还要比我高一截。他们用一个写着我名字的苹果箱垫在我脚下,我才能够到麦克风。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这样过去的,当其他孩子还在外面嬉戏大闹时,我已经在那个苹果箱上,唱着自己的心声了。

前面说起过,在那些日子里,摩城唱片公司的“有限公司”为我们创作、修改所有的歌曲。记得有很多次,我觉得一支歌该这样唱时,他们总觉得该那样唱。很长时间过去了,我一直很顺从,从来也不愿提出不同的见解。终于有一天,我再也无法忍受别人告诉我到底该怎样去唱了。那是1972年我十四岁时,就是《临窗远眺》(Lookin' Through the Windows)那支歌出来前后的那段时间。他们希望我用某种方法演唱,而我知道他们是错误的。要是你唱起歌来得心应手,对歌曲的情绪心领神会的话,哪怕你年纪再小,人们也应该听你的。我当时火冒三丈,冲着那些词曲作者发了顿脾气,又心烦意乱的给贝里打了个电话,抱怨说,他们总是告诉我该怎么怎么唱,我呢,向来也就听从了,可这会儿,他们也变得太……拘泥于条条框框了。

于是,贝里亲自来到了录音室。他告诉他们,让我随自己的心意来唱,我猜想,他还和他们说了些演唱上多给我们一些自由之类的话。从此之后,我在唱歌时就加入很多新花样,他们果然也很喜爱。我会在间奏的时候插入很多即兴歌词,像绕口令拉,或是尖声的喊叫什么的。

贝里在录音室听我们录音时,常在歌曲中增加很多内容,而且总是恰到好处。他跑遍一个又一个工作室,将人们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核对,往往再添加些东西,使唱片更臻完美。沃尔特·迪斯尼也是这样做的;他向形形色色的艺术家请教,然后说:“对,这个动画造型应该再活泼一些。”每当贝里对我的工作感到满意时,我总是能看出来,因为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当他心情舒畅时,他总是用舌头抵住腮帮子;要是事情进展的异常顺利,他会把拳头在空中用力一挥,就像他起初做职业拳击手时那样。

那些日子里唱过的歌曲中,我最喜欢《永不道别》(Never Can Say Goodbye)、《我将在那里》和《ABC》三首。第一次听到《ABC》那支歌时的情景,我终生难忘;当时我觉得它简直好得不得了。记得那会儿我朝思暮想,渴望有一天能走进录音室去演唱这支歌,让它为我们赢得声誉。

我们仍然日复一日的排练,干得很卖力——有些事情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我们的成功仍使我们心花怒放。有那么那么多的人在给我们鼓劲儿,我们也便打定主意,争取做到无往不胜。

《我要你回来》刚刚发行,摩城公司的每个人便替我们做好了成功的准备。黛安娜很喜爱它,并把我们介绍给好莱坞一家名声很响的夜总会,让我们在那儿演唱。那里舞会的气氛很和谐,就像在贝里家里举办的舞会一样。黛安娜介绍的事儿刚完,“美国黑人小姐”这一电视节目的邀请又接踵而至。在电视上演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人们能预先了解一下我们的唱片和我们的表演。接到邀请后,我和哥哥们都记起那次纽约之行的取消带给我们的失望心情;那是我们第一次被邀请去拍电视片,可摩城公司抢先聘用了我们。这下,我们终于要第一次在电视上表演了,而且还是于摩城公司一起。生活是如此美好。黛安娜的计划自然又把这种兴奋推向了极端。她打算去主持“好莱坞殿堂”节目,这是星期六晚上的一个很重要的电视节目。作为“至高无上者”三重唱小组的一员,这是她最后一次露面,而为我们在重大场合亮相,又是她第一次。对于摩城公司来说,她的此番出场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那时摩城公司已把我们的下一本专辑定名为《黛安娜·罗斯献上“杰克逊五兄弟”》。从来没有一位超级巨星像黛安娜这样,把自己的事业交给一帮孩子去完成。摩城公司、黛安娜和来自印第安纳州加里的五个孩子都欣喜若狂。那时,《我要你回来》那本专辑也已经开始发行了,事实又一次证明贝里是正确的——所有播放“小巧玲珑和家庭基石”乐队及“甲壳虫”乐队歌曲的电台也在同时播放我们的。

前面提到过,我们在录制专辑时,并不像录制单曲时那样卖力,但是,我们能去唱各种各样的歌儿——从能手大赛时唱过的“奇迹”演唱小组的老歌《谁爱你》到《嘘——别惊慌》(Zip-A-dee-doo-dah)应有尽有——其中也自有一番乐趣。

那本专辑里的歌曲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听众都很有吸引力。不管是儿童,少年,还是大人;我们都觉得,这也是她所以成功的原因。我们知道,“好莱坞殿堂”节目在演播时,现场有观众旁听。那些好莱坞的观众都很在行,因此我们有些紧张;可是,我们从第一个音节开始就把他们牢牢吸引住了。那天,在剧场力有一个管弦乐队为我们伴奏,因此,直到那时我才第一次听到《我要你回来》在现场表演时的全部音响效果;因为,在录制专辑中伴奏的弦乐部分那次,我没有在场。这次在电视上表演,让我们觉得自己像国王一般自豪,就像我们在加里赢得全市汇演第一名时一样。

既然我们不愿用别人唱红的歌儿来赢得听众,这时,为我们选择适当的演唱歌曲便成了一个富于挑战性的大问题。“有限公司”那帮伙计和哈尔·戴维斯被分派专门为我们创作歌曲,并负责出版事宜。贝里不希望再多插手我们的事,因此,我们前几张单曲一举夺得销售量之冠后,我们就得忙着赶制下一张。

《我要你回来》这支歌本来应该是让一个成年人来唱的,但《ABC》和《你保留的爱》却是为我们的童声而写的,其中有为杰梅恩和我安排的唱段,它们的节奏能使演唱者在舞台上旋转起来——这是我们为战胜“小巧灵珑”乐队作的另一手准备。“有限公司”写的一些歌曲中还包括舞蹈设计,我们需要把这些记在脑子里。这些舞蹈设计中既包括我们的崇拜者们在舞会上跳的舞步,也有我们在舞台上表演时的各种舞蹈动作。独唱部分的歌词很绕口,因此,他们把这些地方分配给杰梅恩和我来唱。

要是没有《我要你回来》,其他那些唱片恐怕没有一张能问世。在歌曲演唱设计上,我们都以这首歌为准绳,决定取舍;然而,听众们想听到我们排练时唱过的每一遍。后来,我们又精心录制了《妈妈的宝贝》(Mama's Pearl)和《老花匠》(Sugar Daddy)两盘唱片,其中《老花匠》里有两句词,使我回想起自己的校园生活:“我把糖果带给你,你却把爱都给了他”。我和杰梅恩一起唱和声时,又加入了一些新的演唱技巧;每当我们在台上用起这些技巧,那永远也不会变样的麦克风总是引起听众们热烈的反应。

我讲了以上这些,是想说,没有哪个演唱小组像我们这样,有一个如此良好的开端。从来也没有。

《我将在那里》是我们真正打响的歌,歌中唱道:“我们来到这里,不再前行。”这盘单曲的销售量连续五个星期保持第一,这真是非同寻常;对一支歌来讲,它的生命力算是相当强的了。并且,在我唱过的所有歌曲中,它是我最喜爱的之一。我是那么喜欢它的歌词:“你我要达成默契,为爱情带来生机……”。威利·哈齐和贝里·戈迪似乎不大喜欢用这种口气写歌词的人,我们不在录音时,他们经常用这段歌词来和我们打趣。可我从听到唱片样本那一刹那起,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在他们为我们演奏这支歌的前奏之前,我甚至还不知道羽管键琴是什么东西。这首歌得以出版,首先要感谢天分极高的哈尔·戴维斯,其次还有苏基·艾克达的通力合作。我一遍接一遍的试录这支歌时,苏基就像影子似的站在我旁边,听我是不是唱出了恰当的感情,是不是体现了作品的内涵。于是我在这一支挺严肃的歌曲中唱到“宝贝儿!我从你肩头望去”这句时,加进了一种滑稽的腔调。要是没有这一声“宝贝儿”,《我将在那里》这支“四连冠”中最出色的歌曲也就面目全非了。因此,我们越来越感觉到,对于摩城公司的传统,我们已经咀嚼的越来越透,同时,我们对它的未来也越来越具有影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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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2

照原定方案,这支歌中所有活跃的部分该由我来唱,而杰梅恩负责演唱中的叙事部分。但是,尽管十七岁的杰梅恩嗓音已经很成熟了,我还是更喜欢叙事部分,虽然这并不很适合我的风格。我们作为一个集体,通过这首歌连续四次夺得第一;而且,许多人很喜爱杰梅恩的《我找到了那个姑娘》(I Found That Girl)这支歌,它在《你保留的爱》那盘磁带的B面;观众们喜爱这支歌,就像他们喜爱这四首最佳歌曲一样。

我们把所有这些歌曲录成了一个大联唱,其中有足够长的间奏供我们跳舞。我们后来在各种电视节目中演唱时,总要搬出这段联唱,比方说,在埃德·沙利文主持的电视节目中,我们就前后唱过三次。那时,摩城公司总是告诉我们接受采访时应该说些什么,可沙利文先生使我们从这种被动的处境中解脱出来,我们在被采访时感觉也轻松了一些。回首往事,我不愿说摩城公司束缚过我们的手脚,或者曾试图把我们变成机器人。即使是我自己,也很不情愿那样去做;假如我有孩子的话,我不会去告诉他们该说些什么。摩城唱片公司是在我们身上做一些以前从未有人做过的文章,谁又能说清楚,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呢?

记者们会向我们提各种各样的问题,每当这种时候,摩城公司的人常常站在我们旁边,帮我们摆脱困境,如果需要的话,他们可以控制住谈话,替我们回答那些问题。我们本来是一点儿也不想让他们难堪的。我猜想,他们大概担心我们有可能用当事人常用的那种挑战的口气讲话,要不,就是自从给我们烫了那种美洲黑人的蓬松发型后,他们一直担心他们是创造出了一群小弗兰肯斯坦(注:英国女作家玛丽·雪莱所著同名小说中主人公,系一生理学家,制造一怪物,后为此物所灭。),随时有可能惹是生非。有一次,一个记者问我们对黑人权利问题有些什么看法,摩城公司的人就告诉他,说我们从来不去想那些东西,因为我们只是一些“商业化的产物”。这话听上去真不入耳,可我们还是挤了挤眼装作没听见。临走时,我们使劲朝那位记者敬了个礼,好像把他吓了一大跳。

我们甚至在“灵魂列车”节目中再一次与唐·科尼利厄斯进行了合作。我们在芝加哥时,他曾是那个地方广播电台的唱片音乐节目播音员,所以,我们在那时彼此就已经很熟悉了。我们喜欢观看他主持的电视节目,其中有很多舞蹈演员来自这个国家的中西部平原地区——也就是我的家乡所在地,我们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宝贵的经验。

就在我们的唱片大获成功之后。“杰克逊五兄弟”立刻踏上了长距离巡回演出的旅程,那可真是令人疯狂的日子。这次远征始于一九七零年秋季一次大规模的旅行演出,我们在像麦迪逊广场公园和洛杉矶广场这样宽阔的场地上演出了一场又一场。一九七一年,当《永不道别》这支歌一下蜚声歌坛后,我们在夏天一共到过四十五个城市演出;紧接着,那年秋冬两季我们又跑了五十多个城市。

回忆那些时光,我常常觉得那是我和我的兄长之间极其融洽和睦的一段时期。我们对这个集体总是忠心耿耿,相互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们到处寻开心,经常一起消磨时间,相互之间或对和我们一同工作的人随心所欲的搞一些恶作剧。我们从来也没有太过分——电视机没有飞出过旅馆的窗口,但是我们泼出去的水却浇在各种各样的脑袋上。多数情况下,我们胡闹只是为了驱走漫长的旅途带给我们的厌倦和寂寞。要是你在旅途中感到厌倦的话,你会做任何一件能使你提起精神的事情。你瞧,我们被关在旅馆的房间里,哪儿也不能去,因为旅馆门口蜂拥着一群尖声叫喊的狂热的女孩子。我们便要找些别的有趣的事情来做。我希望我们能把那些闹剧拍摄下来,尤其是其中一些荒唐透顶的恶作剧。我们一起等着负责安全事务的经理比尔·布雷睡下,然后就在过道里疯狂的跳起舞来;比谁的舞步节奏快,或者抽签分组进行摔跤比赛,还有枕头仗,剃须膏大战,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真是一群疯子。我们把装满水的气球或是纸袋从旅馆阳台上扔下去,看着他们落地之后水花四处飞溅,然后就拼命的笑个没完没了;我们互相之间用东西乱打,要么就花几个小时挤在电话机旁,编一些骗人的鬼话,向服务台点一大堆的饭菜,然后看着他们把这些饭菜送到陌生人的房间里去。不论是谁,要是走进我们的卧室,都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被我们架在门上方的吊桶里的水当头浇透。

每当我们到达一个新的城市,我们总是设法到所有能去的地方观光。我们和罗斯·法恩这位出色的老师一起游览,她教给我们很多很多知识;她还督促我们将所学的只是确实领会。正是罗斯向我灌输了对书籍和文学的热爱,这种爱好我一直保持至今。我把手头上能找到的所有书刊都读了个遍。新的城市意味着新的购物市场,我们喜欢出去买东西,尤其是去书店和百货商场。可是,随着我们知名度的提高,歌迷们把很随便很平常的采购程序变成了一场场短兵相接的搏斗。对我来说,那些日子里最令人胆战心惊的事情莫过于被一群差不多歇斯底里的女孩子团团围住了。
我是说,这真够粗暴的。每当我们决定去某家百货公司,看看他们有些什么的时候,歌迷们总会找出我们所在的地方,然后把那个地方弄个一塌糊涂,人仰马翻——柜台被推倒,玻璃被砸碎,现金出纳机被打翻在地——把那儿砸个稀烂。可我们去那儿的目的只不过是挑选几件衣服而已呀!当这些聚众滋扰的场面爆发时,我们对所有这一切的狂热、奉承和名声招致的麻烦真是束手无策。如果你不曾亲眼见过那样的场面,你是根本想象不出来的。那些女孩子们是很严肃的,她们现在也还是这样;她们的本意是很好的,但我可以证明,这样的围观的确很伤人感情。有一千只手在同时扯你,抓你,拽你,拉你,你感觉到就快窒息了,就快被撕成碎片了。一个姑娘这么拧着你的腕子,另一个姑娘就把你的手表捋下来。她们用力抓住你的头发,又揪又扯,你会觉得头上像火烧火燎一般难受;你被挤的踉踉跄跄,不知靠在什么东西上,浑身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直到现在,我身上还留着许多伤疤,而且我能想起每一块伤疤是在哪个城市里留下的。后来,我学会了如何从剧院、旅馆或机场外面的人群中闯开一条路冲出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记住用双手遮住你的眼睛,因为在这种激烈的对抗中,那些前呼后拥、手脚并用的女孩子们会忘记她们手上还长着指甲。我知道这些歌迷是出于好心,我为她们的热情和支持而热爱她们,然而,这样表达热爱毕竟还是使人胆战心惊。

我所见过的最狂热的围观场面发生在我们第一次去英国时。机组人员在飞机飞越大西洋时告诉我们,说她们刚刚获悉,在希恩机场有一万名儿童在等待我们的到达。这可真让人难以置信。我们都兴奋的不行,但是,假如当时能调转航向飞回家的话,我们本应该那样做的。大家都知道一定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但由于飞机上的燃料已经不够回去的了,我们只好继续向前飞。飞机着陆后,我们看到那些歌迷已经占领了整个机场,那场面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好不夸张。被那么多的人围着真会使人变得疯狂起来,我和哥哥们都觉得,那天能活着走出机场实在是一大幸事。

我对于和哥哥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充满感情要是有人想用什么东西来和我交换这段感情那是无论他出什么价钱,我都不会情愿的。我常常希望能把那段日子重过一遍。我们就像《白雪公主》里那七个小矮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性格。杰基像个运动员,喜欢自寻烦恼。蒂托性格坚强,富有同情心,像一位父亲;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汽车上,喜爱摆弄那些零件,把它们装上再拆开。我们兄弟几个一同长大的过程中,杰梅恩是和我最亲近的一个。他幽默,随和,有机会就搞些恶作剧;那些装满冷水的吊桶就是他放在旅馆我们房间的门上的。马龙过去是,现在仍是我所遇到过的意志最坚强的人之一。他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丑角和恶作剧能手。在我们演唱活动的早期,他常常出错,不是舞步乱了,就是慢了半拍,但后来,这种情形便大为改观了。

日复一日的旅行是折磨人的,而正是哥哥们这种性格上的差异和我们之间的手足之情使我们不至于变得筋疲力尽。我们互相照顾,彼此帮助。杰基和蒂托总是不让我们的恶作剧太过火,我们似乎也对他们的管制表示认可;而杰梅恩和马龙则会大喊道:“我们痛痛快快的折腾吧!”

真的,我怀念所有一切。在最初这些日子里,我们一直形影不离。我们一起去游乐场,一起骑马,一起看电影,我们干什么都在一起。一个人刚说了句“我们去游泳”,其他所有人就会异口同声的高喊“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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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3

我和哥哥们之间变得疏远起来是很久以后的事儿了,那时他们开始结婚了。他们每个人都变得和自己的妻子最亲近起来,而且,他们自己都成了家庭中的一员。这种变化的出现,当然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时候,我常希望我们能像从前那样在一起生活——既是兄弟,又是最好的朋友,但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况且,从不止一种意义上来讲,变化总是好的。我们仍然喜欢呆在一起;我们在一起时也仍然很愉快。但对生活道路的不同选择不允许我们像以往那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一起了。

随“杰克逊五兄弟”小组旅行演出的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和杰梅恩合住一个房间。无论在台上还是台下,我俩一直很亲密,而且,我们两人志趣相投。那些女孩子们对杰梅恩也是崇拜得要命,总是寻找机会接近他,这就给我们在旅途中一起玩鬼把戏提供了机会。

我觉得,我们的父亲在很早的时候就拿定主意,要对我们俩格外留心加以看管,而对我的其他几位哥哥,则比较放心。他常常住在我们隔壁的房间,也就是说,他能随时从连接两个房间的那扇门中走进屋里,看看我们是不是又在捣鬼。我真的很看不起这种做法,不仅仅因为他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还因为他常常做一些在我们看来最无聊的事情。有时,杰梅恩和我经过一天的演出,累的筋疲力尽,正在蒙头大睡,爸爸却把一帮女孩子带进房间来;我们被吵醒了,而她们却站在那儿看着我们,一个劲儿的傻笑。

在我们十几岁的那些年头里,演出事务和舞台生涯虽然是我的全部生命,我所必须面临的最严重挑战还不是在录音室里和舞台上。那些日子里,我必须克服的最大困难恰恰显现在我的那面镜子里。在很大程度上,我作为一个人的身份是与我的名人身份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十四岁左右的时候,我的外貌和体型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长高了许多。那些不认识我的人到我们那儿去,希望被介绍与惹人喜爱的小迈克尔·杰克逊结识。他们会径直从我身旁走过;我说:“我就是迈克尔”,他们便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我一番。迈克尔是一个招人喜爱的小孩子;而我却是一个身材瘦长的少年,马上就有五英尺十英寸高了。我并不是他们希望见到的那个人,或者说,他们甚至根本就不想看到我是这样的。青春期对一个人来说本来就够艰难的了,更何况,你对自己身体正在经历的变化感到一种自然的疑惧的同时,别人还要用他们的不信任来加深这种疑惧,想想看你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我也会长大,我的身体也和其他每个人一样,会发生一些自然而然的变化,人们却好像对这点也感到惊讶似的。

还有一件事也让人受不了。很长时间以来,谁见了我都会说我长得漂亮,惹人喜爱,然而,随着身体其他部分的变化而来的,还有皮肤上可怕的粉刺。一天早晨,我从镜子里看到它,“哦,不!”我好像每个毛孔都长满了粉刺,而且,我越是被它搅得心神不宁,它们就长得越厉害。我那时并不知道,我常吃经过加工的油腻食物对这病没什么好处。

粉刺使我变得郁郁寡欢,我开始下意识的抵触起一切东西来。因为气色欠佳,我变得很害羞,见到人时很窘迫。真的,好像我越是拼命的照镜子,那些粉刺就蔓延得越快。我的外貌使我情绪低沉,因此我亲身体会到,长粉刺对一个人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这种打击对我是如此之大,甚至搅乱了我的全部生活。我和别人讲话时不敢直视人家,而是把头低下去,或者转向一边。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资本,甚至我都不想迈出房间一步。我什么也不去做。

我哥哥马龙也长了很多粉刺,可他毫不在乎。但我还是不想见任何人,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的皮肤是那个样子。你一定会大惑不解,是什么使得我们兄弟俩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别呢?

我们那些走红的唱片仍使我们感到自豪,并且,我一到台上,便再也不想这些事情,所有的忧虑烟消雾散了。然而,每当我走下舞台,我又不得不面对那些镜子。
情况终于有了好转。我对自己的处境开始有了别样的感觉,也学会了如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怎样去寻找良好的自我感觉。最重要的,是我改变了自己的饮食习惯。这是关键。

一九七一年的秋天,我录制了我的第一首独唱歌曲《必须去那儿》(Got To Be There)。那首歌唱得很出色,并成为我最喜爱的歌曲之一。这是贝里·戈迪出的主意,他说我应该去录制一首独唱歌曲,因此我就成了摩城公司的这个演唱小组中脱颖而出的第一批人之一。贝里还说,他觉得我应该去录制一盘独唱专辑。几年后,当我这样做了的时候,才知道他是正确的。

在那个阶段曾有过一次小小的冲突,作为一名年轻歌手,那是我所克服过的困难中典型的一个。要是你年轻又有些见解和主张的话,人们常常会认为那不过是孩子气的蠢话而已。一九七二年,就是《必须去那儿》一举成功的那一年,我们仍在旅途中;一天晚上,我对负责旅程事务的经理说:“在我唱那只歌之前,让我到台边去一下,把合唱专辑封面照片中我戴的那顶帽子拿来。如果观众看到我戴着那顶帽子,他们一定会兴奋的发狂的。”

他觉得这是他听到过的最荒唐可笑的想法。他没有允许我那样做,因为我年纪小,而且,他们居然全都以为那是一个蠢主意。事后不久,唐尼·奥斯蒙德在全国各地演出时开始戴一顶类似的帽子,人们对它简直喜欢得不行。我对自己的直觉很满意;我想到过它会产生什么效果。我看到过马文·盖伊在唱《让我们戴上它》(Let's Get It on)时,就随手戴上一顶帽子,观众们便也如痴如狂;他们欣赏马文戴上那顶帽子。它为演出增添了热烈的气氛,也在演唱者和观众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从而使观众把更多的热情投入到演出中去。

一九七一年,当“杰克逊五兄弟”被制作成卡通片,开始通过全国电视网在星期六早间的卡通片节目中播出时,我已经成了电影和动画片的忠实观众。黛安娜·罗斯教我作画时,我对动画造型艺术的欣赏能力有所提高,但能作为一个卡通角色被搬上电视屏幕,使我对电影和沃尔特·迪斯尼首创的动画影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日益喜爱起它们来。我对迪斯尼先生以及他在许多天才艺术家的帮助下创造出的动画艺术充满了敬畏之情。我一想到他和他的同事们为全世界的少年儿童——还有成人——带来的乐趣,就不由得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喜欢被制成卡通角色。星期六起个大早,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动画片,盼着在屏幕上看到我们自己的形象,这可真是妙趣横生!对我们大家来说,这恰似梦想变成了现实。

我第一次真正参与电影制作工作是在一九七二年。那会儿我为电影《本》演唱主题歌。

《本》对我来说可是件大事,还从没有一件事像走进录音室,把自己的声音留在电影里这样让我如此激动过。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快活极了。后来,电影开始上映了,我就跑到影院去,一直等到电影结束,看着演职人员表一行一行的跳出来,上面写着“《本》——由迈克尔·杰克逊演唱”,那真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喜爱这支歌,也喜爱这个故事。实际上,这个故事和《ET外星人》很相象,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一只老鼠成了好朋友,而人们却不理解他对这个小生命的爱。后来,他得了一种病,眼看就要死了,身边唯一的一个真诚的朋友就是本他所居住的那个城市里老鼠的首领。许多人认为这部电影有些离奇怪诞,可我并不这样看,这支歌后来被评为第一名,到现在我仍很喜爱它,我一直很喜爱动物,喜欢读关于他们的文章,也喜欢看讲他们的或是他们主演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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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5

新闻媒介总是为我编出一些离奇古怪的故事,这种歪曲事实的做法让我很厌烦,我一般不怎么去看那些印刷出来的玩意儿,可我还是经常听到些荒唐的传闻。

我真不明白,他们有什么必要去杜撰那些关于我的事情。我猜也许是因为如果没有什么丑闻可供报道的话,他们就必须编出一些能让人感兴趣的事情。总的来看,我还算一帆风顺,每当我想到这点,总感到有点儿自豪。许多从事娱乐业的孩子都是因为吸毒而最终毁了他们自己,比如弗兰基·林蒙,鲍比·德里斯科尔等等一批童星。我能理解他们为什么去吸毒;你想想,他们这么小的年纪,就要承担那么巨大的压力,这该是一种多么艰难的生活呵!这些孩子中很少有人能像普通孩子那样生活的。

我本人从来没有吸过毒品——没吸过大麻,没吸过可卡因,什么都没吸过。我是说,这些东西我连试都没试过。忘掉它吧。

这并不是我们从来没有被诱惑过。在我们这些音乐家所处的这个时代里,毒品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我并不想对此做出什么评判——甚至对我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道德问题——但是,我已经看到,毒品毁掉了太多的生命,毁掉了那些拿它当儿戏的人们。我确实不是天使,我也许有自己的坏习惯,但吸毒不包括在其中。

《本》开始上映后,我们得知要去作环球旅行了。就像牛仔裤和汉堡包一样,美国黑人音乐已经在别的国家流行起来。我们被邀请进入这个大世界,成了它的一员。一九七二年,我们访问了英国,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海外旅行。虽然过去我们从没有去过那儿,也从没在英国的电视节目中露过面,但人们知道我们所有歌的歌词;他们甚至有印着我们相片的宽大的围巾,上面用很大的字母写着“杰克逊五兄弟”。

英国的剧场比我们在美国演唱的剧场小一些,但每次我们唱完一首歌,观众的狂热都使我们异常兴奋。他们不像美国人那样随着我们的歌声叫喊,这样,英国的歌迷便可以听清蒂托的吉他声,他们知道他弹得有多好。

我们把兰迪带在身边,让他看看怎么样演出,以便积累些经验。他并不是我们的正式成员,但他呆在后面敲邦戈鼓。他有自己的“杰克逊五兄弟”装束,因此,每当我们把他介绍给观众时,人们同样报以欢呼。等我们下次再到英国时,兰迪已经成为乐队的一员了。在他之前,邦戈鼓是由我来敲的,而在我之前,是马龙。这样,就几乎形成一个传统:新手总是要从那些疯狂的鼓点声中闯出来。

第一次欧洲之行前,我们已连续三年保持不败,因此我们有足够的把握使人们高兴,其中既包括那些追随我们音乐的孩子,也包括英国女王陛下。在应英国皇室要求演出时,我们见到了她,这使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过去,我曾见过别的乐队在御前演出后受女王接见的照片,比如“甲壳虫”乐队,但我做梦也没想到过我们也能有为她演唱的机会。

英国是我们的起点,它跟我们过去到过的任何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我们到过的地方越多,这个世界看起来就越是奇特动人。我们看到了巴黎宏伟的博物馆,看到了瑞士美丽的山峦。欧洲,给了我们西方文化根源的教育,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访问东方则需要做更多精神上的准备。给我留下很深印象的是:东方人看待金钱和物质要比看待自然的东西轻。举个例子来说,中国和日本是帮助我成长的地方,因为这些国家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除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外,还有更多的内容。在所有这些东方国家里,人们都听说过我们,也喜欢我们的音乐。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两个英语国家是我们的下一站,我们在那里的内地见到了仍然生活在部落中的人们。虽然语言不通,但他们像对待亲兄弟一般欢迎了我们。如果需要我来证明所有的人都能成为兄弟的话,那么我的旅行就确实可以作证。

接下来我们到了非洲。我们已经读了很多关于非洲的书,因为我们的老师法恩小姐为我们准备了有关我们所访问的每一个非洲国家的历史和风土人情的专门课程。我们虽然没有能见到非洲更美丽的地方,但我们在住处附近见到的那海那沙滩,还有那里的人们都美丽的令人难以置信。有一天我们去一个自然保护区游览,看到成群的野生动物在四处闲逛。非洲音乐也使我们大开眼界,它的节奏出色极了。我们下飞机的时候正是拂晓时分,机场上已经有了一长对非洲人,他们穿着民族服装,敲着鼓,在我们周围跳起舞蹈,迎接我们的到来。他们真是陶醉在其中,这需要有点儿天赋才行。这是一种多么好的欢迎方式,我永远也不会忘了这些。

场上工匠们的手艺也令人瞠目结舌,他们当着我们的面儿一边做东西一边出售。我记得有一个人,做得一手漂亮的木雕。他问你要什么,你说:“一张人脸”。于是,他就从一节树干上取下一块木料,把它切开,雕出一张不同凡响的脸。你可以面对面地看着他干。我就坐在那儿,看着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走过来,让他做点什么东西,他就一遍一遍的做着。

对塞内加尔的访问使我们认识到我们使多么幸运,也使我们明白了非洲文化传统对我们的熏陶。在戈尔岛,我们参观了一间奴隶住过的被遗弃了的旧茅屋,我们被它深深感动了。非洲人民给了我们勇气和耐力这两样礼物,我们永远也报答不了。

我猜想,如果摩城公司能够按他们的想法随心所欲的摆布我们的年龄的话,他们会让杰基停留在他们成名时的年龄上,而让我们其他人赶上他。——我想,他们也还想让我们再小一岁,甚至更小些,这样我就仍然是一名童星。这些也许听起来像胡言乱语,但这些话并不比他们过去一直用来塑造我们的方式更牵强附会。他们一直在阻挠我们,不让我们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着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主观追求方向的乐队。我们在长大,我们的创造力越来越强,我们有许多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试一试。然而,他们总认为我们不应该拿成功的准则当儿戏。好在他们至少还不像某些人预言的那样,当我们的嗓音一变就抛弃我们。

需要指出的是,与公司其他的部门相比,录音间里似乎有更多的家伙,任何时候,都可能碰到一块儿,指手划脚,对我们的音乐品头论足。

我们忠实的歌迷们一直很喜欢像《我便是爱》(I Am Love)和《空中作家》(Skywriter)这样一些唱片。这些流行歌曲的旋律热烈激昂,加上有复杂的新式弦乐器伴奏,的确是歌曲中的上乘之作,但它们对我们已经不合适了。当然,我们不能唱一辈子《ABC》——那曾是过去我们企望达到的最高境界——但是,即使是年长的歌迷也认为它需要有所发展,我们也不能靠它吃一辈子老本。到了七十年代中期,我们已经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而那时我还不到十八岁呢。

当杰梅恩和我们老板的女儿黑兹尔·戈迪结婚时,人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说我们这回要常常得到照顾了。其实,当一九七三年《积少成多》(Get Together)出来时,贝里对待它就像对待《我要你回来》一样。你也许会说,这跟我们的第一张单曲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了,《积少成多》中有强有力的、动听的低音和声,有更加尖利的吉他声,还有像萤火虫振翅一般嗡嗡的弦乐声。广播电台喜欢这支歌,但更喜欢它的还是新产生的迪斯科舞俱乐部。摩城公司对这首歌逐渐适应以后,便把过去:“有限公司”中的哈尔·戴维斯重新要了过来,为《跳舞机器》(Dancing Machine)这支歌的写作班子注入了活力。“杰克逊五兄弟”从此再也不是“一百零一根弦(注:一种老式乐器)”或者是无论什么东西的陪衬了。

摩城公司从漫长的道路上走了过来,过去你会发现,演播室中出色的音乐家不得不到街头巷尾去参加小型演出以补充收入。通过《跳舞机器》,一种新型的音乐渐渐成熟起来。这首歌中采用了我们至今仍在使用的最好的管乐器,间奏时加入电子合成器的伴奏,一边制造出一种合成的音像效果,从而使这支歌不至于完全脱离时尚。虽然有些人极力贬低迪斯科音乐,但对我们来说,迪斯科就像是我们过渡到成人世界的仪式。

我喜爱《跳舞机器》这歌,喜爱它流畅的旋律和它给人的感觉。一九七四年这首歌问世后,我决心要找到一种新的舞步来增加它的魅力,能把它演唱得更加激动人心——我希望,观众在看时更加兴奋。

所以,当我们在“灵魂列车”节目中演唱《跳舞机器》时,我采用了一种从大街上学来的舞步,这种舞步叫“机器舞”。这次演出使我认识到了电视的巨大威力,一夜之间,《跳舞机器》红到了极点;几天之内,好像全美国所有的孩子都开始跳“机器人”舞,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

摩城公司和“杰克逊五兄弟”在一件事情上意见完全一致,就是:让我们的观众随着我们的音乐一起成长。我们有两个新成员逐步成长起来:兰迪已经跟我们一起旅行过了,珍妮在她的歌唱和舞蹈课程中也显示出了才能。我们不能把兰迪和珍妮吸收到我们旧的阵容中来,就像我们不能把方木塞塞进圆洞里一样。我无法贬低他们显著的才华,他们浑身上下都是娱乐业的细胞,好像天生就知道该怎么做,就跟我们早已在乐队中替他们留出了位置一样。他们干得挺卖力,在乐队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他们之所以没有成为我们的正式成员,是因为我们朝夕相处,太亲密了,也许会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如果只凭天赋,那么可以说,我做一名吊车司机的才能跟做一名歌星的才能不相上下。这些东西是无法衡量的。爸爸总是让我们努力干,在他心中有一个目标,他梦想着有一天理想成为现实。

迪斯科舞厅看起来似乎不会使一个少年的乐队变成成人的乐队,同样,在充满剧场的拉斯维加斯,并没有一丝摩城公司最初培育我们的那种家庭气氛。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决定就在那儿演唱。在拉斯维加斯,如果你不去赌博,你就无事可做,可我们总是把城里的剧场看成大俱乐部,就像我们早年在加里和芝加哥城南部那些大俱乐部里度过的时光和那里的常客一样,所不同的是,这里还有很多的旅游者,有些旅游者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因为他们都知道我们的老歌,也愿意看我们的短剧,听我们的新歌,从不感到厌倦。有那么一两次,当小珍妮穿着她的梅惠丝服装(注:以美国电影女演员梅惠丝的名字命名的紧身服装)出场时,观众的脸上现出那么高兴的神情,真太棒了!

我们过去曾演过短剧,那是在一九七一年,我们制作了一个特别电视节目——《回家》,以庆祝我们的第一次重返故里。那次,我们所有人都决定回去。自从我们最后一次告别家乡后,我们的唱片已经震动了整个世界。

九个孩子一起演出比我们五个演更有意思,我们往往还要加上碰巧来的客人。我们阵容的扩大使爸爸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想想那时,我才明白,在拉斯维加斯演出是我们永远也无法再次获得的经历。我们的观众不是那些只想听我们所有的劲歌,别的什么都不要的“高压观众”,我们从那种不得不照别人意志行事的压力下暂时解脱出来。在每次演出中,我们都要加上一两首民歌来开发我的“新嗓音”。那时我才十五岁,就已经不得不去想这些事情了。

我们在拉斯维加斯演出期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台来人找我们,想让我们为即将到来的夏天演一台节目。我们对此很感兴趣,也很高兴,因为我们再也不仅仅是个“摩城演唱小组”了,而受到了更广泛的重视。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把这种荣誉丢失。因为我们已经创造性的控制了在拉斯维加斯的演出,所以一旦我们回到洛杉矶,重过那种创作音乐和演出自由受到限制的日子就会感到更艰难。我们一直致力于在音乐领域发展,这是我们生活的依靠,可我们总感觉到被什么东西压抑着,有时,我觉得我们受到的待遇就好像我们仍然生活在贝里·戈迪的家里,和已经做女婿的杰梅恩在一起。我们受到的阻力越来越大。

当我们开始考虑我们自己的演出时,摩城公司的其他一些音乐已经有了变化的迹象。马文·盖伊只管自己那摊事,创作了他杰出的专辑《发生了什么》(What's Goin'On);斯蒂维·旺德对电子键盘乐器已经比录音室雇的专家还要精通——他们都要来向他请教。我们关于摩城公司的最后一个深刻印象是斯蒂维·旺德带领我们唱他那首有争议的歌曲《你并非一事无成》(You Haven't Done Nothing)。虽然斯蒂维和马文仍在摩城,但他们经过奋斗赢得了录制甚至出版自己唱片的权力。摩城公司对我们的态度一如既往,对他们来说,我们仍然是孩子,尽管他们已经不再“保护”我们,也不再把我们打扮成孩子的模样。

我们和摩城公司发生矛盾始于一九七四年左右。当时,我们以坚决的口气提出了我们想创作专辑歌曲这一意见,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对当时自己的音乐很失望。我们有一种强烈的竞争冲动,我们感到有被其他乐队的更加顺应时代的音乐吞没的危险。

摩城公司的人说:“不行,你们不能写自己的歌,应该有人为你们创作歌曲,有人为你们出版唱片。”他们不仅没有答应我们的要求,而且还告诉我们,即使是提出要创作自己音乐的要求也是不应该的。我感到太沮丧了,开始讨厌摩城为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最后,极度的失望和烦恼使我想到要离开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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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6

如果我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我就非得说出来不可。我知道人们大多认为我并不固执,那只是因为他们还不够了解我。终于,我们兄弟几个和摩城公司的关系到了使我们感到痛苦的地步了,但谁也没说什么。我的哥哥们什么都没说,我爸爸也什么都没说,因此,我只好去见贝里·戈迪,并和他谈了谈。是我不得不对他说,我们——“杰克逊五兄弟”要离开摩城公司。我去他那儿,见到他,和他面对面的谈了这些。这是我所做过的最困难的事情之一。要是我们之中只有我一人感到不快,那么我也许会缄口不言,可在家时,大家全都说出了心里是多么的不高兴。在这种情况下,我才去找他谈,告诉他我们是怎么想的,让他知道我们心中的不快。

别忘了,我爱贝里·戈迪。我认为他是个天才,是音乐界了不起的伟人之一。我对他只有尊敬,然而那一天,我就像一头凶猛的狮子。我对他抱怨我们一点儿创作、制作歌曲的自由都没有。他告诉我,他仍然认为我们需要由别人为我们创作唱片,这样才能走红。

我知道得很清楚,贝里生气的想说服我,那是一次困难的会谈,但我们又一次成了朋友。对我来说,他仍像一位父亲,为我自豪,也因为我的成功感到欣慰。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会永远爱贝里的,因为他教给了我人生中一些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他告诉我们“杰克逊五兄弟”将被载入史册,而且的确让他言中了。那些年里,摩城公司为那么多的人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成为贝里亲自介绍给公众的乐队之一,我觉得我们是非常幸运的。我对他真是感激不尽,假如没有他,我的生活将会是另外一种样子。我们都感到摩城是我们的起点,他支持了我们的职业生涯,我们的根在那儿,我们都希望能留下来。我们感激他们为我们做的一切,但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我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我不能不问: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正在发生什么事情?将要发生的事情对已经过去的事情会有什么影响?

作为一个艺术家,保持对生活和工作的自我控制至关重要。在过去,艺术家被人利用一直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认识到,只要一个人能坚持他(她)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而不去考虑由此产生的后果,他(她)就能避免被人利用。我们也许可以留在摩城,可如果我们这样做了,我们的乐队就该进博物馆了。

我知道到了改变的时候了,因此我们就按直觉行事;当我们决定找另一家公司来尝试一个新的开端时,我们赢了。这家公司就是:Epic。

我们为终于能表达出自己的感情,斩断束缚我们的绳索而感到轻松愉快,但杰梅恩要留在摩城的决定折磨着我们的心。他是贝里的女婿,他的处境要比我们的复杂的多。杰梅恩做事一向都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的,他觉得留下来比走掉更重要,这样,他离开了我们的乐队。

我清楚的记得他退队之后我们的第一次演出,这对我来说是异常痛苦的。自从我初上舞台——甚至自从我们在加里的起居室里排演节目——起,杰梅恩就一直拿着他的低音贝司站在我的左边。在他们的身边,我就感到有了依靠。而当我们第一次在没有他,没有他站在我身边的情况下演出时,我一生中第一次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丝不挂的站在台上。我们唱得更加努力,以弥补因缺少了杰梅恩这位闪耀的明星造成的损失。我深深的记得那次演出,我们得到了三次持续不断的喝彩。我们的确卖力干了。

杰梅恩离开了我们的乐队之后,马龙得到了顶替他的机会,他在台上的表现真可以说是出类拔萃。我弟弟兰迪正式接替了我敲小鼓的位置,成了乐队中的小不点儿。
杰梅恩刚离开我们的那段时间里,形势对我们来说更加复杂了,因为我们参加了一部再可笑不过的夏季的电视连续剧的拍摄。我们怎么那么笨,要答应参加那种演出?它的每一刻都让我讨厌。

我曾经很喜爱过去为“杰克逊五兄弟”制作的卡通片,我总是在星期六一大早就醒来说:“我是个卡通!”我讨厌去演这部电视剧是因为我觉得它对我们的歌唱事业有害无益,我认为拍电视剧对一个歌唱家来说是最有害的事情。我总是说:“这将影响我们唱片的销售量。”可别人会说:“不,这对你们的唱片销量大有好处”。

他们完全错了。我们必须穿着可笑的服装去演那种愚蠢而俗气的东西来制造笑声,所有的一切全是那么做作。我们没有时间学习、掌握关于电视的任何知识。我们每天必须努力在截止时间以前赶出三个舞蹈,尼尔森测定法指示出的收视率一周又一周的左右着我们。我可是再也不干这种事情了。这是一条死胡同。这种东西对你产生一定的心理上的影响;每个星期你都在人们家庭中出现,人们开始感到对你过分熟悉了。你总是演这种愚蠢的喜剧来博取笑声,你的音乐就逐渐退步了,只能给别人做配乐。当你又想严肃起来,想捡起你已经丢掉的事业时,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你已经把自己暴露得太充分了。在人们心目中,你就是那种只能演一些疯疯傻傻的老一套喜剧的家伙,这个星期你还是圣诞老人,下个星期你就成了《灰姑娘》里的王子,再下个星期你又成了只兔子。这简直就是抽风。在事务中你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不是个喜剧演员,也不想作节目主持人,我只是个音乐家。因此,当他们邀请我去做“格莱美”奖和美国音乐奖发奖仪式的主持人时,我拒绝了。如果我去了那儿,挤出几个没什么意思的笑话来引人发笑,仅仅因为我是迈克尔·杰克逊,那么,当我知道自己其实并不幽默的时候,这种事情还有什么意思呢?

记得拍完电视剧之后,我们在一个环形剧场中演出,那儿的舞台不旋转,因为假如它旋转的话,我们有时就会对着空座位演唱。从那次经历中我学到了一些东西,我成为一个拒绝和全国电视网续签下一季度合同的人。我对爸爸和兄弟们说,我觉得拍电视剧之前我就有许多疑虑,但别人都认为这将是一次非凡的经历,会对我们有很大好处,我们最后也就同意试一次。

电视所存在的问题是,所有的东西都必须塞到一个很小的时间范围里,你根本没有时间把事情做得很完美。时间表——排的满满的时间表控制了你的整个生活。如果你对什么东西不满意,你就只好忘掉它,去做下一项。我天生就对任何事情都追求至善至美,我喜欢把事情做到它们能达到的最佳境界。我希望当我把任何一样东西拿给别人听或者看时,自己能感觉到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了。我觉得我有负于观众的好意。在那个电视节目中,我们的布景破旧不堪,灯光时明时暗,甚至我跳的舞也显得急促慌乱。不过,这个节目多多少少还算是成功的。尼尔森公司的数据显示,有一个很流行的电视节目曾跟我们对抗,结果被我们击败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确想留住我们,但我知道演那个节目是个错误。我们退出时,唱片的销售量已受到影响,需要花一段时间来弥补损失,要是你感觉到什么东西对你来说是错误的,你要相信自己的直觉,不管多么困难,也要立刻作出决断。

从那以后,我几乎没再演过电视。在我的记忆中,庆祝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的特别节目演出是唯一的一次。贝里请求我出演这一节目,虽然我再三推辞,最后还是被他说服了,我告诉他我要演唱《比利·金》(Billie Jean)虽然这是那次演出中唯一的一支非摩城歌曲,他还是很痛快的答应了。当时,《比利·金》是数一数二的好歌。我和我的兄弟们为演出做了认真的准备。我重视的是集体的合作,设计了表演动作,但我自己应该怎样来演《比利·金》,心里也是有数的。当我忙着张罗别的事情时,我感觉到《比利·金》的表演程序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自己形成了。我请人帮我买一顶或者借一顶黑色的软呢帽——间谍帽——在演出当天,我才把各个动作组合到一起。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当表演结束后我睁开眼睛时,看到观众都站起来鼓掌,我被他们热烈的反应淹没了。我当时的感觉是那么好。

在从摩城到Epic的过渡中,我们唯一的“间歇”就是那次拍电视剧。电视剧还在录制过程中的时候,我们就听说Epic公司的肯尼·甘布尔和里昂·赫夫在为我们创作示范唱片。我们被告知,在电视节目演完后,我们将去费城录制唱片。

兰迪现在已经是“杰克逊五兄弟”的一员了,如果有谁在我们转换录音公司过程中得到的最多,那就属他了。可是,虽然他终于成了我们的一员,但我们已经不再是人们熟知的“杰克逊五兄弟”了。摩城公司说,这个乐队的名字是他们公司注册过的商标,我们既然离开了,就不能再用它了。当然,这是公事公办,因此,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就开始称自己的乐队为“杰克逊家族乐队”

当我们和Epic公司的会谈正在进行的时候,爸爸见到了费城来的几个伙计。我们一直很欣赏甘布尔和赫夫监制的唱片,比如像欧杰伊乐队的《背后捅刀子的人》(Backstabbers)。哈罗德·梅尔文的《假如你现在还不了解我》(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三音阶”乐队的《何日再相聚》(When Will I See You Again)和描写特迪·彭德格拉斯的《蓝色的音符》,以及其他一些走红的唱片。他们对爸爸说他们一直再留心观察我们,还说他们不会干涉我们演唱的自由。爸爸提出来在新的集子中要有一两首我们自己的歌,他们保证要公平的对待它们。

我们和肯尼、利昂以及他们那个班子里的其他人,包括利昂·麦克法登和约翰·怀特黑德都谈过话。一九七九年制作《无可阻挡》(Ain't No Stoppin'Us Now)的时候,他们显示了各自的才能。德克斯特·万泽尔也是这个班子的一名成员。肯尼·甘布尔和利昂·赫夫是杰出的职业音乐家;实际上,我曾得到机会观察了他们创作歌曲的过程,这些歌曲是他们要介绍给我们的。这对我创作流行歌曲很有帮助。仅仅是看甘布尔一边演唱,赫夫一边用钢琴为他伴奏就使我在对歌曲的剖析方面获得莫大的收获。肯尼·甘布尔是旋律方面的专家,观察他创作,使我对歌曲的旋律更加注意。我喜欢观察,喜欢像只鹰一样蹲坐在那儿,观察他的每一个决定,倾听每个小节乐曲。有时,他们去我们住的旅馆,为我们演唱足够出版一本专辑的那么多歌曲。这就是他们为我们的专辑选择的歌曲并把它们介绍给我们的方式——除了两首我们自己写的歌之外。这样被照顾真使我们受宠若惊。

在拍摄间歇,我们已经在家录制了一些示范唱片,但我们决定等待他们那些。我们并没有刀架在脖子上那种紧迫感。我们知道费城会为我们提供很多歌曲,因此,我们想以后再让他们为我们已经完成的工作大吃一惊。

我们的两首歌,《远去的布鲁斯》(Blues Away)和《生活方式》(Style of Life)在当时是“绝密”的,因为我们太为他们感到自豪了。《生活方式》是蒂托创作的供跳舞用的歌曲,它还保持了《跳舞机器》中那种适于在夜总会演唱的模式,但比起摩城公司的创作方式来,我们把它变得更紧凑,更流畅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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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7

远去的布鲁斯》是我最早的创作歌曲之一。虽然我不再唱它了,但这并不说明听到它我会难堪。如果我在每次录制完唱片之后又讨厌它们,我就干不下这行了。《远去的布鲁斯》是一首关于如何战胜低沉情绪的轻松的歌曲,在歌中,我沿用了杰基·威尔逊在《孤独的泪水》一歌里的演唱方法,即通过外在的欢笑来平息内心的波澜。

当我们看到我们“杰克逊家族乐队”这个名字为Epic录制的第一张唱片的封面时,都吃惊的发现我们竟长得如此相像,就连蒂托也显得很削瘦,那时,我留着像树冠一样的蓬松发型,所以我猜想,我并不特别显眼。当我们演唱自己的新歌,如《尽情享受》(Enjoy Yourself)和《指点迷津》(Show You the Way Go)时,人们看到我仍然站在左边第二位,站得稍微靠前;兰迪在最右边,那儿过去是蒂托的位置。蒂托挪到过去杰梅恩的位置上。正像我前面提到过的,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这种变化,当然,这一点儿也不能责怪蒂托。

前面提到的那两首歌是很有趣的:《尽情享受》特别适合于跳舞,我非常喜欢它那节奏感很强的吉他声和小号声,这是一张第一流的单曲但从我个人的喜好来说,我更偏向于《指点迷津》这支歌,因为它体现了Epic公司对我们演唱的高度评价。它是当时我们创作得最好的一支歌,我们为之欣喜若狂。我非常喜欢那顶高帽子和那些如鸟翅一般在我们周围飘舞的彩带。我感到特别奇怪的是,这首歌为什么没有取得更大的成功。

在一首名叫《一起生活》(Living Together)的歌里,我们对自己的情形作了某种暗示,尽管我们不可能详细的说明自己的处境。这是肯尼和利昂为我们精心选择的歌曲,“如果我们结合在一起,我们将有一个家,那样的时光将会多么美好,我们真是相见恨晚。”我们仍用了飞舞飘扬的彩带作陪衬,就像我们演唱《背后捅刀子的人》时一样,“杰克逊家族乐队”的风格虽然尚未完全形成,但这时已经初露端倪。

甘布尔和赫夫已经为我们的另一本专辑写好了足够的歌曲,但根据我们的经验,在他们竭尽全力工作的同时,我们正逐渐失去我们自己。我们为能加入费城的这个大家庭而感到荣幸,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这些。我们决定要去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想做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又回到我们在恩西诺的录音室,又一次像一家人一样一起工作的原因所在。

我们在Epic公司录制的第二本专辑《采风》(Going Places)与第一张不同,其中含义深刻的歌曲要更多些,而适于跳舞的歌曲少了。我们觉得用音乐来推动和平事业的发展是很有意义的,但这个集子又重蹈了过去欧杰伊乐队的《爱之训练》(Love Train)覆辙,并没有体现出我们自己的风格。

在《风采》中没有特别成功的流行歌曲,这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这使得《不同的女性》(Different Kind of Lady)这首歌显得尤为突出。这首歌在第一面的中间,前后有甘布尔和赫夫的歌夹着,它就像一团火焰一样,格外夺目。正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和老朋友鲍比·泰勒一起制作唱片样本时,我们就在寻觅这种感觉。肯尼和利昂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为蛋糕裹上一层糖衣,但烤焙工作是要由我们自己来完成的。

《采风》上市以后,爸爸让我陪他去见罗恩·亚历克森伯格。是罗恩把我们介绍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他的确很信任我们。我们想让他相信,我们现在正准备自己创作自己的音乐。我们感觉到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已经知道我们的能力了,所以,我们索性开门见山,告诉他我们一直想让鲍比·泰勒和我们一起工作。鲍比这些年来一直和我们很接近,我们一直认为,他会成为我们的好制作者,而Epic公司则主张由甘布尔和赫夫主持这项工作,因为他们有过显赫的成绩。但是,也许他们不是好骑手,也许我们不是适于他们骑乘的马,因为尽管我们干得不错,但我们唱片的销售量降了下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恪守职业道德。

亚历克森伯格先生当然和不少演员打过交道,但是,在我们相互讲诉自己的身世的时候,我确认,在他那些商界的朋友之中;从我们的角度看,他只算得上个打了折扣的音乐家。在音乐的商业方面,我跟爸爸总是步调一致的,创作音乐的人和卖唱片的人并不是天敌。我像一个古典音乐家一样关心自己所做的事,是希望自己能赢得最广泛的观众,而制作、出版唱片的人关心他们的歌手,是希望唱片能获得最大销售量。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室里共进午餐的时候,我们告诉亚历克森伯格先生,Epic公司已经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但我们还是无法满足,我们觉得我们能做得更好,我们有资格这么说。

当我们离开那座名叫“黑色岩石”的摩天大楼时,我和爸爸都没怎么说话。回旅馆的一路上,我们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一直很沉默。需要说的都已经说了,无需赘言,我们的整个生活已经被卷入那简单而严峻的抗争中,尽管这种抗争是文明的,是光明磊落的。几年后,当罗恩·亚历克森伯格记起那一天来时,可能会发出感慨的微笑吧。

参加那次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公司总部的会谈时,我只有十九岁。十九岁的我就挑起了如此沉重的担子。在商业问题上,在决定一些创作问题方面,家里人对我的依赖越来越大,我很担心能否为大家把事情办好。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有机会实现了我平生的一大夙愿——演电影。出乎意料的是,我们的“老亲家摩城公司直到很晚才提供此项合作。

就在我们离开摩城公司的时候,他们公司已经买下了把百老汇的名戏《新绿野仙踪》拍成电影的版权。《新绿野仙踪》是电影《绿野仙踪》的最新的、被加上黑人文化色彩的版本。我一直特别爱看《绿野仙踪》。我还记得小时候,它每年在电视上播放一次,一般都在某个星期天的晚上。现在的孩子是在大量的录像和有线电视节目的包围下成长起来的,他们想象不出那对我们大家来说是多么大的事情。

百老汇的演出我也看过,当然没有感到过失望。我敢发誓我看了不下六、七遍。后来,我和在这个剧组中扮演多萝西的明星斯蒂芬妮·迈尔斯很要好。那时我对她讲,其实我从前也一直认为,她在剧中的表演没能搬上银幕被永久的保存下来简直是个悲剧,我为它痛心疾首。尽管我很迷恋百老汇的舞台,但我从来也没设想过自己能上去演出。不管你是为了录制唱片,还是为拍电影而表演,你都希望事后能对自己的表现作个评判,衡量一下自己的水平,再努力提高。但假如演出没有被录音或录像,你就做不到这些。很多杰出的演员在演过了我们那么喜欢的角色之后,就销声匿迹了,因为他们不能,或者只是没有把它们录下来。每当我想到这些,总是感到难过。

如果我经受不住诱惑而走上舞台的话,那么我就很可能和斯蒂芬妮一起工作了。她的表演太感人了,没准儿我会在台上面对观众大哭起来。据我所知,摩城公司买下《新绿野仙踪》的版权最有可能的一个原因是:黛安娜·罗斯。

黛安娜·罗斯和贝里·戈迪过从较密,她对他和摩城公司都很忠实,但她并没有因为我们改变了称号而忘了我们。在这些年的世事沧桑中,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在拉斯维加斯我们还见到了她,她给了我们很多忠告。黛安娜要在影片中饰演多萝西;这是唯一的一个已经确定了的角色,她鼓励我去试一试。她还让我相信,摩城公司不会因为记恨我和我们全家而不让我参加演出的。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会对这点做出保证,但她觉得没这个必要。
她没做出保证。是贝里·戈迪说他希望我试一试《新绿野仙踪》。他能这样想使我感到自己很幸运。因为通过那次经历,我深深的迷上了电影表演。我对自己说,这次我有了机会,可以去做一件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了。一个人如果去演电影,他就会看到一些颇难理解的东西,因为他使时间停在了某一点上。那些人,他们的表演,还有故事情节,将被全世界的人一代又一代地分享。设想一下,假如一个人没有看过《勇士的奇遇》或是《杀死知更鸟》,会是什么样子吧!拍电影是件令人兴奋的工作,大伙儿齐心协力的干,充满了乐趣。我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电影表演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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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19

我饰演了“稻草人”这个角色,因为我觉得它最适合我的风格。对演“锡人”这个角色来说,我太活泼了。而演“狮子”我又显得太瘦小了。这样,我就确定了自己的角色。在台词,舞蹈设计上,我尽心揣摩这个角色。当导演悉尼·鲁美特通知我他已经同意让我扮演这个角色时,我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为此感到自豪,惧的是演电影的整个过程我都没有接触过;再说,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将离开我的音乐,无法担负对家庭应尽的责任,这些都让我放心不下。在拍摄的同时,我曾经游览了纽约,来寻找《新绿野仙踪》的故事情节中需要的那种“哈莱姆式”的感觉。我从来没在那儿住过,但我自己都惊奇竟那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方式。我很喜欢接触那儿的一些人,他们住在这个国家的另一海岸,过去总是听到关于他们的事情,但从未亲眼见过他们。

拍摄《新绿野仙踪》在很多方面给了我不少教益。作为一个歌唱家,我已经感到自己太老了,但电影的世界对我来说则是全新的。我尽量深入的观察,学到了不少东西。

在我的这一段生活中,我自觉不自觉的寻找着什么。一种进入成人世界的紧迫和不安缠绕着我,现在我该怎样生活?在仔细地分析了自己该选择一条怎样的生活道路才能取得丰硕的成果后,我准备做出最后决定。参加拍摄《新绿野仙踪》就好比在一所大学上学一样;在拍那部电影的时候,我的脸色还是一团糟,因此,我特别喜欢化装。我的化装工作说出来可能吓你一跳,它要花五个小时!每周六天,天天如此,我们只在星期天才不拍摄。后来,时间一长,熟练了,我终于把化装时间缩短到四个小时。我在化妆室里一坐就是那么长时间,而且好不惬意,而其他一起化装的人都觉得惊奇。他们讨厌化装,而我却喜欢往脸上涂涂抹抹。当我变成了稻草人,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事情了。我摆脱了原来的自我而成为另外一个人,孩子们围过来看我这个“东西”,我就跟他们一同玩耍,回答他们的问题,就像自己真是个稻草人一样,这多有意思呀!

我曾经一直设想自己能在电影中扮演一个高雅的角色,但这次在纽约的经历——那化装、那服装、还有那些支持我的纽约人使我看到电影的另一方面,它同样很精彩。我一直很喜爱查理·卓别林的电影,从来没有人从他的无声电影中看出过什么故作高雅的东西。我想把卓别林的角色特征中一些有益的东西吸收到稻草人中来。稻草人的所有剧装我都很喜欢,从那罗圈腿,到西红柿鼻子和那骇人的假发,等等。我甚至还保留了当时用过的桔子和一件白毛衣,在几年之后一次照相的时候,我还用了他们呢!

这部电影中有非常精彩、复杂的舞蹈动作,我学它们一点也不成问题,可没想到,这却给合作者添了不少的麻烦。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能看着别人的舞步,马上学会怎么去跳。别的人学一个动作,也许要一步一步的来,要一边数着步点,一边有人跟他说:把这条腿放这儿,把屁股转到右边去。屁股转到左边时,脖子朝那边……等等这类的话。但我只要看一看,就能跳了。

在拍摄《新绿野仙踪》时,我和别的演员一起学习电影中的舞蹈。他们——“锡人”、“狮子”、还有黛安娜·罗斯——都快被我气疯了。一开始我没发觉自己有什么不对,直到黛安娜把我叫到一边,告诉我说我妨碍了她。我吃惊的瞪着她。妨碍了黛安娜·罗斯?我?!她说,她知道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可我学那些舞蹈动作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这使她和其他人颇为难。她说,他们不能像我那样,只消看看那舞蹈的步子就马上会跳了;当那个教舞的做一些动作给我们看,我马上就可以走上去跟着跳,可当他让别人来做时,他们却要花长得多的时间去学。黛安娜给我讲了这些后,我们都笑了,从此,我就稍稍放慢些速度,不那么明显地表现出自己已经学会了。

我也看到,演电影也有不好的一面。经常我站在摄影机前,努力想要表现一个严肃的画面时,就有那么一位演员朝我做鬼脸,引我发笑。我一直受到的都是旨在培养严肃认真的职业习惯和作风的训练,所以我觉得他这么做是很卑鄙的。这位演员知道那天我有重要的台词要说,他还是朝我作那些倒胃口的鬼脸来分散我的注意力。这么做也未免太不替他人着想,也太不正直了。

很久之后,马龙·白兰度告诉我,人们一直都是这么对待他的。

能和黛安娜一起工作,和她那么接近,是我莫大的幸福,和这相比,拍这部电影所遇到的困难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她是个既漂亮,又有才干的女性,和她一起演这部电影是我的一段非常特别的生活。我非常爱她,我一直非常爱她。

尽管我对自己很满意,但拍摄《新绿野仙踪》的整个过程仍是紧张和焦虑不安的。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一年的七月四日。那天,我在哥哥杰梅恩海边的家里,那里离大海约有半个街区那么远。我正在海边沙滩上散步的时候,突然感到一阵窒息,就觉得一点儿空气都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竭力控制住恐慌,跑回到房子里,找到了杰梅恩,他把我送到了医院。这太吓人了。我肺里的一根血管破裂了。这病后来再也没犯过,但我却时常感到那个部位有抽搐和被挤压的感觉,这多半是心理作用。后来,我知道了这种症状是由胸膜炎引起的。医生建议我做事要尽量放慢些节奏,但我的日程表不允许我这么做,紧张的工作仍然是我生活的主题。

我像喜欢老的《绿野仙踪》一样的喜欢新的剧本。和百老汇的作品相比,新的剧本在它所涉及的范围上的变化比主题上的变化更大,它比老电影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并且回答了它们。那部老电影的氛围是个充满魔力、童话般的王国,我们的电影却恰恰相反,布景均采用现实事物,让孩子们一眼就能认出来,比如校园啦,地铁车站啦,还有我们的多萝西家的真实的邻居啦等等。直到现在,我还喜欢看《新绿野仙踪》,喜欢重温那段生活。我特别喜欢的一个镜头是:黛安娜问:“我怕什么?难道我不知道自己是用什么做的……”,因为即使在我生活最顺利的时候,我也多次产生这种感觉。她唱那种战胜恐惧、昂首阔步前进的歌,她自己和观众都相信,没有什么艰难险阻可以阻挡她。

我演的角色也有很多台词,有很多东西要学。我被一根杆子支起来,一群乌鸦在嘲笑我,这时,我唱《你赢不了》(You Can't Win)这支歌。

这首歌给你一种孤立无援,羞愧自责的感觉——许多人都或多或少的有过这种感觉——就像别人并没有做什么来阻止你,只是默默的干着自己的事情,却使你因为没有安全感而痛苦,最终自己使自己失败的那种感觉。这个剧本写得很巧妙,我能从身上的草中抽出各种信息和引语,但我实际上并不知道怎样使用它们。我的草里能找出所有的答案,但我却不知问题是什么。

这两部关于术士的电影之间存在一个很突出的区别,就是在旧的版本中,给多萝西做出所有答案的是仙境里的好女巫和她的朋友们,而在我们的电影中,多萝西是自己做出结论的。她对三个朋友的忠实,她在血汗工厂中那惊人一幕里与埃尔维纳战斗时的勇敢无畏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以后,黛安娜的歌声、她的舞姿、她的表演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她是个出色的多萝西。当邪恶的巫婆被打败以后,我们大家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在那部电影中,和黛安娜一起跳舞,就像在对自己的经历进行简短的回顾。——那种两腿向内弯曲、全脚掌着地的旋转恰似我早期的舞蹈,而在血汗工厂那一幕中我在桌子上跳的舞则体现了我当时的水平。一切都在向前,向上。当我告诉父兄我已经得到这一角色时,他们觉得我未必能够胜任,但事实恰好相反。《新绿野仙踪》给了我新的灵感和勇气,剩下的,就是看我如何最好的利用、驾驭它们了。

正当我盘算着下一步该做些什么的时候,和一个与我走着相互平行道路的人在拍摄《新绿野仙踪》时相遇了。一天,我们在布鲁克林排演,互相大声的读着台词。我当时觉得背台词是我做过的事情中最使我头疼的了,但使我惊喜的是,每个人对我都那么和善,鼓励我说,那比我想象的容易得多。的确如此。

那天,我们排演“乌鸦”那场戏,因为别的人都穿上了乌鸦的服装,所以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脑袋。他们好像对自己的台词都能倒背如流,我也背好了我的,但只大声的读过那么一两次。

导演让我从草里抽出一张纸,然后读它。这是段引文,作者的名字是苏格拉底,但我从未把他的名字读出声过,这样,我就读成了“休格拉底”,因为我一直以为它是这么发音的。我读过之后先是一段很短的沉默,接着,我听到有人低声说:“苏-格-拉-底”。我看了看说话的这个人,觉得好像认识他。他不是演员,但好像是剧组人员。我还记得当时我想,这人看起来很自信,也很友善。

我笑了笑,为读错了这个名字感到有些难堪,同时也算表示对他的感谢。我觉得此人很面善,并很快断定过去曾见过他。他证实了我的猜测——伸过手来自我介绍道:

“我是昆西·琼斯,这部电影的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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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0

实际上,我第一次见到昆西·琼斯是在洛杉矶,当时我大约十二岁。后来,昆西告诉我,那时小萨米·戴维斯对他说:“这个孩子将成为切片面包问世之后最了不起的东西。”他的话大意是这样。昆西当时惊叹道:“哦,真的?”那时我还小,但我依稀记得是萨米·戴维斯把我介绍给Q的。

直到拍摄《新绿野仙踪》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友谊之花才真正盛开了,它渐渐发展成了一种父子关系。拍完《新绿野仙踪》后,我打电话给他,对他说:“告诉你一件事,我要录制一张唱片,你能给我推荐些制作人吗?”

我并没有对他作什么暗示,我的问题提得很直率,尽管有些幼稚。我们谈了一会儿音乐,提到了一些歌的名字,有时还不知不觉的哼出了声。最后,他说:“为什么你不让我做你的制作人呢?”

我的确没有想过这一点,在他听来,我好像有所暗示,但我并没有,我没想到他对我的音乐会这么感兴趣。所以,我结结巴巴的应付了几句:“当然可以了,多好的主意呵!我从来也没想到过这点。”

直到现在,昆西还常常以此和我打趣。

但不管怎样,我们立刻就着手筹划一张唱片,那就是《疯狂》(Off the Wall)。
我和我的兄弟们决定成立自己的唱片公司,并且开始考虑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在报纸上,很少能见到关于孔雀的文章,但在那前后,我却发现了唯一的一篇。我一直觉得孔雀特别美丽,在贝里·戈迪的一所房子里,养着一只孔雀,我非常喜欢它。所以,当我读到那篇文章时,感到很兴奋。那篇文章配有一张孔雀的照片,并用文字大量的介绍了这种鸟的特征和习性。我觉得我找到了我们寻觅已久的那种形象。这篇文章讲得很深入,很透彻,有的地方有些枯燥,但总的来说很有趣味性。作者写道,只有当孔雀发情的时候,它的羽毛才全部张开,这时,彩虹上能见到的颜色都集于孔雀一身争奇斗艳,熠熠生辉。

我立刻被它的美丽形象以及它所包含的深刻意义吸引住了。它的美丽的羽毛不正表达出了我正在寻找的那种寓意吗?它表现了我们兄弟的各种各样不同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表现了我们之间强烈的挚爱之情。我的兄弟们都喜欢我这个主意,于是,我们就把我们的新公司命名为“孔雀唱片公司”。这样起名,可以避免过多的依赖“杰克逊”这个姓,它的局限性太大。从第一次环球旅行的时候开始,我们就致力于用音乐把各个种族的人们联合起来。当我们说起要通过音乐把所有种族的人们团结到一起时,有些我们所认识的人对这个口号表示怀疑,因为说到底我们还是黑人音乐家。我们对此的回答是:“音乐是不分肤色的。”我们看到了,在每一个夜晚,特别是我们在欧洲和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访问的时候,我们所到之处,那里的人们都喜欢我们的音乐,至于我们是什么样的肤色,我们是从哪个国家来的,对他们来说都无所谓。

我们想成立自己的公司,是因为我们想有所发展,想在音乐界为自己树立起一个崭新的形象,我们不仅仅是歌手、舞蹈演员,还要成为词作者、曲作者、配器者、制作者,甚至出版者。我们的兴趣是那么广泛,需要一个起保护伞作用的公司来扶持我们的事业。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曾经同意我们制作自己的唱片,是因为我们当时的两张唱片销售量很大,但《不同的女性》表明了这样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只有他们认为值得时,才会同意我们发展。他们对我们提了一个条件,既由他们为我们选派一名验收人员。此人名叫鲍比·科洛比,曾经和“血汗泪”乐队一起干过。他来监督我们,时时看看我们怎么干,也看看我们是否需要帮助。

我们明白,五兄弟还需要别的音乐家的提携,从而使我们的音乐达到最佳效果。我们有两方面的弱点:一是键盘乐器的演奏方面,一是磁带两面歌曲的安排方面。我们虔诚的把最先进的技术引进我们在恩西诺的录音室,但我们使用起来并不得心应手。虽然作为一个职业录音专家,格雷格·菲林根斯显得太年轻了,但他解除了我们的忧虑,因为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对新事物、新方法持开放态度的人,而不是我们在过去那些年遇到的因循守旧的家伙。

他来到恩西诺,为我们做录制前的准备工作。我们彼此对对方的工作表现都喜出望外,相互之间的成见也烟消云散了。这真是令人欣慰。我们向他介绍我们新歌的创作意图,告诉他我们想像费城国际唱片公司那样,对音响的合成格外重视,可是,当我们把各种乐器配在一起演奏时,总是觉得它们在互相干扰,所有的弦乐声和打击乐声乱作一团。我们想让音乐更加清晰,节奏感更强,低音部分更强有力,而管乐部分更加嘹亮。格雷格创作的音乐节奏非常美妙,正像我们向他描述的那样,而且还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意图。我们觉得,他好像能看透我们的心思。

那时,从鲍比·科洛比那儿来了一个新的成员和我们一起工作,他叫保林豪·德科斯塔。他的到来使我们很担心,因为这好像意味着兰迪一个人已经担负不了全部打击乐器的工作了。可是保林豪带来了来源于古代巴西桑巴舞的打击乐器,这种经过改进的,根据需要而设计的乐器很简单,往往自己就能制作。当德科斯塔的乐声使兰迪的传统演奏方式增添了新的活力时,我们觉得我们的音乐已经征服了整个世界。

从艺术家的角度来讲,我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在摩城公司,在费城国际唱片公司与我们共事的都是世界上最聪明,最优秀的现代派流行音乐家,对我们来说,如果不从他们身上尽可能多的吸收有益的东西,是非常愚蠢的,但我们又不能做模仿者。值得庆幸的是,鲍比·科洛比给我们带来的一首名叫《怪罪摇摆乐》(Blame it on the Boogie)的歌使我们得以走上新的起点。这首歌节奏明快,正好适合我们所致力培养的乐队的风格。我特别喜欢轻快的唱那句主旋律:Blanme it on the Boogie,我可以一口气把它唱下来,嘴唇都不用合拢一下。我们觉得那张唱片内套上写的东西特有意思,《怪罪摇摆乐》这首歌是英国的三个家伙写的,其中有一个也叫迈克尔·杰克逊,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其实,我自己写写迪斯科歌曲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我过去经常在我唱的主要的歌里插进去一些供跳舞的间奏。

我们的未来还有那么多飘忽不定和令人兴奋的东西,我们正在经历着许许多多事业的和个人的变化——我们的音乐、家庭,我们的愿望和目标。所有这些,使我更严肃的思索应该怎样度过此生,特别是在处理和同龄人的关系方面。我一直承担着很多责任,可是突然之间,好像每个人都想替我分担一些。我没有那么多东西要别人替我承担,我要对自己负责。我要好好审度一下我的生活历程,然后搞清楚人们需要我的什么,我应该把自己的一切献给谁。我还必须学会小心防备我周围的某些小人,虽然对我来说,这是件困难的事情。在我的心目中,占据最高地位的是上帝,其次就是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我想起一首克拉伦斯·卡特唱过的老歌,名字叫《二亩三分地》(Patches),唱的是当一个农民的父亲死后,大儿子承担起照顾农场的责任,他的妈妈告诉他,她就全靠他了。当然,我们不是农民,我也非长子,但在如此沉重的负担下,我的肩膀显得太赢弱了。由于种种原因,我总是感到,对我的亲人,对我所爱的人,我很难说出一个“不”字。有时,他们请求我做某件事情,或照顾什么,即使我担心也许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却还是一口应承下来。

我感觉到我是处在沉重的压力之下,我常常是易动感情的。压力是件可怕的事情,你不可能长时间的抑制感情。那时,因为我演了一部电影,许多人在得知了我在电影方面的新兴趣之后,便对我能把多少精力继续投入到音乐之中表示怀疑。这也许暗示了我没有选择好成立新乐队的时间,因为在局外人看来,好像我刚作出这个决定,又跑去拍电影了。其实,这正是好时候。

《谦受益》(That's What You Get for Being Polite)这首歌表达了我的想法,我意识到自己并非生活在世外桃源。如所有将近二十岁的大孩子一样,我的处境险恶,内心疑虑重生。我担心的是,正当我奋力向事业的顶峰攀登时,却受到上帝和世人的冷落,被这个世界淘汰掉。

我们在Epic录制的第一本专辑中,有一首甘布尔和赫夫创作的名为《梦想家》(Dreamer)的歌,它就有这样的主题。当我学唱这首歌时,我感到他们是一边读着我的思想,一边创作的。我一直就喜欢梦想,我为自己树立了很多目标。我注视着这些事情,设想做到它的可能性,然后,又希望能超越那些界限。

一九七九年,我二十一岁了,开始完全掌握自己的事业了。我父亲作为我的经理和我签订的私人合同这时到期了,虽然很艰难,我还是决定不再续签。

解雇自己的父亲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我不喜欢按常规办事,把家庭和事业混为一谈,干事业就好比在走钢丝,可能干得很好,也可能干得很糟,这全取决于成员之间的关系如何。但即使在一帆风顺的时候,要处理好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我这样做改变了我和父亲的关系吗?我不知道他是否耿耿于怀,我自己当然没这么想。我明白,这是必须迈出的一步,因为那时我已经开始感觉到,与其说是他在为我工作,还不如说是我在为他工作。而且,在歌曲创作方面,我们的意见完全不同。他提出的想法我总是完全不同意,因为它对我不合适。我所想的是自己掌握自己的生活,我走了这一步,我不能不这样做。每个人或早或晚都要迈出这一步,再说,我干这行已经干了很长时间了,在二十一岁,我已经是有了十五年经验的老手了。

我们渴望使我们的《命运》(Destiny)的演出和录制计划很快走上正规,但由于过多的演出和歌唱,我的嗓音嘶哑了。我们必须取消一些演出,当我作出这个决定时,没有人反对我,但我觉得是我拖了哥哥弟弟们的后腿,大家在一起干得正起劲,却又要倒退了。我们采取了一些权宜之计作为调节的手段,这样可以减轻点儿我嗓子的负担。马龙代替我唱一些需要一口气唱得很长的部分。专辑中一首名叫《(彻底)抖动你的身体》(Shake Your Body (Down to the Ground))的歌在舞台上帮了我们的大忙,这是这张唱片中最好的一首歌。我们还在录音室里制作了许多歌曲来做后盾。我们实现了创作自己音乐的梦想,然而,只是在舞台表演方面我们干得还不错,我们的歌称不上是新颖的,我们无法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这真让人沮丧。可是,不要心急,我们的辉煌时代就要来临了。

回顾过去,我觉得也许我比我的兄弟们所希望的要更有耐心。在制作《命运》这张唱片时,我们删掉了一些歌的某些段落,我没和兄弟们商量这事,因为我不敢肯定他们跟我一样对裁裁剪剪感兴趣。Epic公司已经和我签了合同,根据合同,我决定要制作的所有独唱唱片他们都应接受。也许他们作了两手准备,如果杰克逊兄弟不能创作出新的音乐作品,他们将按照他们的方式塑造我,把我剩下的生活彻底改变一下。我这么想也许是疑心太重了,但根据以往的经验,我明白生意人总要清醒的分析形势,研究前景,并且得知道怎样才能收回投资。他们那样想当然是合乎逻辑的。按照当时的情况,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想,可我那会儿就是这么想的。
《命运》这张唱片是我们专辑中最成功的作品,我们知道我们已经真正达到了这样一个高度:那就是,人们买我们的唱片,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唱得好,他们知道,我们会在每一张唱片的每一首歌里尽力而为,为他们***出最好的音乐。我希望我的第一张独唱唱片取得最好的效果。

我不想把《疯狂》搞得跟《命运》好像如出一辙,因此,我打算从外面聘请一位制作人,这样,他在设计它的音响时,脑子里就不会有什么先入之见。我还需要一个有很高鉴赏力的人为我挑选素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写一张唱片中的十来首好歌,听众是不会满意的,特别是那种拉长了伴奏供跳迪斯科用的歌。我的愿望是使歌迷们感到满意。

从各方面来看,事实证明昆西是我能聘请到的最好的制作人。昆西·琼斯的朋友们为简便起见都叫他“Q”,因为他特别爱吃烤全猪。后来,我们完成《疯狂》之后,他邀请我去好莱坞圆形剧场参加他的一个管弦乐音乐会,但我那时太不好意思了,竟像小时候那样站在舞台的侧面观看演出。他说,他对我的期望可要比这高得多,从那时起,我们一直在努力争取达到彼此的标准。

在我打电话给他,说我要请一个制作人,征求他的意见那天,他就开始和我谈起从事娱乐业的那些人,什么样的人可以和他共事,什么样的人会给我添麻烦。他对音乐界了如指掌,告诉我谁已经被别人雇用了,谁又太清闲了,谁干起事来风风火火,急急忙忙。他比布莱德利市长还要更了解洛杉矶,正因为这样,他能时刻掌握事态的进展。他是爵士乐家、管弦乐家、电影音乐家,一些人认为,在流行音乐所能涉及的各个领域,他都可以称得上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导师。我太高兴了,我的外来助手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的制作人的最佳人选。在他的社交圈中,有一大批才华横溢的朋友可供选择。他还很善于倾听别人的谈话。他真是一个奇才。

一开始,我们本想把《疯狂》这张唱片起名为《女朋友》(Girlfriend)。保罗·麦卡特尼和琳达·麦卡特尼夫妇在还没有见过我的时候,就和我不谋而合,写了一首名叫《女朋友》的歌。

保罗·麦卡特尼总是对人们说,是我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应该合作写一些好歌。
其实,我们第一次相遇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

我第一次见到保罗是在“玛丽女王”号船上举行的一个舞会上,当时这条船停泊在长滩。他的女儿希瑟从一个人那儿得到了我的电话号码,便打电话邀请我参加这个盛大的舞会。她喜欢我们的音乐,我们一块聊了聊。很久之后,当保罗的“飞越美国”巡回演出结束后,他和家人到了洛杉矶。他们邀请我参加了在哈罗德·劳埃德庄园举行的一个舞会,我和保罗·麦卡特尼的第一次会面便是在那次舞会上。我们在鼎沸的人群中握手致意,他说:“你知道吗?我给你写了一首歌。”我很吃惊,谢了他。在这个舞会上,他为我唱了《女朋友》。

于是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并商定不久就开始合作,可是,我们都被各自的事业和生活缠身,以致几年都没有再提起这事。最后,他把这支歌收录在他自己的专辑《伦敦城》(London Town)当中。

我们制作《疯狂》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昆西来找我,说:“迈克尔,我有一首歌,对你非常合适。”他为我演奏了《女朋友》,当然,他不知道保罗本来就是给我写的这首歌。我告诉他那段“插曲”以后,他非常惊喜,之后不久,我们就把这首歌录制下来,并把它收入专辑中。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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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八月,《疯狂》发行了,同月我到了二十一岁,开始掌管自己的全部事务。这是我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我来说它意味着许多许多,因为我渐渐取得的成功抹去了人们的疑虑,证明了一个过去的童星可以成为一个当代音乐艺术家。《疯狂》中的舞步和以前相比也是大有长进了,当我们开始录制工作时,昆西和我谈到了在录音制作时的表演中,捕捉发自内心的***是多么重要,我一直认为这正是我们在《她走出了我的生活》这首歌中取得成功的原因,而在《与你同舞》中则稍微差一点。

回顾过去,所有灿烂辉煌的场景在我头脑中一幕一幕的重现,可以看出,《疯狂》为我出版了一个专辑《颤栗》(Thriller)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昆西、罗德·坦珀顿和许多音乐家参加了《疯狂》制作,他们将要帮助我实现我的长久的梦想。在美国,《疯狂》已发行了六百万张,但我还想灌制一张销售量更大的唱片。当我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我就梦想着要制作出一张有史以来发行量最大的唱片。记得小时候每次游泳,跳进水中以前我总要许下一个愿望。随着长大成人,我懂得了应发奋努力,明白了我的目标,知道了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我想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我伸出手臂朝向天空,任我的思绪随意翱翔,我许下一个愿望,然后跳入水中,每当我如水之前,都要自言自语道:“这就是我的梦想,这就是我的愿望。”

我相信这些愿望,相信一个人有足够的能力来实现他的愿望,我坚信这点。每当看到夕阳西沉,我总是在太阳消失进地平线之前静静的说出我心底的愿望。就好像太阳能够带走我的愿望一样。我总是刚好在最后一缕光线消失以前许愿。这不仅仅是一个愿望,也是一个目标,在自觉不自觉中它就变成了现实。

我还记得有一次,昆西、罗德·坦珀顿和我在录音室里制作《颤栗》。我正在玩弹球游戏,这时,他们中的一个问我:“如果这次我们做得还不如《疯狂》成功,你会不会感到失望?”

我感到很不安,甚至觉得他们根本就不该问这个问题,我告诉他们,《颤栗》必须要超过《疯狂》,我要让它成为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大的唱片。

他们大笑起来,好像这是白日做梦。

制作《颤栗》时,我的感情波动很大,有时情绪一落千丈,因为和我一起工作的人总是不能理解我所想的东西。直到现在还常常有这种情况发生,人们不理解我,他们有太多的疑虑。如果你总是怀疑自己,那么你怎么去做好一件事?如果你不相信自己,那么谁又会相信你?光是做得像上次那样好根本不够,我认为这是一种“尽力而为”的论调。它不需要你去全力以赴,去发展,我不相信这种论调。

我认为我们都有很强的能力,但我们没有充分发挥我们所有的智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知道我们一定能使《颤栗》成功,我们有那么多才华出众的人来出谋划策,我们能做任何事情。《颤栗》的最后成功实现了我的梦想,它成了迄今为止销售量最大的唱片,《吉尼斯世界记录》还把这个消息登在该书的封面上。

制作《颤栗》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但工夫不负有心人,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也越多。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每次我都是累得筋疲力尽了才停止工作,在《颤栗》上我可真是下了苦功,这使昆西对我们的能力深信不疑。他倾听我的意见,帮助我达到我对这张唱片所抱的期望,但他在制作《颤栗》时对我表现得更多的还是信任。他理解我对自己需要的唱片制作有足够的信心和经验,因此他有时并不和我们一起呆在录音室。一旦干起来,我便信心百倍,我百分之百的相信自己,我真的能呕心沥血,能为之而死,我就是这样的人。

昆西在制作唱片时的表现出色极了,他能为一部专辑选出合适的歌,有节奏很快的,也有慢的。我们与罗德·坦珀顿一起开始制作《颤栗》,它的原名时《星光》(Starlight)。我自己创作歌曲时,昆西则去听别人的歌,希望能找到一些比较好的歌曲,能纳入我们的专辑,他很清楚的知道我喜欢什么,什么对我适合,在制作唱片上,我和昆西有着同样的观点,我们不相信在B面的歌或一个专辑里的有些歌就可以差一点,每一首歌都应该成为劲歌,可以独自作为单曲出版的好歌,我们总是为此而努力。

当时我已经自己创作了一些歌曲,但在看到其他人创作的歌曲以前,我并没有拿给昆西看。第一首歌是《你该干点儿什么》(Wanna Be Startin' Something),早在制作《疯狂》时我就写了一首歌,喜欢得要命,就舍不得拿出来给别人看,制作《颤栗》时,我甚至把《避开》(Beat It)藏了好长时间,没告诉昆西。他一直不停的跟我说,在《颤栗》中我们需要一首非常棒的摇滚歌曲,他说:“来吧,它在哪儿?我知道你有这么一首。”我很喜欢我自己的歌,但一开始我总是很害羞,不敢唱给别人听,因为我很害怕人们会不喜欢它们,对我来说,这是非常痛苦的。
昆西终于说服了我,让我把歌曲拿出来,我给他演唱了《避开》,他高兴得简直要疯了,我看他这样,心里甜滋滋的,也美上了天。

快要开始制作《颤栗》时,我给在伦敦的保罗·麦卡特尼打了电话,这次我说:“让我们一起来创作一些劲歌吧。”我们创作的成果便是《说、说、说》(Say Say Say)和《女孩是我的》(The Girl Is Mine)。

最后,我和昆西选择了《女孩是我的》作为《颤栗》专辑中第一首单独发行的歌曲,我们没有很多的选择,如果有一首歌,让两个象我们这样的著名歌星一起演唱,要么它就会一曲成名,要么就会一败涂地,我们必须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我开始与保罗共事后,为了报答他为《疯狂》提供的《女朋友》这首歌,我写了《女孩是我的》。我知道,这首歌很适合于他的声音,也会适合我的,我们俩合作会非常好。除此之外,我们还一起合作演唱了《说、说、说》,这次,甲壳虫乐队的监制人乔治·马丁也帮了不少忙,和我们一起完成了《说、说、说》的制作。

《说、说、说》是我和保罗共同创作的。保罗会演奏使用所有的乐器,而且样样精通,我这个小孩却不行,但我们一起工作时却是平等的,彼此都很愉快,在录音室里他从不命令我做这做那。可以说,这次合作使我又真正向前跨越了一步,也增强了我的信心,因为这次昆西·琼斯不在我的身边了,没人监督我,没人帮我纠正错误。我和保罗在流行歌曲的制作上观点总是一致,和他在一起工作是一种极大的享受。我感到,自从约翰·列侬死后,人们的眼光都转向了他,他能不负众望,继续奋斗在艺术界中,做出了巨大的成绩,这实在太不容易了。

后来,我买下了ATV的音乐出版目录,其中包括许多列侬和麦卡特尼的歌。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是经过保罗指点以后,我才有了从事音乐出版事业这个主意。当时,我与保罗和琳达住在他们乡下的别墅中,保罗谈到了他的音乐出版事业,他递给我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印着“麦卡特尼出版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打开书时他朝我微笑着,因为他知道我将会看到激动人心的东西。书中是保罗买下的所有歌曲版权的目录,他买下这些版权已经有好长时间了,而我以前还从没想到过,要买下歌曲的版权。所以,当包括许多列侬和麦卡特尼歌曲的ATV音乐出版目录出卖时,我决定投下这个标了。

我把自己看作一个音乐家,但有时也是一个商人。我和保罗都了解到经商的艰难,也知道音乐写作与出版的版权问题是多么重要。应该把音乐写作看成是流行歌曲的血液,它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它不受时间限制,不是什么定额分配制,创作歌曲需要的是灵感和从始至终的自觉自愿。当我听到有人指控我《姑娘是我的》不是我的作品时,我就要维护住我的名誉了。我曾说过我的许多创作来自我的梦幻,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借口,但这确实是真的。干我们这一行常常需要和律师打交道,而被指控干了一些你根本就没干的事则和赢得晚间业余歌手大赛一样,是加入这一行的必需程序。

我们差一点儿以《不是我的情人》(Not My Lover)来代替《比利·金》这个名字,我给这首歌起的原名是《比利·金》,但Q很反对,他认为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马上想到网球运动员比利·金。

许多人都问到过这首歌,我的回答很简单,因为有一次一个女孩说我是她孩子的父亲,我就要表明我的无辜:“这个孩子不是我的儿子”。

从来没有什么真的比利·金(有了这首歌以后人们再用它作名字的除外)。歌中的女孩代表着许多人,她们一直对我们纠缠不休,弄得我们苦恼之至,这种事发生了不少次,对我哥哥也是这样。我过去总是迷惑不解,我真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女孩明知不对,却非说她们的孩子是某某人的,我难以想象出我会那样去骗人而不脸红。直到现在,仍有不少女孩跑到我家门前来胡说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什么“我是迈克尔的妻子”或是“我忘了带我们的房间钥匙了。”我还记得有个女孩简直要把我们逼疯了,我想她脑袋里一直存在着一种幻觉,觉得她属于我;还有一个女孩曾声明我跟她上过床,她还以此来威胁我们;住在黑文赫斯家中庄园时。大门前还发生过几次严重的伤人事件,那些人真是能变得很危险;还有一些人拿着扩音器冲我们喊道,耶稣派她们来跟我对话,或者上帝吩咐他们来的,诸如此类的奇怪言论。

一个音乐家知道什么能成为最流行的歌曲。它必须让人感到很合适,每一点都要恰到好处。它能使你感到心满意足,感到愉快你一听就能理解它。我对《比利·金》这首歌的感觉就是如此,当我写它时我就知道它将成为一首很了不起的流行歌曲。在这首歌上我真是投入了全部身心。有一天,在录音制作休息时,我和当时一起共事的纳尔逊·海斯到文图拉的高速公路上开车散散心,我的脑子里一直萦绕着《比利·金》的旋律,别的什么都没有。这时,一个骑摩托的小孩追了上来,冲我们喊道:“你们的汽车着火了!”我们这才注意到车后的滚滚浓烟,赶快把车停到路边,这辆劳斯莱斯的底部全都着了火。那个孩子真是救了我们的命,如果汽车爆炸了,那我们早上西天了。但是就在那时,我脑子里还仍只是想着《比利·金》的旋律,根本没想到车若爆炸会带来什么样的可怕后果,甚至在大家忙来忙去想找一辆车带我们回去时,我还是静静的想着《比利·金》,完全沉浸在里面了。

在写《避开》(Beat It)以前,我就想过我要创作一首能让我愿意到街上去买的摇滚歌曲,但它又要不同于一般的摇滚歌曲,像当时收音机里常播放的最佳歌曲四十首。

写《避开》时,我脑海中一直想着学校的孩子们,我一直就喜爱为孩子们创作歌曲,为他们写歌,了解他们的所好,是很有趣的,他们是要求非常高的听众,你可不能糊弄他们。到现在,对我来说,他们仍是最重要的听众,因为我对他们的反应的确很介意,如果他们喜欢一首歌曲,那么它一定很棒,用不着再去看什么评选结果。

在《避开》中,我想告诉大家,如果我陷入了困境我会怎样去做。这是一个教训,它告诉我们应该憎恶并放弃暴力,对这点我深信不疑。《避开》告诉孩子们要机警,避免麻烦,我的意思不是说别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再把左脸转过去让人打,我是说,除非你被逼到墙角别无选择了最好避免暴力的发生,赶快溜之大吉。如果你打架受伤甚至死了,那你什么也没得到,反而什么都失去了,你是个失败者,怎么有脸面对那些爱你的人们呢?这就是《避开》的含意,我认为,真正勇敢而又聪明的人是能和平解决问题的人,他们用的是能和平解决问题的人,他们用的是智慧,而不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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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第一次给埃迪·凡·海伦打电话时,闹出了一个笑话,因为电话线路出了点毛病,埃迪以为电话的那一头不是个神经病就是个骗子,于是就把电话挂上了。接线员告诉Q电话断了,Q什么也没说,只是又重新拨了一次号码。埃迪同意了与我们合作,在《避开》中,他的吉他独奏出色得令人难以置信。

我们的队伍中又来了新的成员,他们都是“托托”乐队(Toto)的。“托托”乐队的歌曲《罗莎娜》(Rosanna)和《非洲》(Africa)都是劲歌,在他们聚到一起组成乐队以前,他们每个人都是著名的音乐家,他们经验丰富,对录音制作的工作了如指掌,比如,什么时候该独自发挥,什么时候该共同合作,什么时候该听从制作人的指挥等等。史蒂夫·波卡罗曾和我们一起制作过《疯狂》,那时他也常常为“托托”乐队的表演伴奏,他是个弹电子琴的能手,制作《颤栗》后,他把他的全班人马都带来了。研究音乐的人都知道乐队的头儿戴维·帕奇是马蒂·帕奇的儿子,马蒂·帕奇曾和雷·查尔斯一起合作演唱了不少流行歌曲,比如《我不能停止爱你》(I Can't Stop Loving You)。

我很喜欢《漂亮小宝贝》(Pretty Young Thing)这首歌,它是昆西和詹姆斯·英格拉姆合写的。以前在《满足为止》这首歌中,我有一种想说话的欲望,于是一开始有一段我的独白,我认为没什么必要来隐藏我说话的声音,我从以前到现在一直就有这种很轻柔的嗓音,我从没有意改变过或者有意琢磨它,就是我的声音,信不信由你。如果有人批评指责你什么,而这又是上帝赐给你的,是你本来就有的,想象一下,那些不真实的东西通过新闻报道得以流传,这是多么伤害人的自尊心。人们总是怀疑你是不是在说真话,你总得尽力为自己辩护,人们以此开始编造一些耸人听闻的故事,你若被迫反驳他们,另外一个故事又出来了。过去,我总是尽量回避这些事情,不回答那些可笑的指责,因为这反而给他们制造了影响,做了宣传,别忘了,新闻这个行业可是要赚钱的,报纸、杂志是为了能卖钱而出的,准确、公正都可以忽视,甚至可以不顾真理。

不管怎样,在《漂亮小宝贝》的独白中,听起来我比在上一张唱片中更加自信了,我还喜欢歌词中的一些隐语,像什么tenderoni(注:性感的一种俗语说法)或者sugar fly(注:做爱的一种俗语说法),这些你都是在字典里找不到的。我还把珍妮和拉托亚都叫来了,她们在背景合声中唱得真是棒极了,我和詹姆斯·英格拉姆用语音合成器改变了一下声音,出来后就像外星人说话一样。

《人性》(Human Nature)是“托托”乐队带给Q的,我和Q都认为我们好久没听到这样美的调子了,它的音乐就像生了翅膀,甚至超过了《非洲》。人们总是问我,歌词中“为什么他对我那样……我喜欢这样去爱……”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你唱这首歌一定是有什么个人的原因,这常常都不是真的。接近听众,打动听众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一首歌的曲子可以做到这一点,有时则是歌的内容。好多人问过我关于《肌肉》(Muscles)这首歌,这是我写给并唱给黛安娜·罗斯的,我通过这首歌,唱出了长久以来我朝思暮想的对她的感激之情和崇敬之心。顺便说一句,“肌肉”也是我的蟒蛇的名字。

《我生活中的姑娘》(The Lady In My Life)是最难制作的歌曲之一,我们反反复复的录制了好几遍,以求达到最完美的境界,但昆西总是对我不满意,尽管我们已经录了好几百遍了。最后,他把我叫到一边,跟我说他要求我的是“乞求”,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要求我回到录音室,毫不夸张的为之乞求。于是我回去,让我们关上所有的灯,拉上所有的窗帘,包括和控制室相对的窗帘,这样我就不会感到太受干扰。Q开始录音了,我唱了起来,像在乞求,结果也就是你们听到的。

录音公司终于向我们施加了强压了,催促我们尽快完成《颤栗》,一个录音公司的催促可是真正的催促。他们逼我们拼命的干,说是如果不在某日以前完成,那么《颤栗》也就别出版了。

我们开始拼命的工作,累死累活为了赶上最后的期限,制作时开始简单了事,采取了许多折衷的办法,该怎么唱,该怎么演奏,都马马虎虎的凑合过去,我们走了许多捷径,结果差点儿毁了《颤栗》。

我们最后聚在一起听马上要交上去的《颤栗》,它听起来就像一团破烂,我的眼泪涌了出来,我们的压力太大了,加班加点完成《颤栗》的同时,我们还在为《ET外星人有声故事》工作,这也是有最后期限的。那些人互相争来争去,到头来,悲惨的结局就是《颤栗》一团糟,根本无法拿出手。

我们坐在好莱坞的西湖录音室,听着整盘《颤栗》,我感到心灰意冷,内心被压抑的感情一下喷出,我气得要命,甩门而出。我跟我的人说:“就这样了!我们不能出版它,给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打电话,告诉他们拿不到《颤栗》了,我们不能出版这种东西!”

因为我知道这不行,根本不行,如果我们不停下来,检查检查我们到底干了些什么,这盘录音就会成为一堆废物,它本来不应是这种面目的,我们都知道,慌乱之中制作唱片反而会毁了它,就像在剪辑时可以把一部伟大的电影剪得乱七八糟一样。一切都得慢慢来,不能着急。

有些事就是不能催的。

人们喊叫了几声,表示不满,但他们虽然感到懊恼,最终还是理解了。他们心里也清楚得很,只不过是我第一个说了出来。我意识到,我们必须从头开始,重新再做一遍。

我们放了几天假,到外面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然后再回来,个个精神振奋,面目一新,开始工作,每星期我们只制作两首歌。最后完成时,好家伙!简直震动了我们每个人,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也听出了与以前的不同,《颤栗》是拿得出手的。

我们完成制作时都感到好极了,我激动万分,迫不及待的盼望它赶快出版发行。干完以后,没有举行过什么我能记得的庆祝活动,我们没去跳迪斯科舞,什么也没做,我们只是好好休息了一下。不管怎样,我宁愿和我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我的庆祝方式。

《颤栗》专辑中的三首歌制成了录像,它们是:《比利·金》《避开》和《颤栗》,这都是我已经精心考虑好了的,我下决心要把音乐与视觉结合起来,使其更形象化。那时,我看到过许多人制作的录像带,我不明白为什么许多录像那么不经看,那么粗制滥造,孩子们别无选择,只好看那些无聊的录像。我的目标是在所有我能干的领域里,都要尽我最大的力量做好,所以,为什么不能拼拼命,为一张唱片勤奋工作,然后再制作出一个最棒的录像呢?我要制作出一个录像,能把你吸引住,能让你百看不厌。我一开始的要求便是要保证质量,我要在这项还是比较新的领域里做一名先锋,我要制作出我们所能制作的最好的音乐小电影,我甚至不愿称之为录像,我们是在拍电影,这是我要达到的目的。我需要在这个领域里最能干的人——我们能请到的最好的电影制片人,最好的导演,最好的灯光师,我们不是在制作录像,而是拍三十五毫米镜头的电影,我们是非常严肃认真的。

为了第一部录像《比利·金》,我会见了好几位导演,希望能找到一位真正独一无二的人才,但大多数导演没有拿出什么最新的东西。同时,我还得考虑到更重要的,录音公司跟我说他们的预算很紧张,最后,我决定自己花钱拍摄《避开》和《颤栗》,我不想在钱上与任何人发生争执,最后的结果是我拥有这些影片。

《比利·金》是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钱拍摄的,差不多花了二十五万美元,在那时,制作录像花那么多钱可是个不小的数目,但我很高兴他们相信我的能力。导演《比利·金》的史蒂夫·巴伦非常富于想象力,他总是能想出创造性的主意,虽然一开始他不同意在影片中有舞蹈,但我感到人们喜欢看舞蹈,录像中有跳舞会更好。录像中有一个我垫脚站立的定格,那是即兴表演。好多其他的舞步也是这样跳的。

《比利·金》给看“音乐电视台”(MTV)的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为轰动一时的录像。

《避开》的导演是鲍勃·吉拉尔迪,他导演过许多广告。我记得在英国的时候,我们决定《颤栗》中下一张单曲将是《避开》,我们必须为制作录像赶快找一个导演。

我认为,《避开》必须把它的本意确切的表现出来,城市中大街上的阿飞们互相争斗,必须是非常粗野蛮横的,《避开》就是要表现出这样的场面。

我回到洛杉矶后,看到了鲍勃·吉拉尔迪的一部录像样片,我马上知道,他就是我要为《避开》找的导演,我很喜欢他讲故事的那种方式。我找到他,跟他谈到了《避开》,我们互相交换意见,慢慢探讨,编出了情节,不断的加工改造,精心雕琢,创作出了《避开》的录像剧本。

我在写《避开》时,脑中就有着街上阿飞的形象,于是,我们找来了洛杉矶最最厉害的一群阿飞,来帮我们一起制作《避开》,事实证明这是个好主意,也使我积累了不少经验。我们找了不少野孩子,他们甚至没去过更衣室。虽然那些人都不是专业演员,但在第一幕的弹子房中,他们都是那么严肃认真,表现出了真实的生活。
现在,我和他们没什么接触了。一开始他们还挺吓人的,但我们有保安人员,可以对付随时可能发生的一切。当然,不久我们就意识到,这些都没什么必要,那些阿飞们和我们打交道时表现出了极大的谦恭、温顺和善良,休息时我们给他们提供饭食,他们吃光后都把盘子收拾好。我逐渐认识到,他们之所以这么坏,这么蛮横,是想得到社会的承认,他们需要关注与尊敬,而现在,我们会让他们在电视中露面了,他们都喜爱的要命,“嗨,看我,那是我啊!”我想,这些就解释了他们的一切行为,他们是社会的叛逆,但他们需要社会的关注与人们的尊敬,像我们一样,他们也想让别人注意到他们,我给了他们这种机会,至少有那么几天,他们是明星呢。

他们对我真是好极了,有礼貌,文静,支持我的工作,我跳完舞,他们都来称赞我,我知道他们都是真心的。他们总是让我签名,常常在我的活动拖车周围转,无论他们要什么,我都给他们,照片,亲笔签名,“胜利巡演”的门票,随便什么东西。他们真是一群可爱的家伙。

最后《避开》终于上银幕了,你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录像,你可以感觉出那些人的感情,你知道了街上阿飞们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知道了他们的经历,你看了《避开》,知道他们是野蛮的,他们演出时确实是表现出了他们的亲身经历,他们演的就是他们自己,就像你们看到的那样,这不仅仅是演员在演什么戏,这是真实的生活,你得到的感觉也就是他们的。

我一直在想,他们是否和我从这首歌中得到了同样的启示。

《颤栗》初次发行时,录音公司推测它将会卖出几百万张,总的来说,所有录音公司都会认为,新的一张唱片不会比你以前出的唱片更好,他们总是认为上次卖出那么多是你交上好运了,或者认为卖出的唱片数是你的听众的数目,不可能再增加多少,他们给商店共送去几百万张,来应付那些买者。除非,你又交上什么好运了。
一般来说都是如此,但我要用《颤栗》改变他们的态度。

来帮助我的人中有弗兰克·迪莱奥,当我遇到他时,弗兰克是Epic公司的推销部门副经理。霍罗恩·韦斯纳、弗雷德·德曼一起,弗兰克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实现了我对《颤栗》的梦想。在好莱坞的西湖录音室里,弗兰克第一次听到了《颤栗》的一部分,那时大部分歌曲都完成了,弗兰克和我的经理弗雷德·德曼在一起,我和昆西给他表演了《避开》和《颤栗》这首歌的一部分,当时,《颤栗》这首歌还在制作中。我们的表演给他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然后,我们就开始认真的谈到了如何打开这张唱片的销路。

弗兰克工作确实努力,以后几年他一直是我的得力助手,他对录音出版事业了解得深入透彻,这对我们的事业非常有用。比如,当《比利·金》的销售量处于第一时,我们又发行了《避开》的单曲,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惊讶的说:“你们疯了吗?这会毁掉《比利·金》的。”但弗兰克告诉他们别着急,两首歌的销售量都将是第一,也都会进入最佳歌曲前十名,事实确实如此。

一九八三年的春天,局势明朗起来,唱片的销售量简直惊人,超过以往的最高记录,每次他们发行一张单曲,整个唱片的销售量便猛涨。

这时,《避开》的录像出版发行了。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六日,在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大会上,我演唱了《比利·金》,通过全国的电视网实况转播,差不多有五千万人观看了演出,从那以后,许多事情就有了巨大的变化。

早在一个月以前,也就是四月份,为纪念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的汇演就已定了下来,汇演的全名为:“摩城,二十五周年,昨天,今天,直到永远”。我不得不说我是迫不得已才参加汇演的,但我现在感到很高兴,因为那次汇演成了我一生中最最快乐最最自豪的时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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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2

早先我就提到过,一开始我就拒绝了这个主意,他们一直请求我作为“杰克逊家族乐队”的成员之一与大家一起表演,然后我再单独一个人表演个节目,但我们没有一个再是摩城公司的人了,我与我的经理韦斯纳和德曼为这事儿争论了好久,我想到了贝里·戈迪过去曾给予我和整个小组那么多帮助,但我跟摩城公司和我的经理说,我不愿意上电视,我对电视几乎没什么好感。最后,贝里亲自跑来找我谈话,当时,我告诉他我在那儿,他跑到录音室里剪辑《避开》,大概是有什么人告诉他我在那儿,他跑到录音室,跟我详细的谈了半天,最后我说:“好吧,但如果要我表演,我只想演《比利·金》。这大概是那次汇演中唯一的非摩城公司的歌曲了。贝里告诉我,他想要的就是让我随便去做,什么都行。我们还同意了先唱一首杰克逊的歌,杰梅恩也参加。想到杰克逊五兄弟又将重聚一堂,我们都激动万分。

于是,我们兄弟几人又聚到一起,开始为汇演排练。和大家重新在一起工作真是好极了,就像过去的“杰克逊五兄弟”乐队的日子一样,我们在恩西诺的家里,一起设计编排动作,一起排练了许多天,我们还录下了每次的排演,以便以后还可以看,杰梅恩和马龙都做了不少工作。后来,我们又到帕萨迪纳的摩城公司去排练,我们表演了一下,虽然我们为了保持精力都没有很卖劲,但去那儿观看的人们每次都为我们鼓掌。然后,我又排练了一下《比利·金》,我只是随便走了几下,因为我根本没有想好到底应该怎样做,再说,和大家一起排练很忙,根本没有什么太多的时间了。

第二天,我给我的经理办公室打了个电话,说:“给我订做一顶间谍帽,很阴森的那种圆边圆顶帽子——像秘密间谍的一样。”我想要顶帽子,特殊一些,又显得阴险一点,能盖住眼睛,但表演时该怎么办,我心里还是没底儿。

制作《颤栗》时,我找到了一件黑夹克,我说:“你知道,我有一天会穿着它表演的。”穿上它简直是棒极了,我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时穿上了它,大大炫耀了一番。

但是在计划汇演的头一天晚上,我对我的单独表演仍不知如何是好。我跑到家中的厨房里,打开录音机放《比利·金》,声音开得响极了,汇演的头一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呆在那儿,让歌声来告诉我该怎么办。舞步好像是自己产生出来的,我似乎是让歌声来跟我说话,我听着鼓点“嘭嘭”的响,我拿起一顶间谍帽,开始摆姿式,迈步子,在《比利·金》的节奏中跳了起来,我不由自主的跳着,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往前走却又在后退,跳得真是高兴极了。

虽然我在表演中的大部分动作都是即兴的,但我一直在练习某种舞步和动作。我练习太空步已经有一阵子了,在家里的厨房中渐渐跳的熟练起来,最后,第一次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上跳了太空步。

那时,太空步已经在街上出现了。但我在跳时又把它提高了一些,它是一种霹雳舞步,节奏很快,在黑人区大街的角落里,黑人孩子创造了这种舞步。黑人们真是富于创新精神的舞蹈家,创造出了许多地道又简单的舞步。所以我说:“这是一次非常好的机会让我来跳舞。”我跳了,是三个黑人孩子教给我的。他们教给我基本动作,我私下又改进了许多,把它与其他的舞步结合起来。我心里很清楚,在表演《比利·金》时,我会跳得同时往前走,又往后走,象在月亮上行走一样。

计划好的那一天来了,但摩城公司改变了计划,推迟了汇演。于是我离开大伙,独自一人开始排练,这时我已拿到了订做的间谍帽,我的哥哥们问我帽子是干什么用的,我告诉他们说等着瞧吧。我只请纳尔逊·海斯一个人帮忙:“纳尔逊——我和我的哥哥们表演完,灯光灭了以后,你在暗中悄悄把帽子塞给我,我就站在角上,躲在幕后,跟观众们说话,但你别忘了,在暗中把帽子塞给我,递到我手里。”

演出的那天,我和哥哥们演完了以后,我走到舞台的边上,说道:“你今天真是美极了!我想说,过去的日子是那么美好,我忘不了和哥哥们、包括杰梅恩在一起度过的美妙的时光。但是,我真正喜欢的”——这时,纳尔逊把帽子塞到了我的手里——“还是那些新的歌。”我一下子转过身,抓着帽子,在《比利·金》的快节奏中表演起来。我可以想出,人们在看我的表演时是多么的高兴,我的哥哥们跟我说,他们都挤在幕后,张着大嘴看着我表演,而我的父母和姐妹们都坐在观众席中。我呢,只记得在最后,我睁开眼睛,看到人山人海在欢腾,大家都站起来使劲鼓掌。一时间,一种复杂的感情涌上心头,我知道我已经尽了全力,感觉很好,非常好,但同时,我对自己又感到失望,我本打算在最后做很长时间的旋转,然后一下子踮着脚定住,停那么一会儿,但我没有能停的像我想象的那么久,我旋转了,也用一只脚停住了。但我想定在那儿,可我没做到。

我回到后台,人们都来祝贺我,可我还在为那旋转而沮丧。我曾经倾注了那么多的心血,何况我又是极其追求完美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意识到,这是我一生中最最快乐的时刻之一,我知道,这是我哥哥们第一次有机会目睹我的表演,第一次知道我在做些什么,我进步到什么程度了。表演完了以后,他们都到后台来拥抱我,亲吻我,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我感到是那么高兴,我从没觉得有这么美好,我真喜爱这样!我们一直拥抱着,全家都抱在一起,除了我的父亲,他是唯一没有这样做的人。以前,每次我们见面,我们都会拥抱,但在那天晚上,他们都来亲吻我,我很激动,内心深处被他们的祝福震撼着。

演出的不圆满仍然折磨着我,我一直感到很不满意,直到有一个小男孩来到后台找我,他也就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小礼服。他看着我,大眼睛闪闪发光,像两颗星星,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说道:“你说,到底是谁教你那样跳舞的?”

我笑了,说:“我想,是苦练吧。”他仍然看着我,眼里充满了敬畏。我转过身走了,那天晚上第一次真正感到满意,为我那晚所取得的成功而自豪,我对自己说,我一定做得非常好,因为孩子们是诚实的,当那个男孩夸我时,他确实就是那样想的我知道,我确实表演得很出色。我心里异常激动,马上回到家里,把晚上发生的事全都记下来,记录的结尾是与那个男孩的相逢。

汇演的第二天,弗雷德·阿斯泰尔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对我说——这是他的原话——“你真是个精灵,天哪,昨晚你让观众都看呆了。”这是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我谢了他,他接着说:“你真是生气勃勃的舞蹈家,我也是,过去我曾和你一样,用我的拐杖来跳舞。”

过去我只见过他一两次,但这是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他接着又说:“我昨晚看了演出,把它全录下来了,今天早上我又看了一遍,你可真是个精灵!”

这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高的奖励,也是我唯一真心相信的,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意义深远。后来,我的表演被提名到了艾米奖的名单上,可我没得到,但不要紧,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就是我得到的奖,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后来,他邀请我到他家,又不断的夸了我半天,直到我羞得满脸通红。他让我给他表演了一遍《比利·金》,一步一步的,为弗雷德设计电影舞蹈动作的专家赫米斯·潘也来了,我给他们表演了太空步和其它一些舞步,他们都感兴趣极了。

这以后不久,金·凯利也来到我家拜访,他也说他喜欢我的舞蹈。这真是一次奇异的经历,那次以后,我好像已被引导进入了正式的舞蹈界一样,我感到无上光荣,我所遇到的人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最崇敬的人。

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家人在报纸杂志上读到了不少关于我的文章,称我为“新的西纳特拉”,或者“埃尔维斯的再现”等等,诸如此类,这听起来很不错,但我知道这些报纸杂志都是反复无常的,这个星期他们还把你捧得高高的当宝贝,下个星期就会把你当垃圾一样扔掉。

后来,我把那件在汇演时穿过的光彩夺目的黑夹克送给了萨米·戴维斯。他跟我说,他要在舞台上模仿我,我就说:“给你,你想不想穿着它?”他高兴极了。我很爱萨米,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也是一个真正的舞台主持人,属于最好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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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2

在《颤栗》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只手套,戴了有好几年,我觉得戴一只手套很特殊,是个很妙的主意,而两只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只则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无论怎样,我一直认为过多的考虑你的穿着是最最糟糕的,因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任其风格自然发展,不应予以修饰,你不应去想到底怎样,你应该的只是去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我确实一直只戴一只手套,但一直也没有什么人注意,《颤栗》在一九八三年发行以后,它一下成了最时髦的东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着它做巡回演出,在《疯狂》的巡回演出时,我还是戴着一只手套,后来,照片还登在了《疯狂》唱片的封面上。

一只手套显得很光彩夺目,我很喜欢戴着它。有一次,很凑巧,在美国音乐奖的开幕式上,我戴了一只黑手套,那天正好是马丁·路德·金的生日。有时事情就是这么有趣。

我承认我有一种开创新潮流的爱好,但我从没想到过穿白袜子也成了时髦的事情,不久以前,穿白袜子还是一种古板守旧的事,五十年代它曾经流行过,但在六、七十年代,如果你穿了一双白袜子,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也太过时了,没人考虑穿它。

但我一直穿着白袜子,从没停过。我的哥哥们总是说我是奇装异服,但我不在乎,杰梅恩很不高兴,跟我妈妈说:“妈妈,迈克尔又穿白袜子了,你难道不管管他吗?跟他谈谈吧。”他总是苦苦的抱怨着,他们都说我是个神经病,但我还是穿着我的白袜子,现在,它又流行起来了。那些白袜子一直跟杰梅恩过不去,好像也很讨厌杰梅恩,我一想到这事,心里就暗暗发笑。《颤栗》发行以后,把裤腿高高的挽在脚踝上也都成了时髦的事了。

我的态度是,时尚不允许的东西,我反而偏要去做。

我平时在家并不注意穿着。我抓着什么就穿什么,我常常一连几天都穿着睡裤,我还喜欢法兰绒的衬衫,旧的汗衫或便装,简单的衣服等。

我一出门,就要穿上惹人注目、欢快明亮、制作考究的衣服,但在家里或者录音室里,则穿什么都行。我很少佩戴首饰——差不多没有——因为它们总是碍我的事。
偶尔的,有人送给我一些珠宝首饰,情我是领了,但东西常常不知被我放到何处,有时就被偷了。杰基·格利森曾送给我一只美丽的戒指,她从手上摘下来送给我的,但结果却是被偷走了,可这并不真让我感到懊恼,因为真正的情意比其它任何东西都重要,那是无法偷走的,戒指只不过是物质上的东西。

真正能使我快乐的、我最喜爱的是创作与表演,物质的东西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喜欢尽力去做一些事,希望人们承认它们并喜欢它们,这时我才觉得很美好。

因此,我最崇敬欣赏艺术,我最崇拜米开朗基罗,崇拜他能一心一意把心血用到艺术上去,他的心里很清楚,有一天他会死去,但他的作品会流芳百世。你在西斯廷教堂看他的天顶画,你可以看到他的汗水,看到他的心血。有一次,他差点毁了他的作品再重新开始,因为他追求完美。他说:“如果酒坏了,那么就倒掉吧。”

我看着他的作品,忘了自己身处何处,那些生动的作品把你深深抓住,感染着你,你可以感到艺术家的心声。摄影也是这样,一张好的照片可以深深的打动人,它的含意是很深很深的。

前面我说过,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生活中起了很多变化。我们得知,那晚有四千七百万人观看了汇演,很明显,他们中有许多人都去买了《颤栗》。到一九八三年秋为止,共销售出八百万张唱片,远远超过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曾经希望的超过《疯狂》销售量的指标,这时,弗兰克·迪莱奥说他希望我们再拍摄一部录像或短片电影。

很明显,下一个单独发行的唱片和录像便是《颤栗》了,这可以为导演提供许多素材,使录像拍得长些。事情一决定下来,我就马上知道了该请谁做导演。一年以前,我曾经看过一部恐怖片,叫做《在伦敦的美国人狼》,我知道,导演此片的人约翰·兰迪斯若为《颤栗》做导演,那一定再好不过了,因为《颤栗》的含义跟这部影片很像,也很适合与约翰·兰迪斯的口味。

于是,我们和约翰·兰迪斯联系上,请求他来做导演,他答应了下来,并提出了拍摄录像所需的经费,然后我们就开始工作了。影片的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非常高,结果,没过多久,约翰·布兰卡给我打来了电话,他是我的律师,我最亲密的好友,也是最有价值的顾问。早在制作《疯狂》的日子里,约翰就和我一起工作了,事实上,他帮了我许多大忙,当《颤栗》发行开始而我没有经理时,他为我管理了不少事务。他是极有才智和能力的人,可以胜任任何工作。当时,他打来电话,很着急,因为拨给《颤栗》的,所以,我口袋里的钱将会加倍的滚滚流出了。

但这次,约翰给我出了一个非常妙的主意,他建议,拍摄《颤栗》的同时再拍一部由别人资助的记录片,是关于《颤栗》的制作的。看起来,以前还没人这么干过呢,我们都觉得这将是一部很有意思的记录片,同时又会有人帮我们付那增加的开支。没多久,约翰的主意就成了现实,他找到了“音乐电视台”和“黄金时间”电视网来付这笔开销,《颤栗》完成以后,维斯朗公司又负责了录像带的出版工作。
记录片《“颤栗”制作花絮》的成功很令我们震惊。它的盒式录像带卖出了一百万盒,直到现在,它仍保持着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大的音乐录像带的记录。

一九八三年底,《颤栗》的录像一切就绪了,二月份我们发行了它,在“音乐电视台”中首次公演, Epic公司发行了它的单曲,而整个专辑的销售量也开始剧增,据统计,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颤栗》的电影、单曲、专辑与磁带的销售量数字为一千四百万,到了一九八四年,我们一周就卖出了一百万。

到现在,我仍对这个数字感到很震惊,一年以后,当我们结束了这场《颤栗》战役时,唱片总销售量已是三千二百万张。今天,已到了四千万张。我的梦想实现了。

这段时间里,我还调换了全班管理人马,一九八三年初,我与韦斯纳和德曼的合同到期了,我的父亲也不再代表我,我开始寻找各式各样的合适人选。一天,我到贝弗利·希尔斯旅馆去访问弗兰克·迪莱奥,我问他有没有兴趣离开Epic公司,来为我管理事务。

弗兰克让我再多考虑几天,如果我真的决定下来,那么就在星期五给他打电话。
不用说,我给他打了电话。

一九八四年《颤栗》的成功真正的震惊了我,因为它同时受到了美国音乐奖、格莱美奖的数项提名。我记得我一下被喜悦所压倒,围着房子开始边跑边舞,而且大声的叫喊着。当《颤栗》被正式确定为有史以来最畅销的唱片时,我几乎都不敢相信了。昆西·琼斯大叫着:“打开香槟来庆祝吧!”我们个个兴奋不已,天哪!这是什么样的感觉!经过千难万难,付出巨大代价,终于得到了成功!每个和《颤栗》有关的人都飘然欲仙了,这简直是太棒了!

我觉得我和一个运动员在撞线那一刹那的感觉是一样的。我能想象一个运动员,他拼命跑着,用尽全身的力量,最终跑到终点,胸膛撞上彩带,全场都为之而沸腾的情景,而我甚至就没进入过运动场!

但我认为我同他是一样的,因为我知道他的训练是多么艰苦,因为我知道那最后一刹那对他意味着什么,也许他将一生都交付给了这种搏斗,付给了这一时刻,然后他成功了,那是一个梦想的实现,那是无与伦比的。我有着同样的感觉,因为我理解这一切。

《颤栗》的成功也带来了其他的后果,频繁不断的出现在公众眼里使我厌烦了,所以,我决定过隐居生活,过得安静一些。我仍常常感到很害羞,你一定记得,我很小就成了童星,我是在一群不想让我长大、长得与以前不同的人们那种日夜的看护之下长大的。当我初次成名时,我长得很胖,有一张圆圆的胖乎乎的脸,这一直持续到几年以前,我开始改变我的饮食结构,我停止了吃牛、猪、鸡、和鱼,还有那些能使人长胖的食物。我只是想使自己变得好看一些,活得舒服一些,身体强壮一些,渐渐的,我减轻了体重,我的脸变得像现在这个样子了。这时,报纸开始指责我做了整容手术来改变我的形象,我承认,我只是改变了我的鼻子,像其他许多演员影星一样。而报纸则会找一张我小时候或高中时的照片,把它和我现在的照片比,在以前的照片上,我的脸是圆圆的、胖胖的,我有着一头卷发,照片上的灯光效果也差极了;而在新的照片上,我有着一张更加成熟了的、长大了的脸,我改变了发型,鼻子也和以前不一样了,而且,现在的灯光技术也先进多了。其实,进行这样的比较很不公正,他们还说我在脸上也做了整形手术,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会下这样的结论,这太不公正了。

朱迪·加兰、简·哈洛以及许多人都做过鼻子的整形手术,我的问题在于我曾是童星,人们喜欢看我一成不变。

我现在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从来没改变过我的面颊,没有使我的眼睛变大,没有使我的嘴唇变薄,也没有做过什么植皮手术,这些指责太可笑了,如果他们确有其事,那我承认,但它们不是真的。我曾经做过两次手术改变了我的鼻子,最近在下巴上做了切割手术,但就这么多了,到此为止,我不再在乎别人说什么——这就是我的脸,我知道。

我现在食素,所以我很瘦,我严格遵守饮食规定已有好几年了。我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好,更健康,更精力充沛。我不明白为什么报纸杂志对我的外表总那么感兴趣,我的脸和我的音乐、舞蹈又有什么相干呢?

有一天,一个人问我是不是很幸福,我回答:“我认为我从没有完完全全的幸福过。”我是那些最最不易满足的人之一。同时,我又很清楚,值得我感激的东西有那么多,我的确应该感谢我的好身体,我的家庭和朋友们对我的爱。

我很容易变得不好意思,在我赢得美国音乐八项奖时,我是戴着墨镜接受的,电视转播了现场实况。

凯瑟琳·赫本给我打来了电话祝贺我,但因为我的墨镜,她也难为了我半天,“你的歌迷们想看到你的眼睛,”她责怪我,“你在欺骗他们呢。”

第二个月,也就是一九八四年二月,在格莱美发奖仪式上,《颤栗》一下捧走了七项奖,看起来它马上就要得到第八项了。整个晚上我都是戴着墨镜上台领奖的,最后,当《颤栗》赢得了最佳唱片奖时,我走到台上,领了奖,然后我摘下墨镜,盯着摄影机:“凯瑟琳·赫本,”我说,“这是为了你的。”

我知道她一定在看着我,没错。

有时,你就得风趣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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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3

我本打算在一九八四年花大部分时间来实现我想拍电影的愿望,但这些计划被耽搁了。首先在一月,我和我的哥哥在为百事可乐公司拍广告时,我被火烧伤了。

着火的原因很简单,也很可笑。我们是在晚上拍片,我所要做的是当我从楼梯上走下来时,在我的两侧和身后一些镁弹爆炸。这看起来很简单,我只需走下楼梯,同时镁弹就爆炸。我们做了好几遍,每次都非常成功,镁弹爆炸所产生的光亮效果棒极了。只是到以后我才发现这些镁弹离我的头只有两英尺远,根本不符合安全规则,我站在爆炸的镁弹中间,两边都只有两英尺远。

这时,我的导演鲍勃·吉拉尔迪走过来跟我说:“迈克尔,你下来的太早了,我们要能看到你站在那儿,在楼梯上。当火光亮的时候,我们要能看到你站在那儿,所以你等一等,别那么着急。”

于是我就等着,镁弹在我两旁炸开,火星溅到我的头发上,着了起来。我正在边舞边旋转的走下楼梯,还没有感觉到,突然我抬手时感觉到了头上的火焰,我想甩掉它,结果一下子摔倒了。爆炸声一响过,杰梅恩就回过身,看到我倒在地上,他还以为我被人群中的什么人开枪打中了呢,当时我们正在一大群观众前拍片,所以杰梅恩会这样想。

为我工作的米科·白兰度第一个来到我身边,然后一下子什么都乱了套,大家简直是疯了没有哪个电影能够把那晚发生的戏剧性场面准确描述出来。人们又喊又叫,有个人喊:“快点!拿冰来!”奔跑声响成一片。大家都大喊:“喔,天哪!不!”急救车很快就来了,我被抬进车以前,看到百事可乐公司的董事们挤在一个角落里,惊恐万分,救护人员把我抬上担架时,他们吓得竟然忘了来看看我。

当时,除了可怕的疼痛,我反而觉得有点幸灾乐祸,我亲眼看到了这出闹剧的全部过程。别人跟我说我当时被吓坏了,但我记得我坐在救护车上时很高兴,我还从没坐过一辆一面飞驰一面汽笛尖鸣的救护车呢,这可是我小时候曾经想要干的许多事情中的一种。到医院时,人们告诉我新闻记者们都蜂拥而至等在外面了,我赶快要来我的白手套戴上。戴着手套从担架上向人们挥手致意,成了一张非常有名的新闻照片。

后来,一位医生跟我说,我能活下来真是奇迹。一位消防员曾说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你的衣服起火时,你很可能被毁容或者被烧死。我差点就这样,我的脑袋后面三度烧伤,差点损伤到颅骨,这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我仍算是够幸运的。

正如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事情的结果是扩大了商业宣传,百事可乐的销售量更大了,为此,百事可乐公司付给我了有史以来最高的广告签约酬金,如此的史无前例,以致《吉尼斯世界纪录》也把这条消息收进了书中。后来,我又为百事可乐公司拍了一部广告名叫《孩子》,我给他们出了点难题,让他们减少一些我的镜头,因为我感觉到那些镜头并不令人满意。后来这部广告很成功,他们也承认了我是对的。

到现在,我仍清楚的记得着火的那天晚上,百事可乐公司的董事们那惊恐万状的表情,他们想万一我真的被烧坏了,那么每一个美国儿童在喝百事可乐时,嘴里会是一种什么苦滋味。他们也知道我会起诉,我确实这么做了,但我表现得非常出色、非常的了不起,他们赔偿了我一百五十万美元,我立刻全部捐给了“迈克尔·杰克逊烧伤治疗中心”。我在医院时看到了许多烧伤病人,他们使我深受感动,我觉得我必须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在这一切之后便是“胜利巡演”,我和我的哥哥们在五个月里在美国巡回演出了五十五场。

一开始我是反对这次巡回演出的。我本来不想参加,我觉得不参加这次巡演本是最明智的做法。但我的哥哥们想要演,为了他们,我就同意了。我对自己说,既然已经决定参加了,那么就一定竭尽全力去做好它。

开始演出以后,许多杂志都把我评到了第一名,我在舞台上表演时并没想到过这些,我只是想***给观众我能做的一切,这是我“胜利巡演”的目的。我甚至希望不喜欢我的人也来看看我的表演,我希望他们听说了这次巡回演出以后就想知道它到底进行的怎么样了,我希望人人都来谈论这件事,人人都来看我们演出。言论是最好的宣传材料,它的威力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的。如果我信任的一个人来告诉我某某事真是棒极了,那我一定相信他。

在“胜利巡演”的日子里,我的精力非常旺盛,我觉得我像是世界之巅,我感到信心十足充满力量。这次旅行就像在说:“我们是一座山,我们来与你们共享我们的音乐,我们有话想要告诉你们。”每次演出开始,我们都是从舞台后升起,走下楼梯,整个开幕式激动人心,热烈壮观,深深吸引了观众。当灯光“刷”的一亮,人们一下看到了我们,全场马上沸腾起来,屋顶都要被掀翻了。

重新和哥哥们一起演出使我感到特别高兴,我们又有了一次机会,来重温过去“杰克逊五兄弟”和“杰克逊家族乐队”的美好时光,我们又聚在一起了。杰梅恩回来了,我们名声大振。我们都是在露天大型表演场演出,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流行乐队巡回演出。尽管如此,我却从一开始就对这次行动感到失望,我本来想前所未有的震撼整个世界,我想拿出东西来,让人们看了以后都说:“哇!这真是棒极了!”的确,对我们演出的反应确实是好极了,歌迷们都很疯狂,但我却并不感到很高兴,我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把我想的做得完美无缺,《比利·金》的表演令我失望,我觉得我可以做得比这好得多,我不喜欢灯光的效果,我一跳起舞来,走的步子也不像我想的那样了,一想到这些我就难受的要命,我对我做的这些事简直是不满意极了。

许多次,演出就要开始了,我突然感到焦躁不安,事业上和个人的问题骚扰着我,我想:“这可怎么办?我不知道该怎么演出了,这么多事还没解决呢,我不能这样上台啊。”

可是当我一站到台上,一切都变了,音乐开始了,灯光打到我身上,一切问题与烦恼都烟消云散了。这样的情形发生过好多次,演出的紧张感消除了一切,我好像听到上帝在对我说:“是的,你能,你能!再等一下,等你听到音乐,看到这一切。”音乐的鼓点震动着我的脊柱,我一下就入境了,有时我都难以控制住自己,和我一起演出的音乐家说:“看他在干些什么呀?”然后他们就跟着我。我把事先安排好的都给改了,打乱了原有的一切动作,随心所欲的自己跳起来,音乐把我带进了另外一个境界中。

在“胜利巡演”的演出中,我开始做一些即兴表演,我喊一些无意义的东西,观众就重复我喊的,比如我喊道:“嗒——得——嗒——得!”他们就跟着我喊:“嗒——得——嗒——得!”有许多次我这样做时,他们就开始跺脚,当全场观众都跺脚时,就像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噢,那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感觉啊!和这么多人——全场的所有人做同一件事——大家都和你做得一样,这真是世上最了不起的感觉。你看着观众,年幼的刚学走路的小孩,白发苍苍的老人,二十岁、三十岁的人,每一个人,大家都摇晃着身子,把手高高举着,一起唱着歌。你可以要求把灯光转向观众,你看清楚了他们的脸,然后你说:“举起手来!”他们把手举起来,你说:“站起来!”或者“大家一起拍手!”他们都会照着做,他们喜爱这样做,这是多么美好,大家不分男女老少种族性别,都做一样的事,这时我就会说:“看看吧!看看你周围,看看你自己,看看大家,看看我们做的事!”这真是棒极了,我感到自己是那么有号召力,我真忘不了那些伟大的时刻。

“胜利巡演”是自从两年以前《颤栗》发行以后我第一次在迈克尔·杰克逊的歌迷们面前露面,这引起了许多奇怪的反应。有时我在门厅里撞见一些人,他们惊讶的说:“嗨!那不可能是他!他不可能在这儿!”我感到很迷惑,我问自己:“为什么不能是我呢?我是在地球上的某一个地方,我时时刻刻都得存在于某处,为什么就不能在这儿呢?”有些歌迷把你想象成一个虚无的人,根本不存在,当他们一看到你,他们就以为发生了奇迹。有些人甚至问我是不是上厕所,你看,这把我弄得多不好意思。他们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和他们一样,都是人,我想他们太激动了,我很理解这种感情。我想,如果我有幸能见到沃尔特·迪斯尼或者查理·卓别林,我大概也会表现得一样不知所措吧。

巡回演出的第一站是堪萨斯城。在“胜利巡演”的第一夜,我们在旅馆的游泳池边散步,弗兰克·迪莱奥失去了平衡,一下子掉进了游泳池,人们兴奋的叫喊着,我们中的有些人被弄得很窘,我则哈哈大笑起来。弗兰克没受伤,但他真的被吓坏了。然后,我们悄悄跳出一段矮墙,跑到了大街上,没有一名保安人员跟着。街上的人想都不敢想,我们会和他们一样走到街上,结果他们对我们是敬而远之。

回到旅馆以后,比尔·布雷只是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从我小时候起,他就是我的保卫队长,我们向他津津有味的描述这次冒险,他只是笑。

比尔向来很小心,他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极其胜任,但他对已经过去了的事从不担心害怕。他跟随我到处旅行,有时在短途旅行时,只有他一个人陪我。我不敢想象没有了比尔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他和蔼可亲,幽默风趣,热爱生活,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人。

还有一次,在华盛顿特区时,我和弗兰克坐在旅馆的阳台上,弗兰克极富有幽默感,常常搞些恶作剧。我们两人开着玩笑,然后,我就开始从他口袋里抽出一百元一张的票子,扔向楼下行走的人们,这差点引起一场骚乱。弗兰克本想阻止我,但我们俩却都笑个不止。这又使我想起了在过去的旅行中,我和哥哥们常常搞的恶作剧。后来,弗兰克叫保安人员下楼,到灌木丛里去找还有没有剩下的钱。

在杰克逊维尔,在从旅馆到演出场地的四个街区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当地的警察几乎使我们毙命。后来在佛罗里达的另一处,当我又感到像以前那样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就和弗兰克开了一个玩笑。我让他到我的房间里,屋子中间的桌子上放着西瓜,我说请他吃西瓜,他就去拿。当时,我养的大蟒蛇“肌肉”并不伤人,但弗兰克特别讨厌蛇,于是他就开始尖声大叫起来。我拿着蟒蛇在屋里追着他跑,他跑得快,因为实在是吓坏了。他跑到门口,抓起保安人员的枪,马上就要扣动扳机了,幸好保安人员竭力使他平静了下来。后来他说,当时他只有一个念头:“我非打死它不可。”我发现许多厉害的男子汉都非常惧怕蛇。

在整个美国,我们所到之处都要像以前那样被锁在旅馆里。于是我和杰梅恩或我和兰迪就会旧戏重演,把一桶桶的水从阳台上往外泼,浇在楼下门外吃饭的人的身上,我们住得很高,水到下面时像一层薄雾,洒在人们的身上。这一切就像过去的日子一样,在旅馆里无聊透顶,被层层锁住保护起来远离歌迷,没有大批的保安人员跟随就无法出去。

但是,也有许多的日子是充满乐趣的,演出时我们也常常有空余时间,我们去了迪斯尼世界五次。有一次,我们住在那儿的旅馆里,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发生了。我们坐在阳台上,可以眺望远处的大海,底下有许多人,挤的要命,走时互相撞来撞去。忽然,有一个人看见了我,他就开始喊我的名字,一呼百应,千百个人都开始喊:“迈克尔!迈克尔!”一遍又一遍,声音在公园里回荡着。到了最后,声音震耳欲聋,如果我再不答应,那就说不过去了。于是我答应了他们,他们听了就开始乱叫起来。我说:“哦!这真是美好极了,我觉得好极了!”制作《颤栗》的艰巨工作、我的眼泪、我的梦想;制作歌曲时因为累极了,站在麦克风边就睡着了,这一切看来都不算什么了,我所做的都得到了回报。这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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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3

本来我们打算把这次“胜利巡演”叫做“最后一幕”的,因为我们都意识到这是最后一次在一起巡回演出了,但我们最后还是决定不要那么强调这一点。 这次旅行我过得很快活,我知道它是一段很长的路程,最后看起来它显得太长了。对我来说,最好的时刻在于看到观众中的孩子们,每个晚上,都会有一大群孩子穿的漂漂亮亮来看我演出,他们都激动万分,各个种族、不同年龄的孩子们给了我极大的鼓舞。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我就梦想着要用爱和音乐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团结起来,直到现在,每当我听到“甲壳虫”乐队的歌《爱即是一切》时,我还会激动得全身颤抖,我一直希望这首歌能成为一首国际之歌。 我很喜欢在迈阿密的演出和在那里渡过的全部时光;科罗拉多这个地方也好极了,我们在卡里布农场过得轻松愉快;纽约也确实是个好地方,向来如此。伊曼纽尔·刘易斯来看了了我们的表演,许多好朋友,像大野洋子、肖恩·列侬和波姬也都来了。想想过去,舞台外的生活对我来说与舞台上的生活意味着同样多。我还发现有时在演出时我实在是不能自制,我记得我挥舞着我的夹克,然后把它扔到人群里面,这使那些管理我衣服的人非常生气,我就坦率的跟他们说:“真是对不起,但我实在没办法,我控制不住自己,我知道不该那样做,但实在是不由自主,我心里有一种狂喜和一种要与大家共享欢乐的愿望,我只是想着要全部发泄出来。” 在“胜利巡演”时,我得知了妹妹珍妮的结婚消息。因为我和珍妮太好了,所以每个人都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我听到后大吃一惊,我总觉得我有一种责任要保护她。昆西·琼斯的小女儿是第一个告诉我这事的。 我特别喜欢和我三个漂亮美丽的姐妹们在一起,我们的关系好极了。拉托亚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她很容易与人相处,但有时她也很有趣。比如你到她的屋子里,你不能坐在沙发上,你不能坐在床上,你不能在地毯上走动,这都是真的,她会把你赶出屋子,因为她希望她的每一样东西都井井有条。我说:“有时你必须要在地毯上走的。”其实,她只是不想在上面留下什么印子。如果你在桌边咳嗽,她马上盖住她的盘子,如果你打个喷嚏,那就更别提了。她就是这么一个人,母亲说她向来如此。 但珍妮是完全不同的,她像是一个男孩。在家里,我们两个最好,好的时间也最长,这就是为什么当我听说她结婚以后,我是那么受不了。我们在一起做每一件事情,我们有同样的爱好,我们有同样的幽默感。当我们还特别小的时候,我们在一个“自由”的早晨起床,然后制定一个一整天的计划,一般来说总是这样的;起床;喂动物;吃早饭;看看动画片;出去看电影;去小饭馆吃一顿;再看一场电影;回家游泳。这一切就是我们美妙的一天,到了晚上,我们就重新看一遍计划,回忆着一天中的趣事。 和珍妮在一起真是好极了,我们不用担心我们中的谁会不喜欢什么,因为我们想的一样,喜欢的一样,有时我们都能说出对方在想什么,我们俩像是一对双胞胎。另一方面,拉托亚和我就不大一样了。她从来不去喂动物,动物的怪味让她受不了;更别提去看什么电影了,她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去看《星球大战》、《短兵相接》或者《鲨颚》,我们的口味儿差了十万八千里。 当珍妮在而我又不工作的时候,我们两人真是亲密无间。但我知道,慢慢的,我们的爱好和兴趣就会不一样了,这是不可避免的。 不幸的是,珍妮的婚姻没有维持很长时间,但是她现在又高兴了。我确实认为,如果两个人非常合适,那么结婚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我相信爱,特别特别相信,既然你经历过爱,那么为什么不信呢?我还相信缘分,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和她结婚。我常常渴望着有孩子,事实上,有一个大大的家庭是多么美好,我自己就是从一个大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我想象着有一个大家庭,幻想着有十三个孩子。 直到现在,工作仍占去了我的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感情生活,我不停的工作,我喜欢创造,紧跟时代的步伐。对于未来,谁也不知道,时间会说明一切。对我来说,依赖别的什么人是很困难的,但我能想象出如果我试着去做会是什么样子。现在我想做的是这样多,而需要我做的也是这样多。 有时我不得不去面对一些对我的评论,为了能卖出报纸,记者们可以信口雌黄,他们说我做手术把眼睛变大了,还说我想使自己变得更白一些,更白一些?这是什么话!又不是我发明了整容术,没有什么人去描写他们的手术,没有什么人去对此加一大堆评论。这多么不公平,许多事都是记者们虚构出来的,这足以使你发问:“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难道有什么出格了吗?” 说到底,最重要的是忠实于自己,忠实于你爱的人,还有要努力工作。我指的是不能想明天,只有今天拼命工作,不停的练习,不停的奋斗。我指的是开发你的智力,让它达到最高的水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做得最好,在你职业的领域里,要比任何活着的人都懂得多。你还得学会运用一切条件,抓住每一分机会:手头的一本书,可以跳舞的一块地板,或者可以游泳的一池水,只要是你的,都要加以利用。我总是把这记在心里,在“胜利巡演”巡回演出时我也常常想着。 “胜利巡演”结束以后,我觉得我打动了许多人,虽然不是像我想象中的那样,以后我独自演出或者拍电影时,又发生了同样的事。我把我演出的钱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百事可乐公司赔偿我的钱也全捐给了“烧伤治疗中心”,那一年,我们一共捐献了四百万美元。对我,这便是“胜利巡演”的全部结果——***。 有了“胜利巡演”的经历之后,我开始比以前更加仔细的考虑我的前途问题,我曾在更早的一次旅行中得到了一个教训,每当我在“胜利巡演”遇到困难时,这一幕就在脑海中生动的浮现出来。 几年前的旅行中,有个家伙偷了我们的钱,但他也教给了我一些东西,他说:“听着,所有的这些人都在为你工作,而你却不为他们工作,你应该知道要报答他们。” 他一直警告着我,最终我开始理解了他的含意,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因为从摩城公司开始,一切事情都是为我们安排好了的,别人替我们做决定,这种经历使我精神上一直感到压抑。他们总是说:“你应该参加这次会见或那次电视演播。”一切都是这样进行的,我们没有任何发言权。所以,当他告诉我,我是受制于人的时候,我最终明白了,我意识到他是对的。 不管别的,我总是觉得欠着那个家伙一点儿东西。 因为迪斯尼电影制片厂希望我能为公园增添一些新的活力,所以《EO船长》就由此诞生了。迪斯尼的人说他们并不在乎我做些什么,但一定是要创新的。我和他们开了一个很长的会,我在整个下午的时间中告诉他们,沃尔特·迪斯尼是我崇拜的英雄,我对他的历史和他的人生观都很有兴趣,我所要做的必须是迪斯尼先生本人会赞同的。我读过许多关于他和他的“王国”的书,对我来说,做他可能会去做的事是很有意义的,很重要的。 最后,他们让我拍一部电影,我就同意了。我说我希望乔治·卢卡斯和史蒂文·斯皮尔伯格能和我一起工作,结果史蒂文因为忙不能来,乔治把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带来了,这就组成了《EO船长》的一班人马。 我乘飞机去旧金山乔治的家“天行者”农场访问了几次,渐渐的我们写出了一个剧本,它将会运用上最先进的立体摄影技术,观众看《EO船长》时会感到他们也一同坐在宇宙飞船里在太空遨游。 《EO船长》讲的是音乐的力量如何改变了世界,是乔治想出“EO船长”这个名字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人身负重任,到了一个被妖魔皇后控制的星球上,他的任务是要除去妖魔,给人们带来光明和幸福,最后的结局是善战胜了恶。 拍摄《EO船长》加深了我对电影原有的肯定的想法,使我比以前更加意识到,也许将来我就会走上这条路了。我从小时候起就特别喜爱电影,整整两个小时,你可以完全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电影可以使你忘却一切,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电影。我可以坐下来,说:“好吧,现在什么都不存在了,把我带到一个美妙的境界去,忘掉我的压力,忘掉我的烦恼,忘掉一成不变的日程安排吧。” 我还喜欢上在三十五毫米镜头的摄影机前表演。我以前总是听我的哥哥们说:“好不容易拍完了,我可松了口气。”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喜欢。我会去观察,尽量多学点儿东西,看看导演想要干些什么,灯光师在干些什么;我想知道灯光应从哪儿打来,为什么导演反复的要求重演同一场戏;我喜欢知道电影剧本哪儿又做了改动,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去学会的。对我来说开创新的东西是令人激动的,现在电影王国中就缺少新的东西,许多人在做同样的事。巨大的摄影棚又使我想起在摩城公司的日子里,我们常常与他们发生争执,他们只需要最简单的答案,他们只要别人按老一套来做那些好像是很有把握的东西,当然,人们是早已厌烦了,但仍有那么多的人在做着同样的、陈旧的、粗俗的事情。乔治·卢卡斯和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就不是这样的人。 我努力创造一些变化,总有一天,我要使一些东西得到改变。马龙·白兰度变成了我非常亲密的可信赖的朋友,我说不清他到底教给了我多少东西。我们坐下一谈就是几个小时,他给我讲了许多关于电影的事。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演员,曾经和许多电影界的巨人一起工作过,包括演员和摄影师。他对电影艺术的价值观看法很深刻,使我感到敬畏,他对我像慈父一般。 所以,在那些日子里,电影是我的第一梦想,但我还是有许许多多别的梦。 一九八五年初,在美国音乐奖的开幕式以后,我们花了一晚上时间,制作出了一个群星荟萃共同演唱的歌曲《天下一家》。埃塞俄比亚和苏丹的食物短缺、人民挨饿的消息震惊了我们,于是,我和莱昂内尔·里奇合写了这首歌曲。 那一阵,我曾让妹妹珍妮跟我走进一间有着有趣音响效果的地方,诸如壁橱或者洗澡间,我唱给她听,只唱几个音符,一段节奏,并不是一整段,或是什么别的。我只是在嗓子眼儿里轻轻哼着,然后问:“珍妮,你看到什么了吗?你听到这声音以后看到了什么?”这时她回答:“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非洲儿童。” “你说对了,这就是我的心声。” 她说:“你在说非洲,你在说那些快要死了的儿童。”《天下一家》就是这么写出来的。我们跑到一间黑屋子里,我给珍妮唱。在我看来,那是歌唱家应该能做到的,我们应该会表演,表演应该有效,即使在黑屋子里也一样。我们因为电视已经失去了许多东西,我们应该能够在没有先进的技术、没有图像的条件下只用声音来打动人心。 从我记事起我就开始唱歌了,我懂得歌声的奥秘。 我认为《天下一家》是一首很神圣的歌;但这是在一种特定意义上的神圣。作为那晚表演的许多音乐家之一来演唱这首歌曲的一部分,我感到自豪,我们被改变现状的渴望联合到一起,这种改变将使世界在我们面前变得更美好,使我们想要帮助的挨饿人民的境况有所改观。 我们募到了一些格莱美奖的奖金,开始听到电梯里不仅只播放《比利·金》,也经常播放《天下一家》了。从一开始作它起,我就想过这首歌应该由儿童来演唱,当我第一次听到在制片人乔治·达克的节目中,许多儿童演唱这首歌曲,我差点哭了,这是我所听过的最好的节目。 在《天下一家》之后,我又一次决定从公众中隐退。在以后的两年半时间里,我花去大部分时间录制了《颤栗》之后的唱片,最后唱片命名为《真棒》。 制作《真棒》为什么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回答是,我和昆西认为,这张唱片应该尽人力所及的达到完美。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不能不花费时间,去精心雕琢,狠下功夫,力求使事情达到最完美的程度,他不能在不满意的时候就随随便便、放任自流,他不能够。 如果不对劲了,你可以抛弃它,然后重新开始,直到它真正完美无缺,你也真正尽心尽力了,这也就是你的成果了。真的,你必须真正做到一丝不苟,这就是奥秘,这就是第一名与第三十名的区别,这就是第一名常常能数星期都保持名次的结果,因为它本来就是那么好,真正好的东西总是会保持它的名次,让人们猜想着它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掉下来。 解释我和昆西·琼斯如何制作一张唱片是很费劲的事。一般来说,我创作歌曲,演奏音乐,昆西则指出精华所在,这就是我能解释的唯一方式。昆西倾听我的作品,做一些改动,他会说:“迈克尔,你应该把这个地方改改。”我就做一些改变,他指导着我,帮助我创造,帮助我发明新的音响效果和新的音乐。 我们争吵。制作《真棒》时,我们总是不同意对方的一些观点,一般来说,都是因为新鲜事物而吵,为了最新的技术,我会说:“昆西,你知道,音乐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我需要人们所用的最新的鼓声效果,我什么都是要最新的,这样我们才能走在前头,制作出我们能做出的最好的唱片。 我们甚至并不试图去迎合歌迷,我们只是要保证最高的质量,人们不会买废物,他们只买他们喜欢的东西。如果你费了老大的劲,开着车跑到磁带店,把钱放在柜台上,那你只会买你真正喜欢的东西。你不会随便说:“我在这儿插一首乡村歌曲,给那些喜爱乡村歌曲的人;在那儿录一首摇滚歌曲,给那些喜欢摇滚歌曲的人。”诸如此类。我喜欢各种各样的音乐,我喜欢摇滚乐曲、乡村歌曲,流行歌曲和所有老式摇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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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5

我们沿用了《避开》的摇滚类型,请了埃迪·凡·海伦来弹奏吉他,因为我们知道他弹得最好。唱片应适合于各种人的各种口味。

结果,许多歌曲的种类自己产生出来,你会说:“对,这就是它,这就是它想成为的那样子。”当然,并不是每首歌都有可以跳舞的节奏,比如《与你共舞》就是这样的,它只适合于一种老式摇滚的舞步,但又不像《满足为止》、《日夜操劳》或者《你该干点儿什么》那样,具有一种这样的节奏,它可以使你跳舞跳得出一身大汗,跳得筋疲力尽。

制作《真棒》花了这么长时间,结果是值得的,因为我们对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满意。但它也是很艰难的,我们总是处于紧张状态,因为感到是在和自己竞争,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很难创作出新的东西。不管你自己怎么看,别人总是要拿《真棒》同《颤栗》来比,你可以说:“嗨,忘掉《颤栗》吧。”但谁又会忘记呢。

我想我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在压力下,我仍可以做得最好。

《真棒》是一首关于大街的歌,它讲的是一个小孩离家去上了私立学校,当他从学校放假回来时,他的老邻居的孩子们就开始找他的麻烦,于是他就唱道:“我很坏,你很坏,到底谁坏?到底谁好?”他的意思是说,当你又强大又善良的时候,那你才是最棒的。《镜中人》(Man In The Mirror)是一首很了不起的歌,我非常喜欢它。如果约翰·列侬还活着,他一定喜欢这首歌,因为他和这首歌有很大的关系。它讲的是如果你想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那你就应该从我做起,开始转变。肯尼迪总统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即:“莫问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自忖你能为国家如何效力。”如果你想改变世界,首先要看看你自己,从自己开始,从镜中人开始,别总是看着别人,从你开始。

这是一个真理,是马丁·路德·金和甘地都指出过的,也是我所信仰的。

有些人问我,在写《我不能不爱你》(I Can't Stop Loving You)时,心里是不是想着某个人,我说没有,真的。我在唱时倒是想着某个人,但写的时候并没有。

《真棒》中的歌曲全是我写的,除了两首:西达·加勒特和乔治·巴拉德合作创作的《镜中人》和《只是好朋友》(Just Good Friends)。他们还曾为蒂娜·特纳写过歌曲《爱有何用》(What's Love Got To Do With It)。当时我们需要一首两重唱,我就叫来了斯蒂维·旺德。他们写了《只是好朋友》,但我认为他们当时没想到这首歌是两重唱,他们只是为我写的,可是我觉得我和斯蒂维一起唱会更好。




《你我是一体》(Another Part of Me)是为《真棒》写的最早的歌曲之一。早在《EO船长》中,当机长最后说再见时,这首歌就和大家见过面了。《速度之魔》(Speed Demon)是一首机器歌曲,《你给我的感觉》(The Way You Made Me Feel)和《犯罪高手》(Smooth Criminal)只是我信手写来、落笔而成的创作。《别来烦我》(Leave Me Alone)这首歌只在《真棒》的CD上才有,我在这首歌上费了很多力气,制作出了绝妙的音响,像一层层的云叠在一起。我在这儿说出了我的心声;让我单独呆会儿。本来就是一首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歌,但我真正要说的是,尤其是对那些不厌其烦来打扰我的人说:“让我一个人呆会儿吧!”

成功带来的压力常常使人们做一些古怪可笑的事。许多人一举成名,但在他们的一生中只是昙花一现,他们的成功像流星一样一闪而过,而他们自己又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成功。

我总是用另外一种眼光来看待名誉,既然我在名誉中已生活了这么久。我学会了保持住自己的性格,躲开公众的眼光,尽量使自己隐藏起来,我猜想这样做有不少好处,但也有些坏处。

最要命的是没有任何隐私。我记得在拍《颤栗》的时候,杰克·欧纳西斯和谢伊·阿尔哈特到加利福尼亚来讨论这个本子。树上以及各处都有镜头对准我们。对我们来说,想不为人注意,不为人报导的做任何事情真是不可能的。

名声的价值非常沉重,你为之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呢?想想看你真的毫无隐私,除非在特殊的安排下,你不能自已随便做任何事情会是什么样子吧。无论你说什么,新闻媒介都印出来,无论你做什么,他们都写成报道。他们知道你买什么东西,看什么电影,随便你干什么,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如果我去了公共图书馆,他们会报道我查了哪些书名。有一次在佛罗里达,他们把我的时间表都登了出来,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六点,我所做的事样样不落,“干完此事后,他就干了那件事,然后他又去了那儿,然后他又去哪儿哪儿哪儿……”

我记得我当时想:“如果我要做什么,却又不想让报纸报道呢?”这一切就是名声的代价。

我想,在公众的眼里,我的形象被歪曲了。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只有一个不清楚或不全面的了解,而且全是从我提到的新闻报道中了解的。错误的被当成事实刊登出来,有些情况下,故事常常只讲了一半,而那另一半如果登出来的话,一切都是光明正大的了,新闻也就失去了它耸人听闻的效果。最后的结果是,许多人认为我是一个遇事犹豫不决。瞻前顾后的人。抛开了真理,那还有什么好谈的呢。

许多人常常指责我隐藏的太深,的确如此。你一出了名,人们就要盯着你,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在公众面前我总是戴着墨镜,我会告诉你,原因很简单,我不想频繁的与每个人对视,这是一种隐藏我自己的办法。当我的智牙被拔掉了以后,医生曾给了我一个外科面具,以防细菌感染。我特别喜欢那个面具,比起墨镜来它好得多,我戴着它高兴了好一阵子。我生活中的隐私太少了,我尽量隐藏一些,是想从压力中得到一些喘息的机会。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太怪了,我明白,但我喜欢有点隐私。

我回答不出我是不是喜欢出名,但我很喜欢树立目标追求成功,我不仅喜欢达到我树立的目标,我更喜欢的是超过它,能做得比想象的还好,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感觉,那是再好也没有了。我认为自己树立目标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告诉你应该做什么,就该怎样做,如果你什么目标都没有,那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是否能达到目的。

我总是开玩笑说,我不是有意去唱歌或跳舞的,这是真的,我一张嘴,音乐就自然而然的出来了。我很荣幸有这种能力,每天我都要感谢上帝赐予我这种能力,我要尽力发挥不断提高他给的能力,我感到我不得不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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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Vide
帖子主题: 回复: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I_icon_minitime周二 十二月 29 2009, 02:27

在我们周围,有那么多值得我们感激的美好的事情。罗伯特·弗罗斯特不是曾经写过,从一片叶子中可以看到整个世界吗?我认为这是对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那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他们注意一切事物,从不感到厌倦;他们为了一些事激动万分,而我们早已无动于衷;他们那么天真无邪,没有那种自我意识。我喜欢被他们围绕,在我家,总是有那么一帮孩子,他们是永远受欢迎的。和他们在一起使我感到精力充沛,他们用新奇的眼光看待一切,敞开胸怀接受一切,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那么富有创造力,因为他们不墨守成规,比如,图画不一定非得画在纸的中间,天空不一定非得是蓝的。他们纯真的对待每一个人,他们的唯一的要求是要平等对待和被人爱,我想这也是我们大家都需要的。

我总是希望能成为我遇到的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我希望他们喜欢我的音乐,对我来说,能得到他们的承认比别的都重要,孩子们总能知道哪首歌将会流行。你看那些连话都还不会说的孩子,他们能随节拍而动,真是有趣,但他们也是严格的听众,事实上,他们是最严格的。有许许多多父母来告诉我,他们的孩子知道《避开》,喜欢《颤栗》,乔治·卢卡斯告诉我他女儿学的第一句话就是迈克尔·杰克逊,我听了美得简直要飞上天了。

在加利福尼亚时以及在旅途中,我经常花许多时间去儿童医院,陪着他们聊聊天,倾听他们的心声,来让他们忘掉痛苦,使他们的生活更加光明,这使我感到那么快乐。儿童得病使比其他任何人都悲伤的事,他们本不应该受这种痛苦的,他们甚至不明白他们自己怎么了。看到这些,我的心都会绞在一起,我和他们在一起时,我只想去拥抱他们,希望他们快些痊愈。有时,许多生病的孩子到我家里来访问,或者去旅馆,或者在路上遇到;有时,孩子的父母想方设法跟我联系,问我能否花几分钟时间见见他们的孩子;有时,和他们在一起,我感觉到我越发理解了我母亲小时候得小儿麻痹症时的痛苦。生命是那么珍贵又那么短暂,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去尽量接触人民大众,去尽力帮助他们。

你知道,由于我在青春期的迅速发育和我的皮肤,我曾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时期,是孩子们没使我失望,唯有他们承认了我不再是小迈克尔的事实,他们知道即使我的外表变了,你可能认不出我了,但我的内心没变,我还是我,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段经历。孩子们太伟大了,如果我活着不为别的,只为帮助儿童,使他们高兴,这也就足够了。他们是了不起的人,真是了不起!

我是一个非常善于管理生活的人,有一群经验丰富的人为我工作,他们干得非常出色。他们及时给我提供各种信息,使我能赶上时代的步伐;他们知道迈克尔·杰克逊唱片公司的新进展,使我能及时做出选择和决定。就我的创造力而言,这是我的长处,我喜欢我生活的样子,我比别人更会享受生活的乐趣。

我想我在新闻报道中的形象像个伪君子,我很讨厌这样,但因为我很少谈到自己,所以这很难改变。我是个很害羞的人,这是真的,我不喜欢会见,不喜欢在电视节目中亮相。当“两重天”出版社找到我,谈到写此书时,我很感兴趣,我可以在书中谈我的感受,好像我在与人谈话,用我自己的语言说出我的心声,我希望此书能澄清一些误会和错误。

每个人都是一个多面体,我也不例外。当我在公众面前时,我感到害羞,觉得拘束,很明显,在照相机和大家的注视面前,我变了一个人。而我的朋友,要好的同事都知道还有另外一个迈克尔,要我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那个迈克尔对我来说太难了。

不管怎样,当我到了舞台上,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我一演出,就失去了自己,完全被台上的气氛所控制,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我在跨上舞台的一瞬间就知道我要去做什么,我喜欢在台上的每一分钟,在舞台上我实际上是轻松的,完全放松。这样的感觉很好,我在录音摄制室中也是这样,我能感觉到事情是不是不对劲,如果不对了,我知道怎样弥补,每一件事都不能不恰到好处,如果它使你感觉不错,你便会很满意。人们总是低估了我创作歌曲的能力,他们没有想到我还能创作歌曲,每次我拿出一首新歌,他们总是用那种眼光看着我,好像在问:“到底是谁写的歌?”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也许认为在我家的车库里有个人躲着悄悄为我写歌吧。不管怎样,时间会扫清这些误解。你不得不向人们证明你自己,但他们中有这么多人却不愿意去相信。我听到过沃尔特·迪斯尼的故事,当他刚刚开始他的事业时,他从一个制片厂走到另一个制片厂,希望卖出他的作品,但都被拒绝了。最后他得到了机会,终于成功了,每个人都认为他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

有时人们会不公正的对待你,这会使你变得更加坚强,更有决断。奴隶制是件可怕的事,但当美国的黑人最终奋起反抗,挣脱枷锁以后,他就变得更加坚强,他们知道在枷锁和控制下生活是什么滋味,他们决不会让这种生活再回来。我赞美那种力量,具有这种力量的人们坚持自己的信仰,为之***自己的鲜血与灵魂。

人们总是问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希望这本书能回答这些问题,下面我说的也许会有点儿用吧。我最喜欢的音乐是古今都有,我非常喜欢古典音乐,我最迷德彪西了,尤其是他的《牧神午后序曲》和《月光》;还有普罗科菲耶夫,我可以一遍又一遍,再一遍的听他的《彼得和狼》;科普兰是我终生都将喜爱的作曲家,你可以一下听出他那风格独特的铜管乐,《小伙子比利》简直妙极了。我还听过许多柴可夫斯基的作品,《胡桃夹子》是我最爱听的。我还收集了许多影视歌曲,比如说,欧文·柏林、约翰·默塞尔、勒纳、洛伊、哈罗德·阿伦、罗杰斯和哈默斯坦的作品,所有这些人都是我非常敬仰的。

我非常喜欢墨西哥食品,因为我是食素的,所以喜欢新鲜的水果和蔬菜。

我喜爱玩具和小玩意儿,我喜欢看制造商们推出的最新产品,如果真的是棒极了,我就会买一件。

我爱养猴子,尤其是对黑猩猩着了迷,我的黑猩猩泡泡带给我无尽的乐趣,我很喜欢带着它到处旅行——无论长途还是短途,它能使你感到快乐,是个很了不起的动物。

我爱伊丽莎白·泰勒,被她的勇敢执着所感动。她一生坎坷万分,但她是成功者;靠自己的双腿从坎坷中走出来。我和她的经历很像,我们两人小时候都是童星。当我们第一次在电话中交谈时,她告诉我她觉得我们已经像老朋友一样了,我也有这种感觉。

凯瑟琳·赫本也是我亲爱的朋友,开始时我很怕见她。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她拍《金色池塘》的时候,是简·方达邀请我去的,我们聊了一会儿,她便请我于第二天晚上与她共进晚餐,我感到很荣幸。从那以后,我们常常互访,过从很密。别忘了,在格莱美的发奖仪式上,是凯瑟琳·赫本说服我摘掉眼镜的。她对我的影响很大,她也是一个非常坚强又隐藏得很深的人。

我认为演员应该坚强到足以成为观众的榜样,一个人只要努力去做他能够做到的事,他的能力就能达到惊人的地步。如果你在压力之下,应该能做到不顾困难,利用这种压力去使你做得更好。对于人们来说,演员有责任更好,更坚强。“自古梨园多奇事”,在过去,演员似乎只是悲剧的象征,许多真正伟大的人因为压力、吸毒、酗酒而痛苦,甚至导致了死亡,这太可悲了。当我们变老之后,作为一个歌迷,你再也看不到他们的演出,会感到受了欺骗。人们无法设想,在八十年代,玛丽莲·梦露或者吉米·亨德里克斯会做出什么样的壮举。

有许多著名人士说他们不想让他们的孩子进入艺术界,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我不同意他们的想法,如果我有个儿子或者女儿,我会说:“不管怎样,来接我的班吧,到我这里来,如果你想干,那就干吧。”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人们快乐更重要的了。我希望我能使他们在看完我的演出以后说:“真是棒极了,我还想来。今天真是过得好极了。”对我这就足够了,这是最美妙的事。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著名人士说不希望他们的孩子进入艺术界。
我想,他们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感情受过伤害。我能够理解他们,我也一直是这样的。
迈克尔·杰克逊
加利福尼亚恩西诺
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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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自传《太空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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